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替他人担保贷款.当事人拒还逃跑可以欺诈罪起诉吗
我国《刑法》没有欺诈罪的罪名,只有贷款诈骗罪。而贷款诈骗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的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贷款不能偿还或贷款人逃匿,只要贷款人不具有诈骗行为就不能作刑事案件立案。且即便贷款人构成犯罪,也只能由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作为受害人报案。
纵横法律网 丁铁龙律师
㈡ 我被朋友欺骗为他担保贷款了五万元,但因贷款人不偿还贷款,但他的妻子不愿意偿还贷款。那担保人该怎么办
我被朋友欺骗为他担保贷款了五万元,但因贷款人不偿还贷款,但他的妻子不愿意偿还贷款。那担保人该怎么办
担保人,在签字的时候,你就应该知道后果了,
贷款人无能力偿还,或者跑了,
一切由担保人,承担一切后果,
你以为那个担保人的名字是随便可以签的吗,
㈢ 我对象被别人骗了帮忙担保贷款,我可以告对方吗
仅仅是你的对象,而不是你的配偶,那么你没有权利去起诉相关人员的。
㈣ 贷款人欺骗担保人为其担保贷款 担保人用负法律责任吗
看是一般担保人还是其他担保人,法律责任是必然要负的,一般担保人负一半责任,其他担保人负全部责任
㈤ 骗取他人做担保然后消失了是不是构成一种罪
这个要看债务人的行为是否被认定为诈骗。如果构成诈骗罪,则担保人不用承担责任,否则,担保人应当承担责任。
其理由是根据最高院的两个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骗犯罪的被害人起诉要求诈骗过程中的保证人代偿“借款”应如何处理的复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0)新法民请字第2号《关于诈骗犯罪的被害人起诉要求诈骗过程中的保证人代偿“借款”应如何处理》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认为:冯树源从胡强处“借款”的行为既已被认定为诈骗罪行,胡强追索冯树源所“借”四万元则属刑事案件中的追赃问题。因此,对胡要求受冯欺骗的“担保人”代偿“借款”的纠纷,人民法院不宜作为民事案件受理。一审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是正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骗犯罪的被害人起诉要求诈骗过程中的收取担保费用的保证人代偿“借款”应如何处理的请示的函》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粤高法[1994]25号《关于诈骗犯罪的被害人起诉要求诈骗过程中的收取担保费用的保证人代偿“借款”应如何处理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认为,借款人携款外逃,未被认定为诈骗犯罪,人民法院不宜以借款人借款系欺诈行为为由认定借款合同无效,也不能据此认定作为以合同的保证合同无效。债权人可依法请求保证人履行合同。收取担保费用的保证人较无偿提供担保的保证人承担更多的义务。保证人提出自己也是诈骗犯罪的受害人的免责理由不能成立。你院提到的我院[1990]民他字第38号函效力问题,查该函是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请示的一起。
从以上两个复函可以看出,债务人是否构成诈骗罪,是判断担保人是否要承担责任的依据。
其法条依据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
第八条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债务人构成诈骗,则主合同无效。在此情形下,担保人无过错的,则无须承担责任。
当然,如果你的保证合同中约定,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仍有效,那么,你仍有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至于诈骗与否的问题,并不是按常人的理解,需要由法院作出认定。
㈥ 替别人担保贷款有什么后果
为别人担保会影响个人信用和个人资产负债率。当帮朋友做担保时,朋友名下的贷款账务,也会记录到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中去。若朋友发生了逾期或者欠款不还的情况,是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的。
另外,帮朋友做担保,朋友的债务也是自己债务。在朋友还清一切款项之前,无形中增加了资产负债率。若个人资产负债率过高,是无法取得贷款的。
因此,即便为他人做担保,只要借款人信用记录良好有较强的还款能力,也是可以找贷款机构申请贷款的。
㈦ 被别人骗了担保贷款成贷款人了!
这种情况只能自己认了 没人帮的了你了
㈧ 身份证被别人骗去作贷款担保鉴名不是本人鉴怎么办好法院己判,检查院已介入
你说的程序好像不太对啊!法院已经判了怎么检察院才受理?如果是民事检察院不会介入,如果是刑事应该是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批捕公诉、法院判决。2004年信贷审批程序已经很严格了,无论是借款人还是担保人必须面签才能放款,法院开庭你为何不出庭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