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会宁县今年的生源地贷款续贷办法
具体的去教育局问问吧 今年高职估计贷款有难度啊
❷ 我是大二学生,今年在学校申请了助学贷款,家在甘肃省 白银市 会宁县,应该怎么办理
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网上申请流程
(7月23日后可以开始网上申请)
一、学生在线申请系统使用对象
1、08年、09年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10年继续申请贷款学生;
2、2010年新考取大学,需要办理贷款学生;
3、以前未办理,2010年需要办理贷款的高校在校学生;
2007年办理贷款学生暂时不用此系统。
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申请系统操作流程
1、登陆系统:贷款申请启动后正式申请必须通过www.csls.cdb.com.cn登录,录入申请信息
A:续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08、09年已经获得贷款,2010年再次申请的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
(3)选择“省”“市”(如所属“市”在列表内没有,可以选择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以下同此操作)“县”(如所属区在列表中没有,可以选择“市辖区”,以下同此操作),“资助中心”(例:学生在武汉市江岸区办理的生源地贷款,则依次选择“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武汉市江岸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输入个人18位数身份证号码,密码为8位数生日(如:19900101)。
(5)输入验证码即可登陆系统。
B:新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新录取大学新生、以前未办理过贷款的高校在校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www.csls.cdb.com.cn,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点击“注册”。
(3)注册用户协议条款中,点击“同意”。
(4)输入姓名(中间不能空格),18位数真实有效身份证号码,选择贷款办理所在地的资助中心(如所属“市”在列表内没有,可以选择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如所属区在列表中没有,可以选择“市辖区”,以下同此操作)。例:学生要在武汉市江岸区办理生源地贷款,则依次选择“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武汉市江岸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输入“毕业中学”。
(6)输入就学信息,点击“高校名称”后面“选择高校”,输入就读学校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就读高校前面“选择”按钮,点击“确定”。依次录入“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选择“专业科类别”(可在“湖北助学网”《专业科类别》中查询http://zzpt.e21.e.cn/news.php?id=1233),录入学号、入学年份、学制、学历。(注:1、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都要严格按照通知书内容填写;2、新录取学生学号可以不填;3、入学年份为考取大学的时间,即进入大一阶段时间)。
(7)点击下一步,设置“登录名”、“密码”、“安全信息”。(登录名和密码用于登录系统,注册后请牢记。安全信息用于找回密码和保护个人信息,务必填写)。
(8)依次录入“个人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以上各类信息尽量填写完整,以免影响贷款审批,“联系人信息”可以填写直系亲属有关信息。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因信息填写不完整,导致学生贷款审批被拒绝,由学生自己负责(注:联系电话填写方式为区号加号码,如02788888888,以下均同此方式)。
(9)页面弹出提示“注册成功”,点击“返回”,使用刚注册的登录名和密码登陆。
(10)登录系统之后,上述“个人信息”,“就学信息”等信息都可以修改,修改之后点击提交
2、在线申请
(1)点击左侧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选择“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申贷原因”依次录入“贷款原因描述”(注:贷款金额只能选择输入6000,贷款年限最长14年,具体计算方法:新生=学制+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高校在校生=学制—已读年限+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
“贷款证明出具单位”(至少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一级)、“出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如在录入以上信息时,不能确定出具单位名称、出具日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可以暂时不填。等打印出申请表格、盖完章后在补录到系统中去)
(2)输入共同借款人信息(续贷学生可以在下拉框选择原来的共同借款人,也可以选择新增,重新增加一个共同借款人,新贷学生直接选择新增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必须是学生的父母或直系近亲属)。
(3)账户信息,代理结算机构选择“支付宝(湖北)”(注:支付宝账号将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宝号码,支付宝操作办法在签订合同时发放)。
(4)点击“提交”,系统会弹出提示,表明申请提交成功,点击“返回”后,点击“选择”选中所列申请表,再点击“导出申请表”,另存为word文档后,直接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
3、加盖公章。学生持申请表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加盖公章。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啊
❸ 会宁县 个人贷款 要什么手续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向贷款人提供以下资料:
1、贷款申请审批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有效的住址证明;
4、稳定的收入证明。
个人贷款手续:
申请小额贷款一般情况下需满足以下条件:
1、是中国大陆居民,能够提供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等)。
2、有固定的住址和工作、经营地点,能够提供住址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水电缴费单等)。
3、有稳定的工作或经济收入来源,资信状况良好,能够提供如银行流水单号和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具有按 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不能为国家命令禁止的用途。
❹ 会宁县有高利贷款的地方吗
网贷能可以吧
❺ 甘肃会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聘信息,甘肃会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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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会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07-08,注册资本null,法定代表人是何向东,公司地址是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会师镇长征南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税号是91620422224853117M,行业是货币银行服务,登记机关是会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营业务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服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甘肃会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是620422100001598
• 分支机构:
• 对外投资:
甘肃临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王强,出资日期是2010-01-15,企业状态是在营(开业),注册资本是50000.00万,出资比例是8.00%
• 股东:
会宁县富强农资有限公司,出资比例6.00%,认缴出资额是1200.000000万
甘肃西北大磨坊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出资比例5.43%,认缴出资额是1086.760000万
甘肃真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82%,认缴出资额是563.240000万
会宁县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2.45%,认缴出资额是490.000000万
会宁县望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50%,认缴出资额是300.000000万
甘肃正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1.50%,认缴出资额是300.000000万
甘肃会宁中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50%,认缴出资额是300.000000万
会宁县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1.50%,认缴出资额是300.000000万
会宁县鑫阳劳务服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1.50%,认缴出资额是300.000000万
甘肃世纪恒远建材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1.50%,认缴出资额是300.000000万
甘肃雨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50%,认缴出资额是300.000000万
会宁县双盛金炉珠宝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50%,认缴出资额是300.000000万
会宁县双和粮油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25%,认缴出资额是250.000000万
会宁县汇通天然气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认缴出资额是200.000000万
会宁县元峰建材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认缴出资额是200.000000万
会宁县市政建筑工程队,出资比例1.00%,认缴出资额是200.000000万
贾志彦,出资比例0.71%,认缴出资额是141.540000万
胡瑞娇,出资比例0.71%,认缴出资额是141.540000万
赵芳芸,出资比例0.71%,认缴出资额是141.540000万
邢晓庆,出资比例0.71%,认缴出资额是141.540000万
• 高管人员:
苟千章在公司任职监事
韩立义在公司任职董事
贾对荣在公司任职监事
李志红在公司任职监事
令智真在公司任职董事
尚硕军在公司任职监事
尚有琳在公司任职监事
苏蓉在公司任职董事
童天佑在公司任职董事
王万军在公司任职董事
武世德在公司任职监事
姚小霞在公司任职董事
张国在公司任职董事
张维永在公司任职总经理
张玉珊在公司任职监事
赵永军在公司任职董事
何向东在公司任职董事长
❻ 会宁县生原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账户开户行地址在哪
还款不是用支付宝嘛?怎么还开户行了,没有去银行开账户吧。
❼ 会宁县高利贷的地方有吗
不建议考虑此种行为。小额借贷可以前往银行进行贷款。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