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条件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建议还是先登录市人社局官方网站,查看相关的就业创业文件。步骤上来说需要先实现创业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到你户籍所在地就业服务局(或社区)进行就失业登记,办理就失业登记证,再到经营所在地社会保障服务所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提供财产抵押或由担保人(国家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对你进行担保,也可以由小微担保公司对你的项目进行审查后,由小微担保公司为你提供担保。
B. 什么是创业担保贷款
创业担保贷款是什么?如何申请?所谓创业担保贷款,是针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在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以及吸纳符合贷款条件人员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资金困难,由政府出资设立创业贷款担保基金,经担保机构承诺担保,通过银行发放贷款,并享受国家贴息的一种政策性贷款。如何申请办理创业担保贷款贷款申请人向创业地担保机构提出贷款申请,填写《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并提交有关材料并对其进行征信查询。符合条件的,经现场审核合格后,由经办银行发放贷款。
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对象个体创业者。是指持有《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组织起来就业或合伙经营的下列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释解教人员、残疾人、返乡创业和就近就地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民等(以下简称符合贷款条件人员)。符合贷款条件企业。是指安置符合贷款条件人员达到在职职工总数30%(100人以上含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用工备案的中小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其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吸纳符合贷款条件人员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的期限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享受财政全额贴息补助;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贷款财政部门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给予50%贴息补助。
C. 创业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创业贷款申请所需条件:
1、身份及营业场所证明
贷款申请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在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的证明,以及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固定住所的证明可以是房产证(父母名字的房产证也可),营业场所的证明应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说明正在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资金证明
贷款申请人的投资项目要求已经有一定的自有资金。这是银行衡量是否借贷的一个重要条件,因为创业贷款金额要求一般最高不超过贷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以及购置小型设备及特许连锁经营所需资金总额的70%。
3、结算账户
贷款申请人必须在所贷款银行开立结算账户,营业收入要经过银行结算。而且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本行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等其他投机性投资项目。
4、贷款担保
贷款申请人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包括房产抵押、存单质押以及第三方担保三种形式,另外尽可能提供一些自己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以及贷款投资方面的信息给银行,这样会增加贷款诚信度,以便于顺利地获得贷款。
(3) 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扩展阅读
四部门联合通知要求:确保创业贷款真正用于创业就业
2018年10月23日,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监测分析工作,进一步推动创业担保贷款规范发展,确保贷款真正用于创业就业。
通知要求,各经办银行要进一步加强创业担保贷款信贷业务管理,依托现有信贷管理系统,加快履行内部程序,于2019年2月底前完成以下工作:
一是在个人和小微企业的现有贷款业务品种中区分“创业担保贷款”品种。
二是在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中,区分10类借款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根据通知,各经办银行应将本行开展的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及时、完整、准确地报送至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数据时,应保证数据真实可靠。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篡改、毁损、泄露或非法使用创业担保贷款数据信息,不得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恶意串通,提供虚假数据。
D. 创业担保贷款有时间限制麼
(一)申请:企业提出贷款担保申请
(二)考察:考察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抵押资产情况、纳税情况、信用情况、企业主情况,初步确定担保与否。
(三)沟通:与贷款银行沟通,进一步掌握银行提供的企业信息,明确银行拟贷款的金额和期限。
(四)担保:与企业鉴定担保及反担保协议,资产抵押及登记等法律手续,并与贷款银行签定保证合同,正式与银行、企业确立担保关系。
(五)放贷:银行在审查担保的基础上向企业发放贷款,同时向企业收取担保费用。
(六)跟踪:跟踪企业的贷款使用情况和企业的运营情况,通过企业季度纳税、用电量、现金流的增长或减少最直接跟踪考察企业的经营状况。
(七)提示:企业还贷前一个月,预先提示,以便企业提早作好还贷准备,保证企业资金流的正常运转。
(八)解除:凭企业的银行还款单,解除抵押登记,解除与银行、企业的担保关系。
(九)记录:记录本次担保的信用情况,分为正常不正常、逾期、坏帐四个档次,为后续担保提供信用记录。
(十)归档:将与银行、企业签定的各种协议以及还贷后的凭证、解除担保的凭证等整理归档、封存、以备今后查档。
E. 银行对创业贷款申请者的要求有哪些
创业贷款申请要求:
1、身份及营业场所证明:贷款申请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在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的证明,以及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
2、资金证明:贷款申请人的投资项目要求已经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3、结算账户:贷款申请人必须在所贷款银行开立结算账户,营业收入要经过银行结算。
4、贷款担保:贷款申请人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包括房产抵押、存单质押以及第三方担保三种形式,另外尽可能提供一些自己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以及贷款投资方面的信息给银行。
2018年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通知,扩大贷款对象范围,降低贷款申请条件,放宽担保和贴息要求。
通知明确,除原规定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外,将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纳入支持范围。将小微企业贷款对象范围调整为: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5) 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扩展阅读
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在扩大贷款对象范围、降低贷款申请条件、放宽担保和贴息要求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在降低贷款申请条件方面,《通知》要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贷款记录的要求调整为: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在放宽担保和贴息要求方面,《通知》要求,对已享受财政部门贴息支持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可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形式支持。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创业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力度加大
F. 创业担保贷款
应该可以使用,不过需要银行正确的审核才可以
G. 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的银发〔2008〕238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008]5号)精神,进一步改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以下简称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创新、探索符合当地特点的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新模式。各经办金融机构在保证小额担保贷款安全的前提下,要尽量简化贷款手续,缩短贷款审批时间,为失业人员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金融服务。对信用记录好、贷款按期归还、贷款使用效益好的小额担保贷款的借款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提供信贷支持,并在资信审查、贷款利率、贷款额度和期限等方面予以适当优惠。
H. 网络担保提升额度是什么
新政除了涉及一次性创业补贴外,还调整了在校大学生或大学生人才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取消了社会保险缴费时限要求。其中,根据《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东政发〔2019〕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19〕4号)规定,2019年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2019年起,降低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门槛,取消社会保险缴费时限要求。在校大学生或大学生人才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由1.2万元提高到2万元。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国人行济南分行《转发<财政部、人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金〔2018〕30号)规定,新政还进一步扩大政策受益人群、放宽担保贴息条件,同时降低贷款申请条件。
在原有政策基础上,调整后的政策将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纳入支持范围;小微企业当年(执行向前追溯12个月)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占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由30%调整为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即可)。同时,还取消了原有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只担保不贴息的限制,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均可按政策规定,同时享受担保和贴息支持。
此外,贴息模式也有大的变动。根据原政策,符合省级标准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经经办银行认可,贷款可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只担保不贴息。财政部门第一年给予全额贴息,第二年贴息2/3,第三年贴息1/3。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还款及时、信誉良好的小微企业,可根据其资金需求情况给予不超过2年的展期担保支持。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偿还后,由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新政策规定,对个人贷款按两年(第一年、第二年)全额贴息执行,对小微企业贷款,按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同期限最长2年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还款后可继续提供创业贷款担保和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每次贴息年限最长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