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积金贷款没担保人怎么办
一,有些城市,贷款需要担保人做担保
二,有些城市,贷款需要担保公司做担保
三,公积金贷款,没有担保人,可以找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做阶段性担保
❷ 公积金担保人签字后,他本人的公积金就断交了有影响吗
影响:
如果公积金停交,已经办理的贷款是不会受影响,但在还清之前你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不能支取。
注意:
现在当你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后断交公积金,是会影响贷款利率的。当连续断交三个月,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利解除公积金贷款合同或者执行商业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会先要责令交完欠下的住房公积金,并在贷款期间正常按月足额缴存。
拒不缴存的话,就会被追回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执行商业贷款利率。公积金停缴对贷款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2个方面:
(1)欠缴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单位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
(2)对已经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按照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约定,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解除贷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法:尽快补交公积金,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拓展资料:
相关法律法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三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的;
(二)未按照规定审批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
(四)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银行以外的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
(五)未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的;
(六)未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的;
(七)未按照规定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的。
❸ 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是否需要和银行签订协议
担保人是要签一份担保协议。
担保协议内容主要包含:公积金贷款的保证责任范围包括公积金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❹ 公积金贷款担保人中途了不愿担保但是贷款人迟迟不更换,这是可以起诉吗
又不是担保人想不不用担保了,他也签字了,你不还,会找他的。一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❺ 公积金贷款担保人保证书必须本人亲自填吗
办理公积金贷款时的一些申请表、保证合同、贷款合同,必须由借款人本人亲自签署。
❻ 公积金贷款找不到担保人该怎么办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3.工作证明及银行流水;
4.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6.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7.买卖双方签定的《购房合同》;
8.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❼ 住房公积金贷款还需要担保人吗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需要担保的,但不一定需要担保人来担保。可以有阶段性保证加抵押、抵押两种,借款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
以天津为例,根据《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存贷结合、先存后贷、整借零还、贷款担保的原则。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
第三十三条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提供担保。
第三十四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7)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未签字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❽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担保人有哪些责任
公积金贷款究竟有没有担保人,其实,这需要贷款人自己的选择。担保人是有还款责任的,如果个人作为担保人之后,就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除非被担保人的贷款还清才可以。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需要满足的条件
1.拥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拥有稳定的收入,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者有效居留身份。
3.住房公积金账户连续正常缴存并且账户内应该有缴存额。
4.没有公积金贷款的不良债务。
5.借款人没有全部还清贷款期间,公积金不得提取。
6.公积金贷款担保人的年龄加上贷款的期限不能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公积金贷款的担保人需要提供担保人的身份证件、收入证明、户口薄以及住房公积金的账号,还需要与受委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如果您本人已经为别人当了担保人,那么您自己就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只有等到贷款人将贷款还清,您自己才能贷款。
一般情况下,如果您自己缴纳了住房公积金,那么您只可以当一个人的担保人,最多不超过两个。
担保人有哪些责任
既然做了担保人,就要履行一定的责任。如果借款人迟迟不还款,那么,担保人是需要还款的。所以,当您答应做别人的担保人的时候,一定要慎重考虑。这其中利害关系可想而知,当您签字同意成为担保人的时候,就是默认了承担借款人不还款您替他还的责任。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就算是担保人和借款人的关系有所变化,担保书也不会受影响,比如丈夫担保妻子做房屋贷款,如果两个人最后离婚的话,担保书也不会有什么影响,他仍然是有效的。
❾ 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担保人什么时候签字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找人担保,这是为了防范公积金贷款的风险,公积金贷款期限比较长(最长9年),风险较大,贷款期间可能会出现各种变故,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后出现较大变故,导致其不能正常偿还贷款,这样会给资金回收带来极大的风险,影响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转。为了确保发放贷款的安全性,必须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以自然人做住房公积金担保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
3、 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
5、 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 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