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请问:银行贷款审批通过后,贷款企业股东发生变化,会不会影响银行放款
您有没有和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要是没有签合同就会有影响,要是签完合同了,银行就要履行合同 您就不会受影响
⑵ 请教大神,我是某公司股东,现用自己的房产抵押给银行贷款做公司经营。贷款期间能不能做股权变更
中小企业贷款,公司经营项目下的流动资金贷款。公司(借款人)存在管理人、股权结构变更等事宜,对公司经营可能造成风险的,要求是需要和贷款银行报备沟通的,对评估结果确实存在风险的,银行有终止贷款的权利。
因此,贷款期间尽量不要做股权变更,或者看和银行沟通的结果。建议结清贷款后,再做股权变更。
⑶ 一家公司对外提供了借款担保,但是在一个月后该公司的股东全体发生了变更,没有通知债权人,请问下
1、担保有效。
2、有前提,之前股东未变更时,提供担保有没有签署股东会决议(或者看章程约定,可能要求董事会决议也可)。
3、一般而言,股东变更,并不影响之前的债券债务关系的。即使没有股东会决议,公司也需要承担一定程度责任(公司可以以股东不知情,管理层私自签署了担保相关的文书,属于管理层失职,或者上升到刑事的角度)。
⑷ 公司抵押贷款还不上,股东有什么样的责任
1.首先对企业进行分类。 是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公司,合伙企业或其其他。因为不同公司不一样。扯远了说银行可以到法院申请该企业破产清算。有的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直接可以追溯到股东的个人财产,有的仅仅用你在公司的所有股份为限承担一切风险。
2.看是否当时有抵押、质押、担保人等。 一般途径是将留置质押物,向银行申请拍卖抵押物(一般是不动产,动产很少,抵押专利权的话目前好像只在北京有担保公司做),多余的钱归还原企业。 因为一般是按照价值评估的50%~70%进行(别墅、工业一般是50%,商业是60%,住宅是70%,临街商铺好像也是60%,记不清楚了),所以拍卖下来的款项一般会有多余的。 如果该企业是自己申请破产的,你公司对原来抵质押给你公司的财产拥有优先受偿权。
⑸ 原公司法人以公司抵押借款,后公司法人变化后,现法人是否要承担原法
1、法人是法律将企业拟制成一个法律上的主体,使企业独立承担权利与义务,不是一个“人”,一个公司就是一个企业法人。
2、公司要设置法定代表人,简称法代,法代的行为就代表公司的意志,无须单位授权,在签合同时签字与公章具有同等的效力,法代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法代以法人名义进行的民事活动,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3、原来法代的行为,其实就是法人的行为,如果没有效力上的问题,即便换了法代,合同仍然有效,法代变更知识法人内部的调整,不发生对抗合同相对人的效果。这点在即将生效的民法总则中也做了强调。原法代有过错的,公司可以要求其赔偿。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民法总则(尚未生效)
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⑹ 公司股东已变更,以前签的贷款怎么办
银行贷款是指个人或企业向银行根据该银行所在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求的个人或企业,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在不同的国家和一个国家的不同发展时期,按各种标准划分出的贷款类型也是有差异的。如美国的工商贷款主要有普通贷款限额、营运资本贷款、备用贷款承诺、项目贷款等几种类型,而英国的工商业贷款多采用票据贴现、信贷账户和透支账户等形式。
如果以前的贷款。是有限公司以前的法人代表和股东作出的决定和决策。签署的贷款协议。那么有限公司变更了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以前的银行贷款和担保,原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当然还有责任。如果这笔贷款造成巨大损失。可能还要追究原法人代表和股东的刑事责任。
⑺ 公司通过股权质押从银行贷款后,股东变更了,如果公司还不上贷款,原股东有责任吗
贷款是否以公司名义,并且贷出的款项是到公司账户的。为了债务明确,当转移股份时,建议列出债务列表,让新旧股东签名确认,双方各自一份。
⑻ 公司股东变更后对办银行贷款会有影响吗
这个是会存在影响的 银行得分析变更的原因 以及查询征信
⑼ 企业为其他公司担保贷款,现在变换法人,新增股东,请问新增的股东需要承担原来的担保贷款吗
当时如果办理手续的时候如果是以公司的名义办理的担保,哪还是有效的,您更换法人说白了就是担心您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