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担保人找不到贷款人怎样办求助!用啥办法才能找到贷款人
1.首先是担保人在偿还了债务人的债务后,可以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的
2.还款后可以立即起诉债务人,启动追偿权之诉,要求债务人在担保人承担债务的限额范围内还款。
3.向公安局立案(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除非债务人骗担保人担保,如若不是这只是一般的民间经济纠纷,立不了案的)。
4.起诉之后的证据是要准备的(银行转账记录、债权人出庭作证、担保合同、借贷合同)。
Ⅱ 银行贷款,担保人想找您咨询问题
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贷款担保人责任
1、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2、担保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担保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担保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5、一般保证的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6、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7、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8、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9、担保人依照担保法第14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担保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担保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10、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担保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11、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担保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12、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14、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15、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担保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Ⅲ 怎么找担保人
绝大部分的人是不会为你的这种事情做担保的。担保是存在连带风险的,当你出现还不起贷款的时候,担保人就得必须替你偿还,设身处地的替你担保人想想,就知道这个事情有多难了
Ⅳ 贷款担保人费用多少贷款担保人自己找还是银行有还是其他
担保资格要求收藏 第具代清偿债务能力、其组织或者公民作担保具完全代偿能力、其组织或者自担保身份订立担保合同自没代偿能力要求免除担保责任民院予支持 第二根据民通则关规定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公民种特殊形态作担保公民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三充担保包括:依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联营企业;依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社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第四企业支机构未经书面授权提供担保担保合同效企业职能部门提供担保担保合同效 第五公益目事业单位、社团体充担保事经营事业单位、社团体担保其导致担保合同效情况其所签定担保合同应认定效 第六家机关接受外政府或者际经济组织提供贷款程并经务院批准作担保其情况允许作担
Ⅳ 银行贷款找谁做担保人
银行贷款之所以允许通过贷款担保人来给贷款需求者提供放款,主要是因为满足贷款担保人条件的可以帮助降低贷款风险。在有关的法律条例中就明确指出,当债务人不能履行还贷款的义务时,作为贷款担保人需要帮助履行有关贷款合同规定的义务。由此可见,成为银行贷款担保人的关键就是银行认为可以在贷款者不能还款的时候帮助还款的公民、组织或法人等。不过,光满足这些条件还是不够的,法律还规定了部分人或组织不能成为银行贷款的担保人,比如,学校医院等公益事业单位、企业法人下的分支机构或某个部门……所以,银行贷款担保人找谁做心里应该有底了,像担保公司、亲人朋友等等,只不过,银行对于这些担保人还有自己的评估,到底给你贷不贷款,还得看你担保人的财力了。
Ⅵ 贷款人找不到担保人怎么办
找不到担保人的,可以找银行指定的担保公司进行担保,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用,如果不愿意找第三方担保公司,则只能与开发商或售房方协商退房事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1、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
2、根据借款人的条件,决定贷与不贷、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
3、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
4、依合同约定从借款人账户上划收贷款本金和利息;
5、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规定义务的,有权依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
6、在贷款将受到或已受到损失时,可依据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
Ⅶ 找贷款担保人
可以到当地担保公司咨询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