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某市财政局为当地一家企业向银行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是否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只有C“不属于”无效,因为它是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受胁迫而被迫与对方结婚的,可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婚姻。因此,这个“某女”有权在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自己的婚姻。
注意,无效与可撤销是两个概念,某种民事行为无效,则该行为“自始无效”,即从来就没有发生过法律效力;某种民事行为可撤销的话,它在法律上依然是有效的,但当事人有权申请法院等机构撤销它。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没有申请撤销的话,这个民事行为就与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一样。
ABD显然都是自始无效的民事行为。财政局作为国家机关是不允许就企业间的商业行为提供担保的,这是担保法的明文规定;B中的“某女”只有19岁,尚未达到婚姻法中的法定最低婚龄限制(男22岁、女20岁);D中的行为就更是明显违反合同法、民法通则、文物保护法甚至刑法的,明知是走私文物还进行买卖的,不仅是违法行为甚至是犯罪行为,而违法犯罪行为在法律上是自始无效的。
⑵ 县财政局投资担保中心担保贷款征信上能查的到吗
既然是县政机关的,都会上征信,要小心操作,按程序来,别影响了个人征信,得不偿失。
⑶ 我是一名工作人员,别人伪造我的证件,为他人担保贷款,现在财政局要扣我的工资,我改怎么办。
你首先报案就对了!
跟单位说明情况,并将立案通知告知单位。你没有过错的话,单位是没理由扣你钱的。你也是受害人。
⑷ 公务员因帮他人担保贷款逾期未还,政府未经法院审理,直接命令财政局停发担保人工资合理吗
这种情况下,没有什么不合理的,政府要求这样做也是可以的,毕竟你是公务员,受政府管理
⑸ 事业人员帮人在财政局担保贷款,现在到期后没有还款,财政局已经出了还款通知函,请问是扣担保人工资还是
找担保人,担保人如果是一个企业的老总以企业的形式担保就是企业负责,以私人担保就是个人负责
⑹ 公务员因帮他人担保贷款逾期未还,政府命令财政局停发担保人工资合理吗
合理的,这是有相关文件规定的,你只能选择还款或辞职。
⑺ 由财政局担保的惠农贷款暂时还不起了怎么办
如果你还不起,这个款,那么做担保,那一方就需要承担了。
⑻ 财政部通报哪些有关市区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等问题
财政部29日对外通报,四川省巴中市、成都市新都区查实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江西省丰城市存在违规使用置换债券资金相关问题。除责令限期整改,还依法依规对多名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给予行政撤职、行政降级、行政记过等不同程度处分。
经查实,2013年至2015年,成都市新都区政府批准同意通过区属国有公司以银行贷款、信托产品或发行私募债等形式融资,区财政局将成都市新都香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国有公司通过信托、私募债、银行贷款等方式融资的资金划拨给街道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公司,用于征地拆迁和道路建设等支出,2013年至2015年共涉及金额23.22亿元,其中2015年新预算法实施后继续划拨22亿元。
截至目前,新都区通过财政资金安排、借款人偿还等措施,已将违规融资全部整改完毕。
经查实,江西省丰城市置换债券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存在违规使用置换债券资金、个人违法代持国有股份、私设账外账挪用财政资金等问题。
对丰城市存在的违规问题,江西省政府建立了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逐项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已全额收缴违规使用的置换债券资金10861万元,并按程序扣减了丰城市2017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1亿元。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必须要严抓。
⑼ 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可以为企业提供担保吗
不能。
《担保法》第八条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担保法解释》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
(9)财政局违规担保贷款扩展阅读
虽然国家机关出具的担保函自始无效,但是应当依法承担清偿不超过债务人不能不分二分之一的民事责任。
根据《担保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国家机关等提供的担保无效后,应按照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相应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实践中只要国家机关等提供了担保,一般都认定具有过错,不能以不知法为由否认违法提供担保的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44号]第七条规定: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