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买房后发现所购住房又被开发商抵押给了银行,该怎么办
一、银行抵押贷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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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银行抵押贷款可用来抵押的第一样就是房产,比如个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动产厂房、商铺等。用房产抵押贷款,一般需要先评估,评估后,可以贷款至评估价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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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我购买的商品房被开发商抵押给银行了,我该怎么办
放心,正常,没有什么问题;
这个事情是这样的:你购买了开发商已经抵押的商品房,而不是你的商品房被开发商抵押了
这么多年以来,开发商在开发的过程中,都有融资这一块,其中就有抵押商品房;
在客户购买该商品房时,先到银行撤押,然后你这块才能购买和办理贷款;
但如题所说,你买完商品房了,商品房的合同你手里有,房产局有备案,开发商根本就不可能把该房屋再拿去抵押;
C. 先买的房子后被开发商抵押贷款怎么办
开发商为了销售顺利,隐瞒已抵押的事实,将房子卖出,是一种欺诈行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根据《司法解释》,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必要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开发商的责任,你没有按时办理备案的违约金也可以让他一起付了。
商品房抵押的后果:
1、重复抵押
在建工程抵押具有期权性质,在具体操作中容易出现原在建工程抵押尚未解除,登记机关就为按揭贷款进行抵押登记的情况。
一些开发商为尽快完成工程建设,用在建工程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同时为加速资金的回笼,在未经抵押权人的同意且未告知购房户的情况下,将已设立抵押的在建工程预售给购房户,且销售所得价款并未向抵押权人清偿债权。
这种重复抵押增加了交易的不确定性,不仅购房者权利得不到保证,也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预售管理、权属登记带来很大隐患和纠纷。
2、权益冲突
房地产开发商常常将建设工程包给施工企业,因建设资金投入量大,开发商有时会出现无法及时结清施工企业工程款。当开发商还不起钱的时候,这个房子就会被拍卖,然而国家法律为保护承包人和农民工的利益,规定了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此外,土地管理部门收取土地出让金的权利也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如果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综合来说就是,如果开发商资金运行出现问题,房子被拍卖,那么业主将会是最后一个被补偿的角色;如果开发商资金运行良好,能够如期偿还银行借款,则对购房人购房及后续房产证的办理不会产生影响。
(3)买房签了合同被开发商抵押贷款扩展阅读:
买房避免风险的办法:
1、买房时,开发商会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面有一栏专门写抵押情况的,如有抵押,在备注中会有详细的说明,一定要看仔细!
2、买房子是大事,不要怕麻烦!买房前,可以到房管部门进行查询,因为在建工程要办理抵押,需要到房管部门进行登记。同时,如果是买了在建的抵押了的房子,要注意资金监管的事情。
3、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除了查询,还要注意及时网签并备案。如果是房子出现了除在建工程之外的抵押或者是查封,系统里都有记录,是网签不了的,购房者可以及时发现并避免损失。
4、实践中,许多开发商转让已经抵押的房地产时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房地产管理部门发现《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已有抵押记载,造成办理产权过户出现障碍,购房者无法顺利拿到《房屋所有权证》。
此处要划!重!点!因此,为了规范购房法律关系,减少甚至杜绝纠纷,从保护购房者利益的角度出发,较好的办法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增加如下条款:
(一)出卖人保证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该商品房所属的在建项目及其所处位置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否则,买售人有权无条件退房并要求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买受人有权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的任何时间,要求出卖人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以便及时了解该项目的抵押情况。
D. 购房合同签订后银行审批也下来了却被告知房子已被开发商抵押给银行做再建抵押贷款了,银行不能发放贷款。
协商不成 您可以按如下法条办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 开发商拿我的房产本抵押贷款了怎么办啊
你不告也不行啊!赶紧起诉!!!这属于一房卖两人,太可怕了。
你今天想是怕执行不了,明天可能你连执行人都找不到了,赶紧起诉吧。
这问题新闻见多了,估计你也看了挺多,到最后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起诉,没任何一个人能想出别的办法!!
F. 买的房子已被开发商抵押给银行怎么办
如果查实开发商已经办理了购房人所购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且抵押行为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之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31条规定,开发商只有在取得抵押权人(即贷款银行)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将作为抵押物的房屋转让给购房人,否则,其转让行为无效。<br/>
在此情况下,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并赔偿其因此所遭受的利息及其他损失。
如果查实开发商的抵押行为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则购房人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有关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因房产抵押所可能造成的购房人无法按期办理产权证等损失。<br/>
当然,由于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已经取得了房屋的期得权益,此时,开发商已无权再以自己的名义将房屋抵押,因此,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限期对所购房屋进行解押。否则,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侵权责任并要求其赔偿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br/>
G. 全款购房遭欺诈,房屋被先一步被开发商抵押了,开发商的行为是否为违法
如开发商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的,可以委托律师提起相关诉讼 ,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责任,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如开发商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的,可以委托律师提起相关诉讼 ,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责任,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签订买卖合同后开发商由将房产抵押出去,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可不可以买被房地产开发商抵押给银行的房子通过这样的买的房子可能会便宜一些,但是也特别需要去实地看下整体的环境,很多拍卖来或者从银行来的房子存在一定的损坏情况。
这种情况是开发商把房子抵押给银行贷款,只要开发商及时给银行还款解押,房子的销售以及后续的贷款,产权手续都没有问题。这种现象在房地产界是普遍现象!除非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无钱还贷款,房子已被银行司法保全,那就不能买了。
H. 开发商将房屋抵押,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购房合同,现在银行贷款无法批复,我该怎么办
银行方面,拖期和不告知情况等,你要是觉得很难接受可以投诉他们,包括向他们总行或者当地银监部门投诉,并要求其给出书面处理意见,道歉等。
开发商方面是可以起诉的,未告知情况下抵押应该是违约的一种,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如果他合同里面写到他们可以自行抵押除外,但是个人估计这事想要个结果很不容易,因为毕竟你还不是房子的所有者,对抗效力很小。
至于损失银行和开发商都可以跟他们要求,但很难得到补偿。
这种事情,我个人觉得,你该把握两点,第一,所有有法律效力的,你都要充分利用,包括合同等。第二,你要是想轻轻松松解决基本上不可能,要是真的气不过,就往大了处理,任何妥协都能导致没结果。你是受害者,希望你懂得,自己把自己处在弱者的地位,那对手永远都是强者。
个人意见,请参酌使用。
I. 房子被开发商抵押了怎么办
一、往外卖的房子还能进行抵押吗?
商品房在建设过程中,在地上主体起来后,的确可以向银行等进行抵押,而且这种抵押的房子继续销售也是允许的。由于在建工程进行了抵押,所以在销售时销售资金要进行监管,定向用于归还抵押贷款,以此来规避其中的风险。在销售过程中,这部分房子的售房款应该放入相关部门的监管账户,防止被开发商挪作他用。而如果没有进行监管,则可能给购房者带来风险。
二、所购的房屋遭到抵押了该怎么办?
如果贷款抵押合同先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的,依据我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开发商未告知购房者的,出售转让行为无效;另外,根据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依据上述规定进行索赔。在必要的情况下,购房者可向法院起诉,追究开发商的相关责任,还可要求开发商支付未按时办理备案的违约金。
三、如何避免风险?
1、在购房过程中要想避免这种风险,可以到房管部门进行查询,因为在建工程要办理抵押,需要到房管部门进行登记。同时,如果是买了在建的抵押了的房子,要注意资金监管的事情。
2、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除了查询,还要注意及时网签并备案。如果是房子出现了除在建工程之外的抵押或者是查封,系统里都有记录,是网签不了的,购房者可以及时发现并避免损失。
3、实践中,许多开发商转让已经抵押的房地产时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房地产管理部门发现《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已有抵押记载,造成办理产权过户出现障碍,购房者无法顺利拿到《房屋所有权证》。
因此,为了规范购房法律关系,减少甚至杜绝纠纷,从保护购房者利益的角度出发,较好的办法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增加如下条款:
①出卖人保证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该商品房所属的在建项目及其所处位置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否则,买售人有权无条件退房并要求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②买受人有权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的任何时间,要求出卖人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以便及时了解该项目的抵押情况。
在买房前,与其事后维权,不如在事前就防范、避免这种风险的发生,以减少后期的各种可能产生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