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果借款人被判刑入狱,借款人的贷款由担保人偿还,如果担保人也没那么多钱还呢
银行不一定要先向借款人追债。银行有权选择先向借款人或担保人采取法律行动。它甚至可以同时向两方面追讨债务。只有在通过法律途径(在法庭提出控诉,向借款者追债)仍不得要领之后,才可对担保人采取法律行动。
贷款人和担保人都无力偿还贷款的,放贷方起诉后,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依法判决贷款人归还贷款、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借款人跑了,担保人应先承担还款责任,等找到借款人,再和借款人追诉。
贷款人和担保人不主动履行判决的,会由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包括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或采取限制高消费、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如果确实无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
(1)贷款中担保人和自然人被起诉扩展阅读:
担保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第二十九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贰』 朋友贷款我是自然人,有担保人是公务员,我应承担什么责任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如果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为按份共同保证。当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各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为连带共同保证。当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叁』 两个担保人被同时起诉,债权人可以要求法院执行其中一个担保人吗
如果担保责任是一样的,就要同时执行两个人。
『肆』 我爸的弟弟贷款,我爸妈是担保人最后钱没有还法院起诉了他,最后法院
根据担保法、合同法的规定
担保人是你父母,你不是担保人,不需承担担保责任。
作为自然人,你和你父母是不同的民事主体,执行担保人财产,不能执行你的财产
如果,执行了你的财产,你可以提出执行异议(执行标的)
『伍』 担保人被起诉如何自保
1、担保人承担的往往是兜底的责任,所以权利保障十分困难。担保人就是指担保人和借款人约定,当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的时候,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还款的责任。担保一般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种。
2、一般偿还的时候,区分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可以选择从借款人和担保人之间挑一个来还款,哪个容易执行,先执行哪个;如果是一般保证责任担保,那么首先要追索借款人的资产,全部抵偿后仍没有还清的剩余部分,则有担保人来偿还。如果担保人和借款人之间没有约定担保方式或者担保方式不是很明确的,担保人就按照连带责任来承担责任。
3、基于此,担保人确实不好当,我们要明确贷款担保人责任,根据自身的情况,量力而行进行担保。如果碍于面子或者不理性的担保,会出现难以想象的后果。
4、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5、担保人被起诉后,应积极履行债务,然后向债务人追偿。
担保法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5)贷款中担保人和自然人被起诉扩展阅读:
担保人免除法律责任的条件
1、因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主债务消灭而免除;
2、因贷款人免除借款人还款义务而免除;
3、因贷款人放弃担保权利而免除。这几种免除既可以是全部免除,也可以是部分免除,如免除罚息。在审判实践中,除偶有的免除罚息的以外,因贷款人主动放弃权利的原因而免除担保责任是极为少见的;
4、因超过担保期限而免除。担保合同明确约定有担保期限的,如权利人未在担保期限内依法主张权利,担保人可因超过担保期限而免除担保责任;
『陆』 如果由贷款人提出,两个担保人,银行只起诉一个担保人,行吗
同一债务有两个担保人以上的,贷款人(即债务人)无权要求银行只向其中一个担保人追偿。如果没有约定承担份额,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贷款中担保人和自然人被起诉扩展阅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