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小额信贷信用风险管控建议有哪些
明确法律地位和监管原则。法律地位问题是影响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一个不容忽视的深层次问题。国家应针对小额贷款公司快速发展的实际,提高小额贷款公司立法层次,出台独立的小额信贷法律。
一是明确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地位,使其在财政补贴与奖励、税收优惠、同业拆借、再贷款等方面享受正规金融机构同等待遇,降低其经营成本,保障其合法权益。
二是明确由地方政府负责监管,其他部门辅助监管。政府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市场准入、退出进行监管;人民银行在利率、资金流向进行跟踪监测;银监部门在从业人员任职资格、经营的合规情况、业务开展、防范风险等方面进行监管;公安、工商部门在合法经营上监管。
三是明确监管规则。目前,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不吸收存款,无结算业务,不涉及社会公众利益,单个放贷人的风险不会传导扩散危及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因此对于放贷人的监管可以实施不同于金融机构的非审慎监管,不干涉其具体业务经营,仅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资产负债表、贷款收支表、损益表等资料进行备案,并按照要求对社会公开披露信息。
㈡ 如何推动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届中国小额信贷创新论坛”
在内蒙古举行。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郭田勇在主题演讲中指出,对整个小额贷款行业的发展并不看好,因为其只能放贷、不能吸收存款。虽然现在资本收益率能够达到20%以上,但小贷的总资产是在用自己的钱造出来的。另外郭田勇认为,如果中国未来出现几千家乃至上万家银行,将会对小额贷款公司造成非常大的威胁。
㈢ 小贷公司如何可持续发展
2012年,只贷不存的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步入了脱颖而出的关键时期,而其首先要解决的是自身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随着三农问题与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日益突出,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应运而生。从民营资本投资金融领域来看,投资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是比较小的。然而,只存不贷的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至今,已经到了关键时期。 温州一家注册资金1亿元的小额贷款公司,公司开业后,贷款需求持续增长,业务量快速放大,在“只贷不存”的制度框架下,原有股东持续增资能力有限,自有资金不够周转。后农行为其融资5000万元,但扩股融资并未一劳永逸地解决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难问题。通常会出现资金快速放完后,后期无米下锅的情况,这和歇业没啥区别。 此外,高成本也是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困境之一。小额贷款公司又面临着成本难降,日子难过的问题。因为小额贷款的额度小,风险大,占用人力多,最后造成了高成本。有小额贷款公司发明了信贷员风险共担机制,让信贷员交保险金,出现坏账就跟公司共同承担风险。但这同时放大了信贷员的权力,管理越来越依赖人,而不是制度,跟银行的模式离得越来越远,规模越大,风险越高。 在我看来,解决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问题要从若干关键点着手。 首先,小额贷款公司要解决财务可持续问题。控制贷款违约损失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另外,小额贷款公司应合法地适当地向外融资,如从当地银行借入资金,转而增强对外放款能力,将能显著地减轻财务上的可持续压力。政策上可适度放开小额贷款公司利率或推进农村市场化利率。 其次,要创新风险控制机制。无担保或缺乏合格担保品,注定了小额贷款的高风险性。通过动态激励机制或者小组联保机制可有效防范小额贷款风险,抑制损失率上升。 再则,小额贷款公司要规模化经营,在杠杆有限的情况下,通过增加资本金实现规模效益。 最后,小额贷款公司要做好最优服务半径。从理论和数学上分析,独立单体的小额贷款公司是存在最佳服务半径的。类似于民间金融,小额贷款公司的安全性依赖于地域的相对封闭,不能追求过大的范围,需要有个有效边界加以约束。如果公司的服务范围不受约束,会造成严重信息不对称,经营就会失控,各种违约事件接踵而至。因为显性(如人际担保)与隐形道德风险会无限放大,委托代理成本过高,自律机制(通过声誉与面子)和他律机制(通过熟人监督)会同时失效。 2012年,小额贷款公司正面临外部坏境迅速变化和内部经营机制不断创新带来的挑战和机遇。公司必须抓住“十二五”期间深化金融改革体制、加大“三农”投入和加快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等重要机遇,引领民间资本助推区域性草根金融的正规化转型,同步实现区域国民经济特别是农村经济的和谐发展与自身资本的可持续增长。作者:司徒微微来源浙商)
㈣ 欠发达地区如何让小额贷款公司快速发展起来
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多措并举解决资金难题。目前,绥化市已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平均注册资本只有2100万元,最高也仅有3000万元,与发达地区过亿元的资本规模无法相比,所以从市场准入方面,建议适当提高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在有关部门监管下定期进行增资扩股,以解决自有资金规模过小的问题。此外,应允许经营状况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进入同业拆借市场,允许其通过同业拆借网络进行资金融通。
(二)明确小额贷款公司职能定位,加快产品创新。一是应明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作为经营信贷业务的工商企业,享受正规金融机构在信贷、经营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同时适当降低小额贷款公司转制村镇银行的限制。二是要根据客户的实际要求和信贷市场的特点设计灵活的信贷产品,推动小额贷款产品创新,以满足不同客户多样化信贷需求,与金融机构不同的差异化产品扩大市场份额。
(三)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一是允许小额贷款公司信贷业务加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使小额贷款公司能够方便掌握潜在客户的信用情况,也可为借款人在偿还贷款上提供一项新的约束;二是促进各地行业协会组织的成立,为小额贷款公司信贷管理技术的提高提供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三是各地承担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职责的部门,应注重提供有关风险管理方面的技术培训,监管与服务并重,有效提高小额贷款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四)明确监管主体职能,构建监管体系。一是建立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主体。要充分发挥金融办的日常监管职责,做好定期考评、分析和经营风险的处置;银监部门和人民银行也要承担相应的监管职能,要多部门形成合力,建立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监管体制。二是在监管的同时还要引导小额贷款公司积极发展。建立奖惩机制,使得那些规范、诚信经营、效益较好的小额贷款公司能够持续健康发展。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初期,离不开政策扶持。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方向主要是面对小微企业、个体经营者和农户,其贷款的管理成本、风险成本要远高于一般贷款。一是要建立扶持政策,参照信用社、村镇银行标准适当减免相关税费,并将具体的优惠额度与其向中小企业、“三农”的贷款情况挂钩。地方财政可给予一定的利息补贴或风险补助,提高其收益水平。二是进一步简化办理贷款过程中涉及的抵押、担保、评估和公证等程序,降低或免除相关费用。
㈤ 对小额贷款的看法和建议
办理小额贷款应当去正规的小额贷款公司办理,但小额贷款利息高,安全性比较低,贷款应尽量去银行办理。
㈥ 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前景如何
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前景还是很大的,这个是跟国家的一个金融政策是有很大关系的。今年采取了紧缩的财政政策银行开始限贷,很多企业跟个人都缺钱这样小额贷款公司的作用就发展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