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给还了,担保人还可以起诉借款人么,能胜诉吗
担保人可以起诉借款人。
担保人并不是债务人,担保人只是因为担保合同的存在,为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提供担保,因此为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或给付不能清偿责任。一旦担保人履行了担保义务,则依法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依法应当胜诉
担保人可以起诉借款人,要求还款。要收集相关的证据,到法院起诉,只要借款人有能力偿还,就能胜诉。根据担保法31条及57条,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胜诉后,胜诉的判决书就是执行依据,依据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向法院提供债务人的财产线索或者申请法院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然后拍卖或者划扣债务人财产来执行,还给担保人。仅供您参考。
B. 担保人为借款人还款后,能单独起诉借款人吗
当然是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C. 担保人在实际承担担保责任前,能否起诉债务人
《担保法》第31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最高法院担保法解释》第42条:“人民法院判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应当在判决书主文中明确保证人享有担保法第31条规定的权利。判决书中未予明确追偿权的,保证人只能按照承担责任的事实,另行提起诉讼。”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保证人向债务人的追偿权之行使是以“承担保证责任”为前提的,在实际承担担保责任前,不能能起诉债务人。
司法实践认为“在债务人有履行能力而债权人不主张权利时,保证人有权直接起诉债务人。”具体参见人民法院报文章《债权人不主张权利——保证人能否直接起诉债务人》作者:郑冰 发布时间:2009-12-15。
该文指出“正常情况下,保证人是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才会行使追偿权,向债务人提起诉讼,但是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有履行能力而债权人不主张权利时,此时虽然债权人也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但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并未免除,一旦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即可能承担保证责任,而如果此时债务人已无财产可供履行,则保证人的合法权益必将受到侵害。因此在债务人有履行能力而债权人不主张权利时,应当赋予保证人提起诉讼的权利。”
D. 我是担保人 还了银行的贷款 能起诉 借款人和担保人嘛
你是担保人,你已经还了银行的贷款,那么你可以起诉借款人,毕竟是借款人不还贷款,导致你担保人需要偿还银行贷款,你可以起诉借款人。
担保贷款,是这样的情况。
债务人到期没还债权人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因此担保人是具有还款义务的,但是这一还款义务也是进行限制了的。更多关于担保人要还钱吗?还款义务是怎样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我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担保人要还钱吗?
借款人没还钱,担保人要还。
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担保人要还钱吗?还款义务是怎样
二、还款义务是怎样
贷款申请人无还款能力或拒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保证人(也就是担保人)追索,保证人必须无条件履行还款义务。如果担保人无还款能力,银行会拿担保人的财产作为抵值。包括有价值的物品、房产、冻结工资等方式。
法律依据:《担保法》规定,贷款申请人无还款能力或拒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保证人(也就是担保人)追索,保证人必须无条件履行还款义务。如果担保人无还款能力,银行会拿担保人的财产作为抵值。包括有价值的物品、房产、工资等方式。
三、担保人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
担保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我并不建议您轻易当他人的担保人。以上内容就是为你整理的关于担保人要还钱吗,还款义务是怎样的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E. 个人贷款担保人能起诉借款人吗
担保人起诉借款人的前提是替借款人偿还了借款,有追偿权。
见《担保法》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F. 借款人和担保人可以同时起诉吗
你好,1、民间借贷纠纷中,可以将债务人与担保人(保证人)一并起诉。
2、民间借贷中,担保人提供履行债务担保的,在债务人到期未偿还借款的情况下,可以将债务人与担保人一并起诉至法院。由法院依法进行认定并作出判决。
3、但是,如果担保人只是提供一般保证的,虽然可以一并起诉,但在就债务人的财产由法院强制执行无果前,一般保证人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
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G. 借款担保人就一个,可以起诉吗
如果借款担保人与债权人签订了借款担保合同且还在担保期内,如果债务人没有按照合同进行正常还款,则债权人可以依法起诉担保人履行担保职责。
做担保一般分为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责任保证,为银行贷款担保,银行有规定格式的担保合同,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一般都在合同中规定保证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此外还要看是否在保证期内,如果在保证期间内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过了保证期间则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在保证期内贷款人跑了,那么担保人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但是要承担多少责任还要参照贷款合同或是经过协商决定。
如果银行起诉到法院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那么关键是在法院判决后银行如何申请执行。如果银行觉得保证人经济实力较强,有(甚至掌握了线索)现金资产(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等),代偿能力很强,就很有可能向法院申请先执行保证人的财产。而且根据2004年11月4日最高院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H. 担保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吗
保证人起诉债务人的情形,主要是基于保证人追偿权的行使,保证人追偿权又称"保证人求偿权",是指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请求主债务人偿还的权利。《担保法》第31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民法通则第89条也规定:“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在此基础上,保证人履行了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拒不偿还的,保证人自然可以起诉债务人要求清偿债务。
保证人在整个保证关系中更多的体现为一种义务承担方,其绝大多数的权利也表现为自我救济,其最常见的几种权利义务如下:
(一)、债务合同保证人主要权利
在履行代偿义务后,有权利对债务进行追偿。其次,保证人对债权人不享有请求给付的权利,但享有抗辩权或其他防御性的权利。
(二)、借款合同保证人的主要义务:
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保证人有义务代为偿还。
(8)贷款担保人可起诉债务人吗扩展阅读
《担保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但结合《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十四条之规定,"代偿能力"并不是担任保证人的必要条件,不具备代偿能力的保证人所签订的保证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再去限定保证人需要满足那些条件没有太大的意义,我们来集中看一下那些常见情况是不能担任保证人的:
其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不能担任保证人的。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需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
其二、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需有法人的书面授权的,才可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其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其四,国家机关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
在签订保证合同时,要注意以上几种情形,避免保证人主体不适格导致的保证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