㈠ 两个担保人,但是有房产抵押,现在贷款人不还了,会先拍卖房产吗
这个是肯定的,贷款人不还款是先要把抵押物拍卖如果还有不足的款项才会追究担保人的责任。
㈡ 贷款人有房产抵押又有担保人被起诉后如何执行
先执行房产,不够的话再执行担保人。
㈢ 担保人房子会被执行走吗
1、如果你是担保人,承担连带或者一般担保责任,借款人还不了款,法院会判决你先偿还欠款的。如果法院已经判决,申请人也申请了强制执行,那么,法院会强制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只有一套房产,法院依法可以查封,限制你出售,但不能拍卖。
2、债务人和担保人的唯一房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可以强制执行,需要债务人提供不低于当地人均居住水准的租房即可。只要是不还款银行有权通过法院对其房子进行执行。《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
㈣ 我是担保人,借款人现已经跑了,法院已经对我实施了强制执行,我名下有套按揭贷款的房子会受到影响吗
对于还在贷款中的房子的问题,如果自身是在没有其他的方式偿还债务的话,在按揭的房子法院也会做相应的折算,进行拍卖或是折价偿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4)贷款人有房产会先执行担保人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㈤ 我是担保人有连带责任,贷款人跑了但是有房产做抵押,借款方起诉了,法院是先执行他的房产还是连我的一起
一般来说,律师会一同连你一起起诉,然后申请执行抵押资产,如果他的资产很顺利执行忘,你应该影响不大,如果不顺利,会对你的资产查封的
㈥ 我的房产证为别人担保货款,贷款人不还贷,我的房产会被法院强制执行吗
这还要区别具体情况来看,您的抵押担保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责任担保:
1、如果是一般担保,那么债权人要先向被担保人索债,被担保人不还款时,债权人要先向法院起诉被担保人,在法院先执行被担保人的财产之后,还不能完全偿还债务时,法院才会执行您的担保财产;
2、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您和被担保人任意一方进行追偿债务,不分先后顺序,您在替被担保人偿还债务后,有权向被担保人追偿。
3、要提醒您的是,建议您先到房管部门查询一下,您的房产证抵押担保是否进行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进行抵押登记,抵押担保是无效的,您可以不用替被担保人还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