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欠债人无力偿还银行债务,担保人需偿还债务吗
银行贷款担保人的责任就是借贷人还不上贷款时,由担保人来承担债务的偿还责任。
B. 我给朋友做担保人贷款,现在贷款人不还银行钱了,银行要追究我的法律
担保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如果没有说明是一般担保就视为是连带担保,担保期间一般是六个月,从约定的还款期限起算六个月 如果在六个月内,你要承担责任 你需要偿还这笔欠款,偿还后可以向借款人追讨,如果担保期已过,就不用管了 希望能帮到你
C. 银行贷款别人不还钱,担保人一定要帮他还吗
打不赢
D. 银行贷款贷款人还不上,担保人将承担什么后果
银行贷款如果还不起,那么担保人可能会承担部分还款责任。因此,担保也是有风险的
E. 欠债人不还钱,担保人需要帮他还款吗
欠债人不还钱,担保人是有还钱的责任的。但是一般要担保人还钱是需要起诉。不然担保人是不会主动还钱的。
F. 贷款担保人要替贷款者还钱吗
怎么说都对你不利
你帮他还得1.5W有什么凭据?你可以再法院判决后,还清贷款,然后依据这些起诉借款人,申请执行他的财产,当然你的贷款数额较小,不太可能查封他的房产,可以进行诉前保全,查封他的银行账户,工资账户。在法院判决后申请执行,若没有可执行财产,要申请债券凭证,这样才能没有时间限制。
G. 贷款担保人在贷款者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时候需要替贷款人还债吗
没有特别约定借款人没有能力偿还的情况下是需要担保人还债的
1、保证担保
保证担保,是应有债权人认可的有偿还能力的第三方(可以是法人、组织、或个人)为借款人作担保,当借款人违约不愿偿还贷款或者无力偿还时,如果没有特别约定需要担保人承担主债权的范围。
2、质押担保
质押担保:就是借款人用自己名下的动产或合法的权利凭证交给债权人作为质押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由第三方自愿将自己的名下动产或合法权利凭证交给债权人作为质押为借款人做担保从而移交债权人占有,提供动产转移。也就是说质押物交是由债权人进行保管。(动产一般是用:银行存款单、国有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及银行汇票、国家债券、银行本票等等)。
当借款人无法偿还或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可以依法处置质押物用来还清贷款。
另外在质押担保是可以由当事人约定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质物保管费等等,如果没有约定,就按照担保法来规定担保范围。同时采取质押担保方式的,当事人(出质人和质权人等)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时终止;在质押期届满之前,债权人要负责保管好质押物的责任同时不得擅自处分。签订书面合同是保护双方权益所在。
3、抵押担保
借款人用自己的不动产作或某一特定物为抵押物在债权人借得贷款,或者第三方用自己的不动产或某一特定物替借款人作担保让借款人顺利得到贷款资金。与质押不同的是抵押物依旧是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所占用,但是在未经债权人同意时,不得转移、馈赠、变卖等,再抵押期间,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性,随时接受债权人的检查。
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无法偿还债务时,将依法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债权人优先受偿。
4、抵押加一般保证
抵押加一般保证:一般是是指借款人除了用抵押物抵押以外,还需要借款人提供有偿还能力的第三方一般保证担保(第三方一般指的是借款人的单位,购房时房产开发商或者是愿意作担保,又有能力偿还的其他单位),如果借款人不履行或者无法偿还贷款的时,在依法对抵押物进行处理之后,借款人未能还清贷款,就会由保证人替借款人偿还剩余贷款等。
H. 贷款人无力偿还银行贷款时担保人是否承担还款
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
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I. 贷款人不还钱,担保人要替贷款人还钱吗
借款人到期不归还欠款的,担保人应当代替借款人偿还欠款。具体责任承担方式有如下区分:
1、担保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如抵押、质押),在债务人不能于清偿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质押物,以该抵押物、质押物的变现价值优先获得清偿。
2、担保人提供保证作为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借款时,担保人负有代为向债权人清偿的责任,这种情况下,应当以担保人的所有财产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
《担保法》
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