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产证抵押在银行拿了一张没有盖章的复印件签的买卖合同有效吗
具体要看你行使什么权利,如果是买卖房屋的话,复印件是不可以的,需要先到银行赎楼,拿到红本。
Ⅱ 卖房子中介要贷款合同!银行只给贷款合同复印件 没盖银行的章 只盖了说明于原件相符的印章,能用吗
卖房子需要贷款合同,但是银行只给了一个复印件,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使用,只要买卖双方对贷款合同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可以签订买卖合同。
买卖房屋。
买卖房屋的过程中,卖二手房注意事项是很多人都会意识到的问题,但就算是很多人精心注意还是会错过很多细节,如果错过了就是一大把钞票。二手房交易时,卖方有哪些注意事项?
买方注意事项
购买二手房和买新房完全不一样,新房主要和开发商打交道,二手房打交道的可就多了,房东……中间各种环节都需要我们注意,最怕的就是吃亏,但偏偏买二手房注意事项多,一不小心就会掉坑里。总的来说,买方有8点注意事项。
1、查明真实情况
(1)凭身份证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真实信息,30元的费用。
(2) 可以交给中介全权负责,合同注明:如果房产证并非真实,中介付全部责任。
(3)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2、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1)房产证、土地证是否齐全;
(2)房屋是否已被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是否按揭贷款买的房子,是否在租,贷款额多少;我国包括大部分地区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 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
(3)可以索要中介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1)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留心付款方式
(1)对付款方式、付款日期、付款数额做具体数据的约定。最好的办法是一方先在银行存入现金,双方在银行实现交付,一方取出现金,直接存入对方的账户。
(2)如果买卖的房子有贷款,那么在付款时更要特别留意, -般应由卖方提前还款解除贷款。
6、确定交房时间、付款方式、时间,缺一不可
如果达成买卖意向,关于交房时间应当在合同中做明确的约定。之前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因为没有在合同中注明交房时间而引发纠纷的,比如到了约定时间,卖房因为租赁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将房屋交付给买房,而买房又因没有在合同中做相关的说明,买方只能吃“哑巴亏”。
因此,在签定合同过程中,必须注明什么时间卖方将房屋以何种方式交付给买方,如果届时不能按时交房,买家将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房屋是否仍存在租赁情况等。一般情况下 ,在约定时,买家可以以房屋总价的10%左右作为交房时再付的条件约束卖家按照交房。
7、户口问题
买方在核实房产情况的同时,别忘记了房屋连带的户口关系,卖方是否在售出房屋之后将家人的户口同时迁出。之前经常会出现类似的情况,诸如卖方在售出房屋之后没有将家人的户口同时签出,而导致买方无法将户口迁入。该约定可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注明。同交房时间的约定一样,一般情况下,卖家可以预留一笔钱,在交房时确认了户口情况之后再支付给卖家,这笔钱的数额-般是房屋总价的1%左右。
8、当心维修基金被“黑吃”
很多消费者在买二手房过程中忽视维修基金,中介往往利用这个“缺口”吃进维修基金,如此的情况经常以以下的方式发生:中介告诉卖方二手房维修基金已经所剩无几,-般情况下都是送给买方,而中介在对付买方时则称卖方没有将维修基金“送”给你,买方要自己重新办理维修基金,这样以来维修基金就进了中介的口袋。
买卖双方需当面进行了解,如果是将维修基金赠予买家,双方需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约定。一般情况下 ,房屋交接时,买卖双方需共同到房管局,相应的物业管理公司,针对维修基金的帐户余额,进行资金交割,户名的变更。
Ⅲ 银行贷款合同没盖章,是哪方的责任
银行贷款合同发放形式有2种
1,签订完毕各一份合同。
2,放款后补合同。
如果是后者就需要联系的给你办理业务的客户经理。你遇到的所有的业务问题由他全权处理,你只要配合合理的要求就可以。
如果你没有拿到合同,就只能去要,对方不会不给你的。如果对方不给你,就找行长协商,如果协商不下来,可以走司法程序。
Ⅳ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贷款合同复印件行不行复印件银行能否给盖章
可以用复印件。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要求
(一)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二)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三)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五)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Ⅳ 房产证抵押银行现在办户口要用复印件必须银行盖章 银行不给盖怎么办
抵押人应该是有他项权证的,他项权证具有产权证的证明效力的。可以使用他项权证的复印件。
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他项权证也就是房子的抵押权证明,借款人用房屋做抵押贷款的时候,需要将他项权证抵押给放款人的,待贷款还清后才可以归还给借款人的。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
第三十二条共有的房屋,由权利人推举的持证人收执房屋所有权证书。其余共有人各执房屋共有权证书1份。
房屋共有权证书与房屋所有权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Ⅵ 在工商银行上海普陀支行办理的贷款合同原件丢失, 该支行提供给了我复印件, 但拒绝在上面加盖公章, 急!
告诉你,对于银行来说,重要档案都是集中管理。支行并没有你的合同,他们只是怕麻烦,又怕担责任。麻烦是指他们需要到分行档案管理那里寻找合同,那么多档案,非常麻烦。责任是说,给你这个公章盖出去,万一你把合同复制了,公章复制了,给他们带来不必要的问题。
所以如果我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也不愿意盖这个章。
遇到这样的问题,我建议你直接投诉到上级分行。客户正当的理由应当予以解决,如果分行也不理,那就直接找报社吧,其他办法我一时间还真想不到。
Ⅶ 房屋抵押贷款合同房管局未盖章怎么办
金科营销中心温馨提示:疫情期间,请注意做好防护!同时现在阶段针对考虑买房客户公司推出24小时专项看房服务,渝北区关注度最高的小户型您需要了解吗?套内60-80平米左右,如果您想了解,欢迎咨询
Ⅷ 贷款没下来,合同原件不给我。好多担保抵押材料和签名。说丢了,就给个合同复印件。怎么办
如果是正规银行贷款,可以让对方出具一份原合同作废声明。非正规的民间借贷如果对方不出证明可以通过电话音等方式取证
Ⅸ 银行购房贷款合同丢失,银行不愿在合同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无法提取住房公积金咋办银行有权不盖章吗
如果你还能联系到开发商,跟开发商联系一下,他们手里还有一份!
好好说说可以给你,毕竟他们留着也没用,顶多是自己备案一下
银行应该给加盖公章的,不给你盖就是要好处,给他点甜头完事!
你到房产局,房产局更黑,两边还不知道怎么溜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