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想贷款买房,现在山东潍坊贷款有担保费吗
要本地户口及真实的收入证明。如果是正常贷款的话,是不需要担保费的。这是要根据你的首付款来定。打个比方。100个平方的房子。银行评估价格在4000元每平米。首付30%的话就是就是12万,按照这个价格贷款的话是不需要担保公司担保的,超过银行正常评估价格就必须得走担保公司。这样就会产生担保费用。具体的找个中介公司详细的咨询下。。
『贰』 住房贷款需要抵押和担保吗需要的话,怎么办理
一、银行抵押贷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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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银行抵押贷款可用来抵押的第一样就是房产,比如个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动产厂房、商铺等。用房产抵押贷款,一般需要先评估,评估后,可以贷款至评估价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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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我哥想在潍坊买房子,需要贷款。售楼处指定工行,但他不是本地人,说要担保人,担保人有什么具体要求吗
担保人没有什么特别的条件,首先担保人在银行贷款不超过70W,而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民政局开个单身证明和单位的工资证明。如果是已婚需要复印夫妻双方身份证。 其实很容易找的。我去年买房子 是中介上那个素不相识的大姐帮我担保的。 这个买房子的担保人其实没有什么责任,因为买房贷款 最终押在银行的是你的房产证。担保人其实不同于商业贷款的担保人,这个只是个保证人而已。希望你早日买房成功
『肆』 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方式有几种
银行一般都会运用信贷资金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形式来实行四种担保方式,即抵押贷款、保证加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和保证贷款方式。 1、抵押贷款方式,指的是贷款行以借款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的符合规定条件的房产作为抵押物,从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方式。 2、保证加抵押贷款方式,指的是贷款行以借款人尚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作为个人住房贷款抵押物的同时,要求借款人提供符合规定的保证人作为贷款的担保人而发放贷款的方式,包括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贷款方式,保险公司的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贷款方式,担保公司的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贷款方式。 3、质押贷款方式,指的是借款人或第三人将国库债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银行存单等有价证券交由贷款行占有,贷款行以上述凭证作为贷款的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方式。 4、保证贷款方式,指的是贷款行以借款人提供的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企业法人单位或第三方自然人作为保证人而向其发放贷款的方式。包括售房单位保证贷款方式、房地产开发商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贷款方式、企业法人的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贷款方式和个人全额全程保证贷款方式。 好优居置业专家支招: 对于还款能力较强、收入较稳定、有额外收入来源的贷款者,可以向银行申请变更还款方式,将原有的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变更为等额本金还款,以达到省息的目的。
『伍』 住房贷款担保人需要什么证件
朋友,您的住房贷款是在哪个部门办的呢?怎么还需要担保人呢?
住房贷款办理的时候本身是以所购买的房子作抵押的,申请人需要符合贷款条件就可以办理了。不需要担保人的。不过如果您是购买的二手房,红本在银行,需要先赎楼拿出红本才可以过户,这赎楼的过程是需要专业的担保公司的。
『陆』 潍坊现在首套房,上那个银行贷款比较好还就就是现在办理房贷还要担保费吗
现现在办理房贷不需要保障,我个人还是建议用公积金贷款房贷的利率会少一点。
『柒』 潍坊市现在贷款还要交担保费吗
需要缴纳担保费的。
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缴纳的各项费用标准规定:
保险或担保费:纯公积金贷款为,贷款额×相应费率×贷款年限;组合贷款为,房款总额×相应费率×贷款年限;
契税:房款总额×1.5%;
抵押登记费:贷款额×1.5%,最多不超过200元;
工本费:商品房为,纯公积金贷款160元,组合贷款170元;纯公积金贷款80元,组合贷款为90元;产权共有的另加10元;
代办费:纯公积金贷款为200元,组合贷款为250元;
维修基金:建筑面积×40元/平米;
测量费:建筑面积×0.19元/平米。
『捌』 住房贷款担保,和第二次住房贷款
你的问题没有说清楚具体是以你二人的名义贷款,还是担保。简单的担保是没有问题的,如果是以你们的名字贷款,那么你们在南京买房,办理住房贷款会有影响。国家政策是认房认贷,就是贷款记录也算的。首付6成,利率上浮的。
『玖』 潍坊市买房贷款夫妻两个人一起买,也必须要担保人吗
以夫妻一方的名义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另一方只能作为共同还款人。还需要找人做担保,或者让担保公司担保(需付一定费用),才可以贷款。这可能是公积金管理的新规定。
『拾』 潍坊公积金贷款担保金取消文件
关于调整部分贷款政策的通知
2014-10-20 09:15:35 作者:
住建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10月9日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做好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对部分贷款政策调整如下:
一、调整贷款条件。一是将我市目前执行贷款条件中“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调整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二是在对个人缴存公积金时间的计算方面,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只要在时间上前后能够接续,就可以合并计算缴存时间。
二、推出市内跨县市区贷款业务。我市从今年11月份起,将推出潍坊市辖区内公积金缴存职工跨县市区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为职工提供更多便利。
由于受各方面条件的限制,目前尚不具备办理潍坊市辖区以外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潍坊市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该项工作需要由国家和省里对现行资金管理模式进行统一调整后才能推开。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1、目前,我市不存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收费项目。
2、对由担保公司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收取费用的问题,已从两个方面采取了措施,以切实减轻借款人经济负担:一是去年通过公开招标公积金贷款担保公司,使担保费率平均降低了57.7%。二是在确保风险可控、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仅规定部分潜在风险较高房屋类型的贷款需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经请示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我市目前在开展个人公积金贷款时,有质押、保证、抵押三种担保方式供借款人选择,不属于强制性机构担保,因此,我市现行的担保政策规定将继续执行。
3、全市各级公积金管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承诺的时限办理公积金贷款,不断提高贷款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职工,对我们的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