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子还清贷款后,还可以再次抵押贷款出来么
依照物权法的规定,只要在一次抵押后,房产价值上还有的余额,就可以做二次抵押,也可以做三次抵押,目前,国内做余额抵押的常见形式,一般是五色土抵押、典当抵押或专业贷款公司抵押等。
(6)房屋抵押人将房屋抵押后,并不丧失房屋的所有权,因此,抵押人应自己承担房屋意外灭失的风险。
(7)房屋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如果房屋抵押人未经房屋抵押权人同意,将抵押房屋转给第三人时,房屋抵押权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追索权,房屋受让人因此受到的损失,由房屋抵押人承担。
2. 正在按揭的房子可以再向银行抵押贷款吗
贷款的房子是可以用于抵押的。但并不是全部的贷款机构都支持按揭房抵押贷款的。因为申请人既然申请了房贷,那么自身的负债是相对较高的,如果不能有较好的还款能力,贷款机构是不会放贷的。
当然,不同的贷款机构对贷款的房子申请抵押贷款要求不同。例如农业银行要求房屋在本地,并且为普通住宅、别墅、商铺或者办公楼,房产的抵押成数在5成。而兴业银行则规定,房屋必须在当地的市区内,除了普通住宅、别墅、商铺或者办公楼,厂房也可以申请,但是房屋的房龄较长不得超过15年。
有贷款还能按揭买房吗?其实对于这个问题并不是固定不变的,主要还是要看房子的类型以及业主的个人情况而定的。按揭的房子还能申请抵押贷款吗?按揭的房子申请贷款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一般贷款是要看个人的还款能力以及经济收入情况,所以并没有准确的答案,可以去当地的银行进行咨询。
3. 房子已经在银行抵押了一次还能再抵押贷款吗
如您在内蒙古的中国银行申请个人住房二次抵押贷款业务,用于个人住房二次抵押贷款的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房屋所处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2、必须是现房;3、必须是使用贷款人住房抵押贷款所购买的一手住房;4、住房抵押登记已办妥,且贷款人是房屋的抵押权人;5、房屋已办理保险,且保险单正本由贷款人执管;(出险优先理赔银行)。 因各地区存在一定差异,需要请您申请贷款时详询当地经办机构。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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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房屋可以二次抵押贷款吗
您好,房子已经办理过一次抵押贷款,并仍在还款中,再次做抵押贷款叫二次抵押贷款。有前提条件要求:
1、已办理房产证。
2、房产减掉此前抵押贷款金额还有余值。如果此前办理的抵押贷款金额较房产价值小得多,比如房产值100万,只抵押贷款了10万,那还有90万余值。
3、二次抵押只能以余值作为抵押物价值,一般银行贷款会打折扣的,比如打6折的话。就只能抵押贷款90乘0.6就是54万。
4、如果做二次抵押最好是再同一家银行做追加抵押比较好操作。
5. 房产证抵押后,还能再次申请银行贷款吗
可以申请二次抵押。二次抵押贷款是指将已做抵押的抵押物再次抵押,从特定放款人处获得贷款。二次抵押贷款的特点是不用还清以前的贷款,直接再次抵押再次获得贷款,节省了时间和垫资成本等很多中间环节。
房产二次抵押贷款的条件为:
1、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应为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住房和商业用房;
2、用于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必须是现房;
3、房屋是使用银行抵押贷款所购买的一手房;
4、房屋抵押登记已办妥,且我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
5、房屋已办理保险,且保险单正本由中国银行执管;
6、房屋所处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
(5)房屋再抵押贷款扩展阅读
办理须知
一:办理二次抵押贷款所需证件
主要依据各地区建委的具体要求,通常仅需要申请人的房产证(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等)。根据用款时间以及各区县办理他项权利证的时间,一般情况下,领取他项权利证当天即可放款。
二:二次抵押房产要求
各银行对抵押房产的规定不尽相同,对房产的建成年代及所在区域会有相应的要求,比如对95年以前的房产,或一些远郊区县的房产限制较多,贷款成数较少。但对房产没有关于房龄、地域方面的限制,几乎能做抵押登记的房产,都可以根据当时市场同类出售房产的价格做出比较合理的评估,这样贷款人可以获得相对银行高的贷款成数。
6. 房产证抵押过了 还能再次抵押贷款吗
房产证抵押过了,是可以进行二次抵押的。二次抵押属于余额抵押,依照物权法的规定,只要在一次抵押后,房产价值上还有的余额,就可以做二次抵押。办理二次抵押贷款通常仅需要申请人的房产证(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6)房屋再抵押贷款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四条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