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
如果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由农村信用社发放,需要你征信良好,没有不良记录,同时有征信流水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贷款。
②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贷款用途及安排次序是什么
按照现行规定,只有:①种植业、养殖业等方面的农业生产费用贷款;②小型农机具贷款;③围绕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等贷款;④购置生活用品、治病、子女入学等消费贷款,才可以使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方式。
③ 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流程是怎样的
1、借款人向银行提交如下资料:(1)贷款申请审批表;(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3)居住地址证明;(4)职业和收入证明;(5)有效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6)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2、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3、银行以转账方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④ 农户如何申办小额信用贷款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从2002年开始全面推广实施。所谓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农村信用社基于农户的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不需抵押、担保的贷款。 一、借款人条件(一)居住在信用社的营业区域之内;(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三)从事土地耕作或者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合法、可靠的 经济来源;(四)具备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二、贷款用途 (一)种植业、养殖业方面的农业生产费用贷款;(二)小型农机具贷款;(三)围绕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等贷款;(四)购置生活用品、建房、治病、子女上学等消费类贷款。三、资信评定(一)农户向信用社提出信用评定申请;(二 )信贷人员调查农户生产资金需求和家庭经济收入情况,提出信用状况评定建议;(三)由信用评定小组(以信用社人员和农户代表为主,同时吸收村党支部和村委员会成员参加)按照农户信用评定办法,对申请人进行信用评定;(四)信用等级分为优秀、较好、一般三个档次。四、核定贷款额度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额度由信用社县(市)联社根据当地农村经济状况、农户生产经营收入、信用社资金状况等具体确定,报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核准。信用社再根据农户的信用评定等级,核定相应等级和信用贷款限额,发放贷款证(卡),一户一证(卡)。五、贷款发放与管理(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二)对随意变更贷款用途、出租、出借或转证贷款证(卡)的农户,将及时收回贷款证(卡),并取消其小额信用贷款资格。六、贷款期限与利率(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期限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周期确定,小额生产费用贷款一般不超过一年;(二)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和浮动幅度适当优惠;(三 )结息方式与其他贷款相同。卢华 【财经论坛】【短信推荐】【关闭窗口】
⑤ 农户小额贷款的贷款发放
(一)已被评为信用户的农户持本人身份证和《农户贷款证》到信用社办理贷款,填写《农户借款申请书》。
(二) 信贷内勤人员认真审核《农户借款申请书》、《农户贷款证》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与《农户经济档案》进行核实。
(三)信贷内勤人员核实无误后,办理借款手续,与借款人签订《农村信用社农户信用借款合同》,交给信用社会计主管审核无误后,发放贷款。
(四)信贷内勤人员同时登记《农户贷款证》和《农户经济档案》。
(五)借款人必须在《农户借款申请书》、《农村信用社农户信用借款合同》、《借款借据》上签字并加按手印。
⑥ 农村信用社贷款需要条件以及流程
一、贷款条件: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贷款用途明确合法;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2、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在农村信用社开立活期存款账户,能提供农村信用社认可的有效保证、抵(质)押担保;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3、个人生产经营贷款,除符合上述条件外,不得用于以下用途:不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已列入我行社限制类、淘汰类客户的经营;资本市场投资;清偿不良金融债务。
二、贷款流程:
(1)信用等级评定。主要根据贷款人的基本情况、资产负债状况、生产经营状况、信誉程度等指标进行测评。一般分为优秀、较好、一般三个档次、
(2)核定信用额度。根据信用等级评定结果、资金需求情况及信用额度申请,由农村信用社核定相应等级的信用贷款限额。
(3)发放贷款证。
(4)借款申请。申请贷款时,持贷款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便可申请办理信用额度内的贷款。
(5)贷款发放。农村信用社接到借款申请后,由信贷专柜人员(或门柜人员)审查后签订合同,填制借款借据,随后可按规定支用贷款。
(6)按期还款。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6)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放流程扩展阅读
信用社贷款的特点信用社经营的主要业务是农村信贷,其业务手续和技术操作与国家专业银行基本一致,因此,国家专业银行关于农村信贷管理方面的制度、办法在信用社同样适用,也同样具有约束力。但是,由于信用社的性质、地位、作用等与国家专业银行不同,因而在贷款的具体操作上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贷款对象的广泛性信用社的贷款对象涉及农村各种所有制、各个领域,它包括:
1、从事农、林、牧、副、渔等各业的承包户、专业户和农村合作经营单位。
2、经有关部门批准实行独立核算的乡(镇)办、村办、组办、户办和各种形式的联办企业或新的经济联合体。
3、有经营收入和还款有保证的农村文教卫生、科研等事业单位。
4、绎有关部门批准从事手工业、商业,运输、建筑、服务业等农村个体经济户和经济联合体。除此以外,资金实力雄厚的信用社还可以对国家专业银行的信贷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与之交叉发放贷款。当然,由于信用社的性质决定其贷款支持的重点是农业生产,其它只能在满足农业生产资金有余的前提下量力而行地支持。
二、贷款经营的灵活性信用社贷款经营的灵活性,是指信用社在党和国家政策、法令和计划指导下,按照比例管理的原则独立自主地经营信贷业务,充分发挥民间借贷作用,诱导农村资金合理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