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朋友银行贷款,我是担保人。朋友贷款未还,担保人应该怎么做
从法律上来说,借款人如果还不上贷款,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借款人不还,通过银行通过法院可以执行到担保人全额或部分资金。建议:想办法找到借款人恶意转移资金的证据,向法院提供,担保人才有可能不被执行。 既然你是担保人,那你有义务位贷款人还款。担保不是随便签一个字的问题,时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建议:
1、你先把钱还上。
2、找你朋友要求还钱。
3、具体怎样操作可向律师寻求帮助
Ⅱ 别人冒用他人身份证贷款,我是担保人,法院起诉我,怎么办
作为贷款担保人,在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时,即负有代借款人偿还的责任。至于使用谁的名义贷款,与担保责任的承担无关。具体担保责任按以下方式承担:
1、担保人提供抵押物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于清偿借款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该抵押物的变现价值优先获得清偿。
2、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借款时,担保人负有代为向债权人清偿的责任。这种情况下,担保人的所有财产都应当用于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
《担保法》
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Ⅲ 我的朋友在银行贷款还不上了,我是担保人,已经被银行起诉了,我有辆
若贷款无法正常还款,担保人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Ⅳ 我为朋友贷款做担保,因她未还,法院传票给我,但把传票贴在我小�
担保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担保债务期限已满时,债务人未能如期向债权人归还财务和利息,则债权人有权向债务担保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并且担保人不得拒绝,担保人只能在履行了担保份额内的债务之后才能让被担保人履行债权。顺便提醒一下,一般与自己无关的事不要轻易做担保,除非你能明确的清楚被担保人有绝对可以偿还债务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人品,否则不要给他人做担保。
望采纳
Ⅳ 我有一个朋友,给亲戚做担保人,做贷款,只还了3万,还有1万8,法院传票下来了。开庭的时候担保人需要
我国担保法将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种。如果你亲戚是连带担保人,而债权人又起诉了你朋友,法院发了传票给你朋友,那么他需要出庭。如果他不出庭,法院将视为他放弃举证、质证的权利,缺席审判。如果债权人没有起诉你朋友,他不用出庭。
如果你朋友是一般担保人,债权人起诉的话,不能在其与债务人的纠纷经法院判决并生效前起诉你朋友。
Ⅵ 朋友贷款,我是担保人,担保一年,结果他没还,都十二年了,也没人通知我,我是在上一年去贷款才知道
他没还贷款,十二年了,没人找你这个担保人?不可能啊?
Ⅶ 我是2015年给别人担保的贷款,到2019年接到法庭传票,我还承担担保责任吗
您好,是需要的,只要这笔借款没有还清,您就需要承担责任
担保人在某种程度上和借钱人承担的责任是一样的
就是,对方不能承担还款义务的时候,担保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您收到了法院传票,您这边就需要到庭的,承担担保人应该承担的义务
不过,您这边如果垫钱了,您也可以法院起诉,起诉借款人,偿还您的钱,如果有问题,可在追问
Ⅷ 我帮我朋友做担保,然后法院传票来了
第一,重要的是担保期间你朋友有没有还完借的钱,而不是担保期有没有过。
第二,你作为担保人,如果你朋友没有还钱,出借人有权把你拉进去做被告。
第三,一定要去参加庭审,千万不要对此有什么忌讳,能参加必须参加,表明自己的观点,说明案件事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要明白这是一个维权和止损的措施。
Ⅸ 有一个朋友贷款,电话打来说我是担保人,而我不知情,是否需要负法律责任
你好!你要确定下当时自己是否说了或者有相关证明证明了你同意当担保人,一般来说担保人的风险很大的。你可以看看下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建议是去寻求律师帮助或者咨询清楚!
在生活中,能够作为债务担保的人,不是出于亲人就是出于朋友,而对 于那些替他人做债务担保的人,对自己应承担的法律风险又缺乏了解。一旦
债务人无法履行应尽的还款义务,担保人不得不以自己的资产为朋友还债, 更有甚者,甚至会因担保而倾家荡产。本报《城阳新闻》律师咨询台提醒读
者在担保前,考虑一下自己是否有能力承担担保责任,承担担保责任是否对 家庭有重大影响,以防可能变卖财产为朋友还债的悲剧发生。
如不能如期还款,担保人应担责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 担保是指在债务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 ,不受债务人有无能力的限制。
假如张某借款10万,吴某作为 朋友为张某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张某没有能力还贷,法院判决吴某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最终吴某被迫卖房替张某偿还本金及贷款利息、以及债权人 实现债权的费用共计12万余元。
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其受到的损失应得到赔偿,“无论是一般担保 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等额
的追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恶意串通侵吞担保物,担保人受保护
如当担保人好意提供物保,而债务人和债权人却恶意 窜通侵吞担保物,此种情形下担保的效力无效,担保人的权益受法律保护。
“按照《担保法》第30条的规定,“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 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这
种情况下,担保合同无效,并且担保人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在一般情况下,担保需要签订书面的保证合同,但是 在司法实践中,担保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仍然可能产生担保的效
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签字 纳印等等,或者其他的担保人认可的书面方式。
“当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担保人对自己的的责任范围要了解,具 体的保证责任由法律确定。”肖升东律师表示,按照《担保法》21条的规定,“保
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合同有约定的
依照约定确定保证责任范围,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
担保期限问题要留心
保证期限属于担保法中较为复杂的一项法律制度,按照现行担保法的规 定,担保期限按照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主要如下:担保期限有约定的按
照合同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的担保期限不明的按照法律规定为6个月,如果表示要担保至还本付息的,担保期限为2年。担保期限届满后担保人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在法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间内
,如果债权人没有主张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如果主债权发生转移,担保人原来的担保范围内继续 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有约定,依照约定。如果主债务发生转移,由
于担保责任主要是基于一种信任关系,必须要经过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担保 人才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所担保的债务转移,可能会对担保人造成实际损
失,这种情况下未经担保人的同意可以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两种情况下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肖升东律师表示,按照担保法的规定,有两种情况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 保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 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担保的初衷是为了保证债权人债权的顺利实现,但是如果作为担保关系 中的当事人不注意把握风险的规避,也可能会招致很多的麻烦。
担保人需要注意的问题,归纳总结如下:
1、注意主合同的效力;
2、审查债务人的偿债能力;
3、注意担保的金额、担保范围,以及担保方式;
4、主要担保期限问题;
5、在允许的情况下尽量让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来源:http://china.findla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