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企业在进行担保时应如何进行风险控制
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是为中小企业借贷、招投标等经营活动提供担保的机构,在担保活动中担保机构自身要承担一定风险,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担保公司“经营的是信用、管理的是风险”,其所处的行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因此风险控制就成为担保公司经营成败的关键因素。本文将主要讨论商业性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风险控制策略问题。
商业性担保公司是按照市场机制运作的、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机构。商业性担保公司与政策性担保机构完全不同:政策性担保机构要执行国家的有关产业政策,引导和扶持对一些产业的投资,而且政府财政对其亏损给予适当的补贴;商业性担保公司则是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完全以利润最大化和风险控制的原则运行,发生亏损需要用自有资金来弥补。因此,风险控制是商业性担保机构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因素和决定性因素。
风险源于事物的不确定性,一般情况下是指出现损失的可能性。商业性担保公司面临的风险与银行、保险公司、风险投资公司面临的风险有很大不同。保险公司面对的是数额巨大的保险客户,用向每个客户的少量收费来弥补个别的大额损失,是根据大数定理计算后确定损失发生的概率和收取保费的比率,从而用保费可以弥补风险损失及经营成本,并获得利润,在一定条件下申请的项目都会得到保险,不需要对承保项目进行十分严格的审查;风险投资公司是通过少数项目的高额回报来弥补对多个项目的投入,是在小数定理的基础上通过对项目的严格审查来控制风险的;担保公司介于保险公司和风险投资公司之间,是通过对多数项目的低收费来弥补少数项目发生的大额损失,由于担保公司承保的项目数量有限,担保项目的金额、期限各异,反担保措施的落实程度千差万别,担保项目的离散性很大,无法精确计算担保费率,所以不适用于大数定理,这就要求担保公司对项目进行严格的审查,将风险控制在担保机构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另外,在国内担保公司普遍开展的贷款担保业务中,担保公司承保的项目都是不能直接从银行取得贷款的项目,如果项目的抵押、保证等条件很好,就可以直接从银行获得贷款,没有必要找担保公司担保,担保公司所做的项目基本都是银行不愿意做的。因此,担保公司所承担的风险要大于银行所承担的风险。从以上论述我们可以看出,担保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
担保风险,是指担保机构在担保业务的运作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担保风险按照引发风险的层次性分类,可以分为系统性担保风险和非系统性担保风险。由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和政策、法律的变化等引发的风险属于系统性风险,而由于担保机构决策失误、企业信用变化、违规操作等引起的风险为非系统性风险。面对担保业务中的各种风险,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从战略上规避和转移一些风险;从制度上分散和消除一些风险;在操作中严格控制风险;在代偿发生后采取强有力的资金追回措施。
在战略上回避和转移风险的策略
加强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业内法律法规的关注和前瞻性研究,这样可以增强担保机构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变化和相关法规变化的洞察力,及早做好应对准备。例如,本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对经济产生了很强的紧缩效应,经济环境变化产生了系统性风险,导致一些在保企业出现困难,如果能够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变化做很好的前瞻研究,就可以提前采取一些措施来应对,避免一些系统性风险。
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职业队伍。担保风险的高发性、离散性与不确定性,势必要求担保机构管理层和员工应具有很高的业务素质。管理层人员应具有一定的风险管理经验,对担保风险和经营环境应有充分的认知和判断能力。因此,在担保公司建立之初,就要建立一支具有高度责任心,并具备财务、管理、法律、投资等专业知识的员工队伍。这样就可以从战略上规避掉一些由于员工素质不高而引发的风险。
参加省级和全国的再担保体系,通过再担保来分散风险。目前,全国已经成立了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体系,参加再担保体系可以在代偿风险转变为实际损失时,由再担保机构来分担一部分损失,这样就将风险分散掉了。
尽量避免法律风险,不去涉及违法违规的业务。有些业务种类是违法或违规的,但是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有许多机构都或多或少的开展了这些业务,这其中就存在着很大的潜在风险,一旦国家查处此类违规业务,开展此业务的的机构就有可能面临灾难。
在制度上分散和消除风险的策略
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决策程序来规避政府干预风险、管理人员的道德风险及内部管理风险。应该做到以下几点:担保机构应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的领导体制与决策程序,注意控制担保决策中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合理设置内部机构,建立一套科学的规章和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操作程序,例如建立“审保分离”的横向平衡机制;内部组织机构之间建立相互制衡机制,同时具有良好的外部约束和相互牵制机制;防范道德风险,建立监事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并保持其权限的独立性;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加强信息反馈系统的建设。通过这些措施就可以从制度上消除一些潜在的风险。
例如,浙江省某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1.2亿,五家股东,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控股。其内部设置的审批权限为:
单个企业或项目担保累计金额1000万以上,单笔500万以上,由董事会审批;
同上,累计金额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单笔金额100 万以上500万以下由公司担保审批小组审批;
同上,累计金额500万以下,单笔金额100万以下由公司经营班子审批。
在制度上确保被担保企业、被担保行业、担保期限、担保业务品种等做到有效分散。担保业务品种多样化能有效分散经营风险,应该在公司的制度中作出明确规定。担保业务的期限应做到长期、中期、短期都有,并保持一定的比例。被担保的行业和企业也应该做到分散,由此可以避免风险过度集中到某个行业或企业。
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定一些比率的限值,下面就是某担保公司规定的比率:
单一行业担保余额≤资本净额的25%;单一客户担保余额≤资本净额的5%-10%;最大十家客户担保余额≤资本净额的50%;最大担保余额≤资本净额的10倍;担保客户信用等级分布A级以上≥65%,BBB级≤35%;
存续期在1年以上的担保余额≤全部担保余额的40%。
在制度上规定保持担保机构的流动性,避免出现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信用担保机构发生代偿时,因没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满足代偿造成的信用支付风险。担保业务的风险发生机制与一般保险业所经营的客观的、可预期的风险有很大区别,其发生具有很强的主观性与不确定性。因此担保公司在处理业务时应注意期限、金额等的匹配,防止出现流动性风险。
建立行业和企业的信息库。通过有目的的搜索、查找等手段积累大量的本地区主要行业和企业的信息,为担保业务开展做好基础准备。
建立从业人员的定期交流和培训机制。不同项目组、不同公司业务人员之间的交流可以及时传递一些信息,避免犯雷同的错误。定期培训可以使业务人员的基本业务素质得到提高,为业务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操作中采取严格控制风险的策略
担保风险分担。建立贷款银行、受保企业与担保机构的共担风险机制。防止银行放松对借款人的审查,要通过合理的担保比例来增强银行的贷款责任。担保机构一般承担70%,其它部分由银行承担。担保机构的比例,法国是50%、日本是50%-80%、德国是50%-80%、美国是80%、加拿大是50%。目前,在我国金融体系中银行存在着绝对的优势,在与银行的合作中担保公司处于劣势,因此,在很多情况下,担保公司只能是全额担保,银行不愿与担保机构分担风险。但是,对于银行推荐的一些项目,或者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要求银行分担部分风险。
反担保措施。一般情况下,担保机构都要求被保企业提供反担保措施,但是如果被保企业有质量很好的、足额的抵押物和保证措施的话就会直接到银行借款,而不用担保公司担保了,所以担保机构对企业的反担保措施要求又不能过于严格。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反担保措施的实施必须采取较为灵活的方式,例如对于小型家族企业,可以采取企业主要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保证,而且涉及到夫妻共有财产时要由夫妻双方签字认可。
合法合规性审查。首先要对企业所做的项目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其次要对反担保措施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最后要对企业本身是否存在产权不清等进行审查。
对企业的事前、事中审查。承保前,要对企业的财务状况、法人品质(可能直接影响还款)、 经营水平等方面进行调查,只有详细掌握企业情况,才能有效的进行项目风险评估,从而降低担保风险。在保过程中要对企业持续的跟踪调查,一旦情况有变化,应及时采取措施。
代偿发生后采取强有力的资金追回措施
在大量的担保业务中必然会出现一些被保企业违约,这时担保机构就必须代偿,但是在代偿发生后,担保机构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尽量追回代偿的资金。一般采取的手段有执行反担保措施、与企业谈判、对企业重组、诉诸法律手段等。
综上所述,通过采取在战略上回避和转移风险的策略、在制度上分散和消除风险的策略、在操作中采取严格控制风险的策略,并且在代偿发生后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追回代偿资金,商业性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就能大大降低经营中所承担的风险。
『贰』 金融担保的意义
其实金融担保就是所谓的贷款担保了,为什么会存在这样的公司以及其意义,大致有以下几点:
市场会有贷款公司的存在是有他的合理性的,存在就是合理,它的合理性有哪些?
1、首先对于银行来说,他不会把钱给一个他认为没有能力还款的人,如果借款人没法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足值抵押物,因此引入贷款公司为借款人在银行做 担保。一旦逾期或欠息由贷款公司承担责任进行代付。当然银行会推荐他信任的公司给客户,因为对于银行来说,业绩一定是摆在首位,但又不能以身范险,信 任的贷款机构也是比之一般的机构更加正规。
2、贷款公司介入,银行不用去办财产抵押,放款手续简单,就一个贷款合同一个保证合同。你好我好大家都好。
3、对于客户来说:通过贷款公司担保的借款人,进一步经过公司的审查,控制风险更多一环,银行更容易接受。说的不好听也就是拿一个垫背的。
4、那么贷款公司又凭什么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呢?借款人就必须向其提供一些财产作为反担保措施。这些反担保措施比起银行要求的硬抵押要求就少多了,方式也更灵活多变。也就是前面所说的时间比金钱更重要。
『叁』 担保公司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银行小额贷款的营销成本较高,小企业向银行直接申请贷款受理较难,这就造成小企业有融资需求时往往会向担保机构等融资机构求救,担保机构选择客户的成本比较低,从中选择优质项目推荐给合作银行,提高融资的成功率,就会降低银行小额贷款的营销成本。
另外,在贷款的风险控制方面,银行不愿在小额贷款上投放,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银行此类贷款的管理成本较高,而收益并不明显,对于这类贷款,担保机构可以通过优化贷中管理流程,形成对于小额贷后管理的个性化服务,分担银行的管理成本,免去银行后顾之忧。
其次,事后风险释放,担保机构的优势更是无可替代的,银行直贷的项目出现风险,处置抵押物往往周期长,诉讼成本高,变现性不佳。担保机构的现金代偿,大大解决了银行处置难的问题,有些担保机构做到1个月(投资担保甚至3天)贷款逾期即代偿,银行的不良贷款及时得到消除,之后再由担保机构通过其相比银行更加灵活的处理手段进行风险化解。
另一,担保公司时效性快。作为银行,其固有的贷款模式流程,造成中小企业主大量时间浪费;而担保公司恰恰表现出灵活多变的为不同企业设计专用的融资方案模式,大大节省了企业主的时间与精力,能迎合企业主急用资金的需求。
再者,担保公司在抵押基础上的授信,额度大大超过抵押资产值。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需求资金。例如,北京万才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武汉承诚投资担保公司,就可以为企业提供综合授信最高达240%的贷款模型。 目前,许多投资担保公司,在贷后管理和贷款风险化解方面的规范和高效运营,获得了银行充分信任,一些合作银行把贷后催收、贷款资产处置外包给担保公司,双方都取得了比较好的合作效果。
担保公司以前归类为准金融类机构,现在属于非金融机构,而银行是属于纯金融行业,两者形式上类似,功能上都能够为企业融资,但还是有本质的区别。
担保公司不是以自有资金放贷,而是为企业信誉做担保,由银行放贷。也就是说企业在银行资信度不够达到贷款标准,可以找担保公司担保,那么担保公司做的就是银行不愿意做的那部分业务,风险由担保公司来承担。 担保公司的优势就是门槛低,办事效率高,放款速度快,接受各种形式的抵质押物做为反担保措施,比如房产、车辆、商标、股权等等抵质押物。
『肆』 急!!!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管理的意义
个人住房贷款在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的带动下获得了迅猛发展,个人住房贷款规模在银行资产中的比重迅速上升,不少商业银行也将个人住房信贷视为低风险的信贷品种,并将其作为信贷业务扩张的重点。下表显示1997—2001年5年间,我国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增加了近33倍,银行信贷资产权中提高了近20倍。
但在当前特定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个人住房贷款对商业银行来说,并不见得就是低风险的金融产品。在特定意义上说,当前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所面临的潜在风险还要高于其他贷款类型。事实上,个人住房贷款有面积分散、技术大、期限长的特点,潜在风险很大。如果商业银行不能对当前个人住房贷款面临的潜在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与控制,那么,未来个人住房贷款的快速扩张反而可能成为商业银行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风险源。因此,当前应当把完善个人住房信贷风险作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重点。 个人住房贷款所面临的风险
(一)银行的流动性风险
对于银行来说,个人住房信贷等中长期贷款的快速增长和比率的迅速提高,可能会带来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银行无力为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减少提供融资,即无法以合理的成本吸收负债或以合理的收益变现实现资产来满足储户提取存款、客户合理的贷款或其他即时的现金要求而使银行遭受损失或引发危机的可能性。我国住房贷款没有实现证券化,银行房贷资产变现能力较差。同时也没有完善的住房二级市场,银行处置抵押房产很困难,流动性风险化解难度大。当贷款购房的概念普及以后,处置抵押房产的需求将强烈起来。
(二)个人的信贷风险
信贷风险是指借款人不按约偿还贷款给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从信用风险的角度来看,个人住房信贷所带来的是借款人由于家庭、工作、收入、健康等因素的变化,不能按期或无力偿还银行贷款,被迫违约放弃所购房屋,从而给银行利益带来损失的违约风险。由于信息不对称,银行无法准确判断借款人是否诚实守信和是否具有持续的偿还能力。而中国目前个人住房贷款中的浮动利率制度,使得贷款者承担了相当大比率的利率风险,这使得贷款者在利率上升周期中出现贷款违约的可能性加大。
(三)贷款中的操作风险
从操作风险的角度看,由于缺乏必要的相关法律约束,再加上各大商业银行之间激烈的竞争,银行的房贷部门有时为了扩大其业务范围,竞相降低贷款人的首付比例,或者放松贷款人的审批条件。在操作过程中,没有严格的抵押住房登记制度,贷款的前台、中台与后台没有进行责任上的严格区分,对客户的资信情况没有进行严格把关。从当前的情况看,目前各商业银行在同一城市经办个人房地产信贷业务网点偏多,在授权不严格的情况下,贷款者可以在多家银行的经营网点同时申请小额住房贷款,一旦贷款人无力偿还,抵押物往往很难处置,资产无法分割,也没有相应的法律保障拍卖、折价程序的顺利实施。 完善个人住房信贷风险管理
(一)改善个人信用风险的识别与评估环境
较为理想的目标,当然是要着手建立一个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该体系的核心是个人信用制度,即能证明、解释与查验自然人资信,能够监督、管理与保障个人信用活动规范发展的一系列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与行为规范,包括个人信用登记制度、个人信用评估制度、个人信用风险预警制度、个人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个人信用风险转嫁等。这就需要设立专门的信用机构,信用授予人将信用消费者日常在金融机构和商业机构的信用支付情况连续地提供给信用机构,由信用机构将这些信息汇同来自司法、税务等机构的公众记录加以整理、分析,记入该消费者的历史档案,当授信人面对消费信贷申请时,可以从信用机构获得申请人的信用报告,并据此做出决策。由于信用机构的建立还有待时日,银行为了化解信用风险,必须在其审批个人住房贷款的过程中扮演好信用机构的角色,将个人信用作为考查的重点,设立相关的个人信用档案,这里最为关键的就是建立专业化、规范化、初具规模的数据库,为信用管理打好基础,对已有借款人以及贷款申请人违约的可能性做出预测,并建立信用缺失的预警机制,一旦发生信用危机,就可以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目前,我国的部分城市建立了针对本市居民的个人征信系统,实际上这些信息的采集对于进行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判断并不足够,同时,还应当鼓励个人信用信息在金融机构之间的共享,因为贷款人可能同时在不同的金融机构或者同一金融机构设立在不同地区的营业网点申请住房贷款,信息的共享使借款者更加高效、准确地做出决策。 (二)应积极鼓励商业银行采取市场化的手段转移风险
首先,逐步推行住房抵押贷款二级市场的建立,即房地产抵押债权转让市场,房地产贷款由贷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创造出来以后,再转售给其他投资者,或者以抵押贷款为担保、发行抵押贷款债券的市场。通过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的衔接,提高银行资金的流动性,一方面,银行通过发行抵押贷款债券可以获得充足的资金满足个人信贷需求,另一方面,贷款的额度与债券发行量相匹配,分散了流动性风险一在此基础上,住房贷款的证券化应当提上日程。
(三)推进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其作用可以有效地分散和转移风险
住房抵押贷款经过证券化处理以后,发行的证券可以在证券二级市场上自由地流通转让,这样住房抵押贷款面临的各种风险均可以通过证券市场得到转移。另一方面以住房抵押贷款为担保发行证券之后,集中在银行的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就被分散到众多的投资者手中,使每个参与者都能把风险控制在与收益对称的可接受范围内。由于抵押证券不以具体的房地产为标的物,而是一组房地产的组合所对应的住房抵押贷款集合,是一种住房抵押贷款的投资组合,个别违约或抵押风险就显得微不足道,因而可以有效地分散违约风险和抵押的风险,使损失得以减少。
(四)预警机制防风险
从完善和健全制度的角度出发,制定了《个人住房贷款操作规程》、《个人贷款档案管理规程》以及其
他各类相应的补充规定,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具体操作标准化、统一化;从建立内部制约机制着手,严格按照信贷新规则的要求,执行审贷分离,落实贷款各个环节的责任人;从风险控制的角度出发,采取一些较为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如充分利用市房地资源局数据资料库提供的资源,以确保房地产交易的真实性、房产抵押登记的有效性;借助个人征信系统的资源,对借款人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了不良贷款的发生。
(五)推进房地产融资的多元化
目前,我国房地产金融以债权融资为主,股权融资比例较小,其融资格局较单一。根据统计估算,80%左右的土地购置和房地产开发资金都直接或间接地来自商业银行信贷。而在成熟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上,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融资不仅有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两种基本形式,且在债权和股权融资一级市场以外,还存在着发达的证券化二级市场。推动房地产融资的多元化,有助于降低房地产融资对于银行信贷的过分依赖。
(六)提高个人按揭贷款的成数
这对购房者来说,肯定要增加个人承担贷款风险的压力,挤压一些个人住房虚假的需求。同时可以减小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不过,这些影响与作为不会太大。最为重要的是,近年来,国内一些商业银行个人住房信贷翻倍地增长,不在于按揭成数高低,而是对个人住房贷款审查往往是只是形式,例如,不管个人收入水平如何、信用如何,只要在律师事务所开出所需要的证明就可能办理。如果对个人住房贷款审核按银监会的指引执行(即个人住房贷款每月还款额不得少于个人收入50%),那么就可以把一些贷款条件不合格的人拒绝在外。这样做不仅可以让整个房子需求降下许多,也减少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可以面临的风险。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管理需政策支持
在一些发达国家中,政府设立专门机构对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提供担保,购房者违约,政府机构代为承担清偿贷款本息的责任。如美国联邦政府设有联邦住房管理局、退伍军人管理局等机构,为中低收入家庭和退伍军人提供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不仅使美国众多的家庭取得贷款购买住房的机会,而且降低了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同时还吸引了私人保险机构介入住房抵押市场。政府提供保险、保证,乃至出资设立金融机构,并不意味着政府要拿出大量资金,它只是表明政府坚定地立于一种“最终贷款者”的地位上,其要旨是给借贷双方以信心,并为整个融资活动确定规范。这种政府对抵押贷款市场的干预,是一种间接干预。
总之,近几年,国内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它在带动国内经济走出通货紧缩,保持国内经济持续快速增长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是,由于一些地方的房地产投机炒作严重,一些房地产商用种种方式来制造民众非理性消费,从而造成一些地方住房价格快速上涨。如果这种趋势任其发展,导致房地产泡沫,不仅会增加银行的巨大风险,也可能会伤害整个国内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因此,本次政策调整不仅强化民众的利率风险意识,强化了需求者对未来资金价格形成较合理的预期,也有利于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管理及风险定价机制形成。够不够。
『伍』 资金担保和风险控制是什么意思
1。控制资金放大倍数
担保资金的放大倍数一般是指担保总额与担保资产总额的比例。由于担保公司的资产仅是起担保作用,而不发生实际的资金流出,因此其一定的资产可以承担比自身资本数额更大的担保。
担保机构的资金放大倍数是与担保风险成正比的,比例越大,可能产生的风险也就越大,同时收益也越多。 把担保公司的资金放大比例控制在一个合理、恰当的比例上,是担保公司防范风险的必要措施。
代偿率是担保机构在一定期间内发生的代为清偿总额与该期间内在保债务余额之比。代偿率反映了担保公司承担的风险程度,代偿率越高,则在保债务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就越大,反之就越小。虽然代偿的发生不完全决定于担保机构自身,但担保机构事先确定合理的代偿率,有利于风险的防范。
一般代偿率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为宜。担保公司在实施担保业务操作中,当代偿率超过控制比例时,就应采取措施,慎重处理。
2。控制担保费率
担保机构在开展担保业务时,收取一定数额的担保费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
担保费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担保机构的收入,是担保机构收入的主要来源。 担保费比例定得过低,就会影响到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担保机构的担保费比例定得过高,又势必增加中小企业的贷款负担,影响担保业的发展。
因此,担保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一个比较合适的担保费率。
担保公司在开展风险控制时,应该牢记一个基本原则:宁肯少做一笔风险不可控的业务,也不要盲目的冒风险。 当然担保公司决不能因为风险的存在,就不去做业务。
要善于经营、善于控制风险,并从风险中获益。要做精、做强、做大,只有这样担保公司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大有发展前景。
『陆』 担保贷款的风险有哪些
作为贷款担保人肯定要承担贷款风险:
1、一般保证责任。
担保人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
担保人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柒』 担保公司的风险研究对于我们自身有什么意义
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但是由于中小企业自身规模较小,加上目前金融危机的影响,使得中小企业融资环境较差,融资比较困难,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担保企业的出现,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但是担保企业不仅要承受自身管理和业务操作方面的风险,更要承受来自担保客户和担保政策等方面的风险,这些内外部的复杂风险决定了担保企业在运行过程中要承担较高的风险。文章以河南省担保行业为例总结担保行业的现状,并深入分析担保行业目前面临的风险,最后为担保企业如何控制和防范这些风险提出对策
『捌』 担保公司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另外,在贷款的风险控制方面,银行不愿在小额贷款上投放,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银行此类贷款的管理成本较高,而收益并不明显,对于这类贷款,担保机构可以通过优化贷中管理流程,形成对于小额贷后管理的个性化服务,分担银行的管理成本,免去银行后顾之忧。
其次,事后风险释放,抵押贷款公司的优势更是无可替代的,银行直贷的项目出现风险,处置抵押物往往周期长,诉讼成本高,变现性不佳。担保机构的现金代偿,大大解决了银行处置难的问题,有些担保机构做到1个月(投资担保甚至3天)贷款逾期即代偿,银行的不良贷款及时得到消除,之后再由担保机构通过其相比银行更加灵活的处理手段进行风险化解。
另一,抵押贷款担保公司时效性快。作为银行,其固有的贷款模式流程,造成中小企业主大量时间浪费;而担保公司恰恰表现出灵活多变的为不同企业设计专用的融资方案模式,大大节省了企业主的时间与精力,能迎合企业主急用资金的需求。
再者,抵押贷款公司在抵押基础上的授信,额度大大超过抵押资产值。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需求资金。目前,许多投资担保公司,在贷后管理和贷款风险化解方面的规范和高效运营,获得了银行充分信任,一些合作银行把贷后催收、贷款资产处置外包给担保公司,双方都取得了比较好的合作效果。
担保公司以前归类为准金融类机构,现在属于非金融机构,而银行是属于纯金融行业,两者形式上类似,功能上都能够为企业融资,但还是有本质的区别。
担保公司不是以自有资金放贷,而是为企业信誉做担保,由银行放贷。也就是说企业在银行资信度不够达到贷款标准,可以找担保公司担保,那么担保公司做的就是银行不愿意做的那部分业务,风险由担保公司来承担。
『玖』 担保公司的意义优势
1.一句话来告诉你担保公司是做什么的:你出资他贷款我担保。2.两句话来告诉你担保公司是做什么的:张三借款,李四出资,担保公司做担保,如果张三不还钱,担保公司还钱给李四。3.详细给你说一下流程:张三想贷款10万元,期限一年,有价值20万元的房产做抵押。而李四有10万元,双方不认识,且互不信任。此时需要一个有实力的人站出来,做中间担保人。这个人就是担保公司。担保公司的作用就是,三方签定借款合同,并且公证处公证。然后协助把房产抵押给李四,李四把10万元借给张三,张三需要向担保公司支付5000元(暂且说)的担保费,其间担保公司每个月催张三打1150元利息给李四,并且会打电话给李四按时查收利息,借款到期以后,张三若无法还上贷款,此时担保公司要自已垫付10万元还给李四,然后拿公证过的合同去法院强制拍卖张三的房产以收回贷款。对于出资人李四来说,按时收利息,本金0风险。对于张三来说,能快速融资实现生意周转。对于担保公司来说,控制风险实现赢利。三方共赢。在此期间,担保公司只收取贷款人的担保费,出资人不用承担任何费用。担保公司存在对银行的意义及优势:担保公司存在对银行的意义及优势:因为银行小额贷款的营销成本较高,小企业向银行直接申请贷款受理较难,这就造成小企业有融资需求时往往会向担保机构等融资机构求救,担保机构选择客户的成本比较低,从中选择优质项目推荐给合作银行,提高融资的成功率,就会降低银行小额贷款的营销成本。另外,在贷款的风险控制方面,银行不愿在小额贷款上投放,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银行此类贷款的管理成本较高,而收益并不明显,对于这类贷款,担保机构可以通过优化贷中管理流程,形成对于小额贷后管理的个性化服务,分担银行的管理成本,免去银行后顾之忧。其次,事后风险释放,担保机构的优势更是无可替代的,银行直贷的项目出现风险,处置抵押物往往周期长,诉讼成本高,变现性不佳。担保机构的现金代偿,大大解决了银行处置难的问题,有些担保机构做到1个月(投资担保甚至3天)贷款逾期即代偿,银行的不良贷款及时得到消除,之后再由担保机构通过其相比银行更加灵活的处理手段进行风险化解。另一,担保公司时效性快。作为银行,其固有的贷款模式流程,造成中小企业主大量时间浪费;而担保公司恰恰表现出灵活多变的为不同企业设计专用的融资方案模式,大大节省了企业主的时间与精力,能迎合企业主急用资金的需求。再者,担保公司在抵押基础上的授信,额度大大超过抵押资产值。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需求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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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 信用担保对融资有什么影响会出现负面影响吗,比如企业产生对信用担保的依赖
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小企业的活跃程度标志着一个国家或地区市场经济的活力。然而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却面临着重重障碍,特别是在资金筹集方面存在严重困难,许多地区真正能获得长期贷款的中小企业数量非常有限。当然,相对于大企业,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种普遍现象,只有解决一些人为的、不合理的限制中小企业融资障碍,才能有利于其提高自身的竞争力以及企业的长远发展。
通过一段时间的社会社会实践我发现中小企业融资存在以下问题
(一)企业自身方面的原因
1、经营管理水平低。尽管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很快,但仍然给人以“差、散、乱”的印象。一方面中小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产品生产工艺落后、质量水平低,形成了因资金缺乏导致经营绩效差,因经营绩效差导致融资信用差,因融资信用差导致资金缺乏的恶性循环。许多中小企业负债率较高,极度缺乏经营流动资金和发展投资基金,导致其不能正常地进行经营和投资改造,无法通过提高盈利改变企业的资信以获得外部各种信用融资。另一方面中小企业点多面广,涉及行业多,多头开户现象较普遍,金融部门难以掌握其真实情况。并且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中小企业的生产、营销、财务、人事等方面的管理水平跟不上企业发展的步伐,致使企业不能适应市场竞争,难以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2、中小企业主管人员缺乏现代融资意识。主要体现在:(1)大多数中小企业缺乏负债经营的现代意识和相应的管理手段,企业债务与企业经营盈利之间的关系认识有限,不能以发展的角度看待企业债务融资的作用。(2)绝大多数企业主管的经营观念未转变,没有从利润和现金流的角度把现代企业看成是一个资本价值增值和现金流最大化的过程,因而不能全面看待资金在生产中的地位,从而忽略了资本与负债、资本与管理能力、资本与经营风险等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3)很多企业主管对现代融资工具缺乏认识,简单地认为融资就是向银行贷款,仅拘泥于银行贷款单一的融资方式,导致的结果就是当传统融资途径被切断时,大部分中小企业便陷入绝境,不仅缺乏利用其他融资方式的思维观念,而且缺乏融资的操作能力,更谈不上进行现代融资的创新。
3、财务信息失真,银行不敢放贷。许多中小企业管理欠规范,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财务控制制度,财务信息失真,可信度低。有的企业从所谓的“自身需要”出发,提供虚假的甚至伪造的财务信息,使会计报表失去其可靠性和真实性。而银行发放贷款的主要依据是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和财务收支状况,一个资产负债状况和财务收支状况良好的企业很容易得到银行的信贷支持;反之亦然。虚假的会计报表使银行的信贷资产难以得到保障,易形成不良资产,出于资金安全和自身利益的考虑,银行不会轻易地发放贷款。
(二)金融机构方面原因
1、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缺乏积极性。首先,我国商业金融机构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而我国中小企业资金实力薄弱、规模小、能作为贷款抵押的资产少,同时受自身条件的限制无法找到规模较大的企业为其担保。其次,部分中小企业生产技术落后、产品技术含量低、高负债经营、效益差,银行从自身利益出发,不愿也不敢支持。
2、向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大。这主要是中小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造成的。在贷款行为中,借款人作为企业的经营者和资金的使用者,对企业的财务信息掌握较全面,而银行作为贷款人,只能通过财务会计报表了解企业的部分相关状况。企业借款人为了获得贷款,往往会在一定程度上夸大自己的优点,缩小甚至掩盖自己的缺点,其披露信息的全面性和真实性相对较差。在其会计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国家对其进行的会计监督有限,银行等金融机构也不可能要求中小企业普遍接受信息中介机构的审核验证。而以自主经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的金融机构放贷时必然要求建立在风险最小的基础上,为保障资金的安全性,金融机构难免不愿意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
3、向中小企业贷款管理难度大、成本高、收益低。首先,对中小企业而言,一笔贷款业务的贷款额度大小与贷款的管理费用的高低是不成比例的。无论贷款金额的大小,金融机构都要按几乎相同的程序进行操作,从贷前调查到贷款收回整个过程的管理费用相差无几,所以对小额贷款的单位管理成本必然会高。而中小企业的贷款一般金额较小,它的管理成本也就高于对大企业的贷款,从而影响了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此外,中小企业的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提供的信息可信度低,金融机构还必须采用其他方法去获取较全面的真实信息,这也会进一步增加贷款的管理成本。据调查测算,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管理成本远远高于大中型企业。因此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不会将中小企业作为首选对象,只有在国家强制或受到某些条件的限制而不能向大企业、大项目贷款时,才会选择中小企业,这无疑也是形成其贷款难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其他方面原因
1、社会信用环境差。即社会信誉等级低,这也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主要包括:(1)中小企业还债意识差,许多中小企业获取贷款后,不去积极还贷,而是恶意逃债、赖债、千方百计地拖债,不把还债当作必须履行的义务。(2)法律对债权人债权的保护能力差,法院对判决结果执行不力。债权人在通过法律程序保护自己的权益时,常遇“打赢官司,看不到钱”,还得支付律师费的尴尬。(3)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较多。如在企业转制期间,有的地方政府默许甚至纵容企业逃废银行的债权。这种社会信用环境,破坏了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使履行了经济合同义务的债权人反而处于被动的地位。如此信誉环境下,各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必然更加谨慎,这自然会增加中小企业融资的难度。
2、缺乏有效的信用担保体系。向中小企业贷款和提供担保的风险都高,这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系统性风险,这就需要国家通过一种机制把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降到金融机构可接受的程度。对此,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是政府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政府也建立了一批信用担保机构,但是实际效果并不理想:(1)担保机构担保能力低,因为目前我国担保基金的来源主要是地方财政,而财政投资能力有限,远远满足不了社会的需要。(2)担保机构为控制风险,都要求申请贷款担保的客户提供反担保,且条件苛刻,并不低于银行担保抵押贷款条件,使得信用担保机构失去本来的意义。中小企业寻求担保难,也就必然造成融资难。
3、“政策性风险”的存在。近几年来国家对企业发展采取了“抓大放小”的政策,一些地方政府片面地把“放小”理解为放弃中小企业。一些政策和措施在制定时没有考虑到中小企业的特点,使得银行对中小企业改革认识不清,导致需求与供给严重背离,信贷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无法达到实际的需要量,力度严重不够。
我认为应该制定的策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二、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应对策略
针对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融资中介缺乏、融资工具单一、融资渠道不畅等问题,解决也宜从企业、金融机构和政府三方面入手,既需要中小企业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加强与银行的联系,也需要国家尽快制定向中小企业贷款的政策,并借鉴国外经验为中小企业开辟较多的融资渠道。
(一)增强企业自身资金积累,提高企业自有资金率
增强企业自身资金积累,提高企业自有资金率和经营管理水平,以改变企业信贷资信能力,从而改变自身的融资环境。
1、企业应根据市场的变化,对产品进行改良和革新,并不断加强对新市场的开发,增加销售收入。
2、应引进先进技术及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改善企业生产管理。
3、企业应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尽快回笼资金增加流动资金。
总之,企业应从多角度出发,扩大收益,增强内部资金积累,使企业走上自有资金良性扩张的道路。只有企业自身环境改善了,生产经营水平提高了,银行等金融机构才愿意向其贷款。
(二)改善并发展商业信用融资
商业信用是中小型企业融资的一种传统的方式。它属于短期负债融资,十分方便但不正规,一般是以良好的商业信誉为基础,并经常运用于业务联系紧密、关系十分固定的合作企业之间。在现有状况下,改善并发展商业信用融资体系的办法有:
1、充分发展企业之间纵向经营纽带关系,与生产经营的上、下游企业结成松散的经营联盟,并通过这种纵向关系发展商业信用。
2、与外贸中介机构结成紧密关系,如以资本为纽带的工商贸企业集团或固定的伙伴关系,充分利用商业票据。
(三)建立互利合作的银企关系
就目前而言,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更多的依赖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因此,城市商业银行等小金融机构应以服务中小企业为市场定位,全力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当然,中小企业数量众多、情况复杂、风险大,这就要求信贷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注重“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经营原则的基础上,构建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合理、灵活而高效的服务体系。同时城市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不能简单停留在纯粹的资金关系上,还可以凭借其在信息、人才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为中小企业提供市场信息、财务管理咨询等中间业务,帮助其解决问题,增强市场竞争力,真正建立互利合作的银企关系。
(四)进一步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建立和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提升中小企业的信用度,可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中小企业发展有稳定、可靠、持久的资金投入,很好地解决其发展中的资金困难问题。当然,作为信用担保是国际上公认的高风险行业,因此应采取严格的措施,识别、防范、控制和分散金融风险。一是提高市场准入条件,对担保机构、担保从业人员、注册资本金等做出严格规定。二是建立全社会性的企业信用系统,使得诚信企业能够获得社会的认可,在资金取得时享有优先权和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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