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小额担保贷款怎么用
小额担保贷款按照自愿申请、社区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贷款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商业银行核贷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
2.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无息贷款)的项目计划及可行性分析报告怎么写急求大神指导
如果你是刚刚成立的需要写 这个可行性分析报告。。 如果经营一年以上就不用了。 贷款多长时间 就写一个 多长时间的运营计划。
这个分析报告 你就写一下优势就可以 什么人流多啊 交通便利啊 卫生条件好 客源广 以往每个月营业额有 多少 用这笔钱打算干什么 通过以上资料分析证明 此计划确实可行 风险小 回报高 等等 之类的东西 必须要有些 数据类的东西。。
3. 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项目计划及可行性分析报告怎么写
第一章 总论1
1.1概述1
1.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2
1.3主要技术规范和标准3
1.4编制原则4
1.5项目概况5
1.6结论和建议7
第二章 项目建设背景、必要性、可行性9
2.1项目建设背景9
2.2项目建设必要性9
2.3项目建设可行性10
第三章 项目建设条件分析12
第四章 项目产品市场分析与产品营销16
4.1项目产品市场分析16
4.2产品营销19
4.3市场风险分析21
第五章 项目总体方案21
5.1项目方案概述21
5.2主要建设内容22
第六章 项目组织与管理38
8.1机构设置与职责38
8.2经营管理模式39
第七章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47
11.1投资估算依据47
11.2投资估算48
11.3资金筹措49
第八章 财务评价49
12.1成本和费用估算依据及说明49
12.2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及附加估算51
12.3财务分析52
12.4不确定性分析52
12.5财务评价结论53
第九章 社会效益分析54
第十章 项目可行性研究结论与建议55
14.1结论55
14.2建议56
4. 小额担保贷款的工作方法
(一)将小额担保贷款与创业培训和信用社区建设进行有机结合
(二)简化贷款审批手续,开通办理小额担保贷款的 “绿色通道”。
(三)完善贷款管理办法。
(四)建立信息共享制度与信息反馈机制,以促进支持创业促就业长效机制的建立。
(五)多渠道筹集小额担保贷款担保资金
(六)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反担保方式
(七)大力扶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八)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承办机构的积极性
5. 小额担保贷款计划书怎么写
专家你好,我的一位朋友是下岗职工,贷款经营个服装店,是国家支起下岗职工再就业,银行给贷款免利息十万元,叫我担保,可 我 不 知道 怎样写好,我感觉风险很大,不知道怎样写好,对我没有风险,请回答我,谢谢
6. 河南省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河南省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为推动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02]39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若干意见》(豫政[2003]2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贷款对象和条件 (一)有河南省城镇居民户口,年龄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诚实信用,具备一定劳动技能,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已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联合经营,组织起来就业创办的经济实体和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的企业. 二,贷款额度与期限 (一)贷款额度.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小额担保贷款金额标准为2万元;对企业贷款金额标准为每名下岗失业人员1.5万元. (二)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确因生产发展需要继续借贷的,应当提前1个月向担保机构提出贷款展期申请,由担保机构及时审核并分别与贷款银行和贷款人办理相关手续.贷款银行可按规定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 三,贷款担保机构,贷款银行和贷款方式 (一)担保机构.各省辖市设在劳动保障部门的小额度贷款担保机构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组织实施工作,该担保机构要在当地注册为事业法人.县(市)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应的分支机构,受托承担担保业务.担保机构人员编制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纳入财政全供,其开展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审核认定,项目评估,后续服务等)由同级财政提供专项经费,创业培训所需经费从再就业资金中列支.担保机构不得向贷款人收取任何管理服务费用. (三)贷款方式.担保机构与承办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及城乡信用社签订统贷统还协议,根据审核确定的贷款额度向商业银行贷款或城乡信用社贷款,并按申请贷款数额20%的比例,将担保金划入承办商业银行或城乡信用社的指定帐户.商业银行或城乡信用社应在担保金到户后按1:5的比例向担保机构提供所需的贷款额度.担保机构按季向承办商业银行或城乡信用社足额支付属国家贴息项目的贷款利息.贷款到期后,由担保机构按照贷款协议及时足额向承办商业银行或城乡信用社偿还贷款本息. 四,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 (一)省及各省辖市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筹集;各省辖市财政出资安排的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按贷款额度和计算的担保基金及时拨入担保机构专用帐户,担保机构拨给贷款银行或城乡信用社.中央,省属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所需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由省级财政负担.小额担保贷款损失有省和各省辖市分别承担一半. (二)小额担保贷款微利项目由担保机构认定.担保机构按季计算汇总微利项目贷款应贴息金额,经同级劳动保障部门签署意见后,由财政部门向财政部驻河南财政监察专员办报送,财政部门按专员办审核意见拨付,将贴息资金及时拨付担保机构.展期贷款不贴息. 五,贷款申请及审核程序 (一)自愿申请.下岗失业人员或企业向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资料和证件.其中,个人需提交身份证,《再就业优惠证》,项目报告和担保机构要求的其它资料;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比例证明,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担保机构要求的其它资料. (二)社区会同街道初审.社区,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接到贷款申请后,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信用情况,项目市场前景,个人创业能力等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张榜公示后报县,区劳动保障部门. (三)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区劳动保障部门对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上报的初审意见进行审核汇总,将审核结果报市担保中心. (四)担保机构审定.担保机构接到县,区劳动保障部门上报的材料后,进行最终认定,确定拟发放贷款对象和贷款额度.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就业服务机构要对确定拟发放贷款的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创业培训和开业指导,以及开业后的政策扶持引导. 六,贷款发放和回收 (一)贷款发放.由担保机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协助贷款银行与借款人在担保机构统贷统还的额度内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二)贷款回收.担保机构负责小额担保贷款的回收,并依托各级劳动保障机构建立追偿机制.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机构要积极配合担保机构收回本辖区内的小额贷款.对贷款即将到期的借款人,应及时进行还款提示.对恶意拖欠贷款的借款人,要在所在社区进行公开公布,通报有关部门,取消其享受扶持政策的资格,并通过各种有效手段追回贷款. 七,服务与监督 (一)建立健全创业服务机制,提高创业成功率.成立专家咨询机构,建立创业项目库,强化创业指导,建立跟踪服务制度,帮助落实有关扶持政策,提供后续服务和支持,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降低贷款风险. (二)严格审查发放程序和财务监督制度.严格按照贷款发放程序,认真做好资格审查,信用评估和项目评价等工作.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对借款人财务监督制度,定期检查借款人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发现并控制风险. 八,本办法适用于国家规定的小额担保贴息贷款,非贴息项目贷款办法按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济银发[2003]84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各省辖市按照本办法精神,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并报省劳动社会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财政厅,银监会河南省局备案.
7. 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怎么还
个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按季结息,借款人应于每个季末月的20日前在其存款账户中备足付息资金,以便本行及时收息。个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归还时,实行利随本清,即结清还本部分的相应利息。
个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的期限分为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两个档次,具体按照借款人的还款收入来源和实现周期计算确定。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可以在贷款到期日之前,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展期,是否同意展期由贷款人决定。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超过原贷款期限。
8. 小额担保贷款
此银行操作严重失误,既然店铺执照有问题当时贷款申请表为何通过,考察是如何考察的
9. 如何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 贷款的对象和条件凡年龄在60岁以内、身体健康、诚实信用、具备一定劳动技能的下岗失业人员。 贷款程序按照自愿申请、社区推荐、劳动保障部门审查、贷款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商业银行核贷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 贷款额度与期限小额担保贷款金额一般掌握在2万元左右,还款方式和计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商定。对下岗失业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可根据人数,适当扩大贷款规模。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贷款人提出展期且担保人同意继续提供担保的,商业银行可以按规定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贷款利率小额担保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水平确定,不得向上浮动。
10.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简介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银发〔2002〕394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精神,中国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共同起草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人民银行
财政部
国家经贸委
劳动保障部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