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买房贷款,父母可以做担保人吗
买房贷款,父母可以做担保人的,但是银行对父母的年龄有一定的限制的,父亲年龄不得高于65周岁,母亲年龄不得高于60周岁。
② 买房贷款父母做担保人
如果要你父母做担保人,房贷担保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房贷担保人需要有常住户口或长期居留身份。
2、房贷担保人需要有稳定的收入和工作,其个人/企业征信要良好,还要具备一定的还款能力。
3、房贷担保人需要自身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房贷担保人需要在贷款银行有储蓄账户或者是公积金账户;且存款余额占购买住房所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30%,并以此作为购买首期付款;
5、房贷担保人如果是担保公司的话,还需要有债权方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
而具备了上诉条件之后的担保人,还需要提供自己的婚姻状况证明、个人/家庭收入证明、公司资产证明等等具备能证明自己有还款能力的材料。另外,做为贷款担保人也应该要明白自己为他人做担保,所需要承担的担保风险不低。
③ 我朋友贷款买房,要我做担保人……
我来给你回答··
我自己是信用社的客户经理
第一我提出一个问题····你朋友已经用了房屋抵押··正常来说是不要担保人的!!!
问题1···你得明白·金融机构主要是不亏损·就可以·他是贷款人·如果还不起是拍卖他的房屋··你帮他还了款·房子是不是你的··这个不是我们这边处理的。。
问题2···不会拍卖你的房子··无论你帮不帮他还款··只会收到法院的起诉书··没有权利拍卖你的房子··
问题3···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先要吧住房公积金交满1年以上才可以··我们这里是必须结婚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更低的··没有金额限制·计算方法是··每户可贷款金额=家庭月收入×还款比例×12×贷款期限(年)
还有··房子的ji价值问题··我们这里经济开发区的房·和普通的住房·等等是不一样的·
问题4··担保人和借款户·的责任是一样的···银行一般来说··担保人要有2个以上·2个人按%50的责任平均分配··没有贷款贷的多的说法
④ 别人买房让我做担保人,对我以后买房有影响吗
有影响。
分析解释:如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上还款责任的。在应承作为担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原因是当你签名作钱债担保,即是对贷款机构作出个人负责清还欠债的承担。即使担保人和欠债人的关系有变更,例如丈夫担保妻子做房屋贷款,终两人离婚,担保书也不会受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仍然的有效的。
当担保人一旦签名作担保后,便是永久作担保人,除非借款人获贷款机构批准取消担保人资格。房贷担保人要负全责,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自己还款,担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一般也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纪录内。担保人自己需要申请任何贷款时,所担保的债项会被视作是他自己的债项,通常贷款机构会其计算在欠债内,因而有可能影向担保人的贷款额。
相关法律:
《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承担了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担保人,有权在其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
第二款规定,同一债权既有债务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担保,又有第三人提供的担保,承担了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第三人,可以行使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担保物权。
同一债务有数个担保责任人的,承担担保责任或赔偿责任的担保人可向其他担保人追偿。
《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之间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约定分担份额;担保人之间约定承担连带共同担保,或者约定相互追偿但是未约定分担份额的,各担保人按照比例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之间未对相互追偿作出约定且未约定承担连带共同担保,但是各担保人在同一份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比例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部分。
⑤ 贷款担保人,买房贷款有影响吗
做买房担保人对以后的买房有影响吗?答案是当然,所以在选择做买房担保人时结合自身的经济实力,考虑一下做买房担保人以后的风险再来决定是否要做买房担保人。
买房作担保是为了保证购房者的信用问题,在购房者无法还贷的情况下,有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担保人要帮助承担还款责任,一般对于比较信任的朋友可以做担保,毕竟做买房担保人对以后买房是有影响的,也有一定的风险。
做买房贷款担保人对以后买房有影响吗?
1、为别人购房做担保人,是可能对以后的购房及个人征信等方面产生影响的。担保人在借款人不还款时应承担还款责任,作为担保人再行借款时,银行也会查询被担保人的信用记录,被担保人记录严重不良就会受到影响。
2、银行对担保人的要求一般是必须是本市户口,经济基础较好且收入稳定。作为担保人在借款人不还款时应承担还款责任,所以一旦同意为贷款人担保就等于同意为其承担偿贷风险。一般情况下你作为担保人借款时,银行也会查询被担保人的信用记录,被担保人记录严重不良就会影响到担保人的征信。
3、我国《担保法》将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前者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才需承担保证责任。而后者的保证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后没有履行债务的,只要债权人要求保证人还债,其就必须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4、目前的情况来说,多数银行都会要求做连带责任的担保,但对保证期限、范围倒是可以做相关的约定。为减少担保的风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并对保证期间和担保范围作出明确的约定,把对担保人今后的房贷或方面的影响减到较低。
5、影响是相对来说的,假如你做担保,那你肯定要有一定的资产,方可做担保人。但是以你什么都没有的情况下担保是不会成立的。如果做了担保人之后他还款什么的都及时的话,那对你没有什么影响的,但是他那边逾期什么的不还款什么的你是有连带责任的。
做买房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1、买房担保人以后买房会有影响,你再买房时的收入证明必须还包括你担保的按揭的月供朋友贷款买房要做担保人,如果是一般担保承担部分责任,联合担保承担全部责任。
2、需要担保人的情况:提供不了银行需要的相关资料;无法提供相应的资产证明;银行为了降低贷款风险。担保人相关:被担保人欠款不还,需承担还款责任;被担保人逾期还款,或欠款不还后,除承担还款责任,还同时记录进入担保人信用记录;
3、在担保期间申请贷款,银行会综合衡量其还款能力,需考虑偿还担保部分,贷款通过几率较小,担保期间,贷款审核通过,但贷款利息会比正常利息上浮10%~20%。
⑥ 购房贷款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
首先如果您和您男朋友符合青岛购房资质的话是可以加担保人的,不限制是什么人,但是最好是父母或者亲属。(未婚需要考核您和您男朋友两个人的购房资质,已婚一个人符合即可购房。)
银行需要查看担保人的负债情况,包括车贷,房贷,担保贷款等。所以要求担保人的月入流水是担保的部分和自己负债部分月供总和的2倍。
⑦ 做了担保人;自己还能买房子贷款吗
做了担保人是可以买房子贷款的。
担保人只是提供担保的一个角色,只有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的情况下才会让担保人来承担偿还。只要符合贷款条件的,且信用记录良好的,是可以办理个人贷款的。不过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他所担保的借款人正常还款,无逾期;
2、他本人具有还款能力;
3、他本人的信用良好;
4、贷款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满足以上条件后,担保人即可申请贷款。
(7)购房贷款做担保人扩展阅读:
担保人(保证人)在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时,应当承担还款责任。
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借款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不需要偿还欠款。如经强制执行无法履行,保证人应当承担还款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借款。
⑧ 贷款买房做担保人有什么不好的后果可不可以变更
贷款买房做担保人没有什么不好的后果,只是需要承担保证债务;如需变更需征得被担保人同意。
担保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第二十九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