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为朋友在信用社贷款担保,他只还了本金,利息没还,已经过去5年了,担保人还有担保责任吗
你好,债务方在还完债务前担保责任都是存在的。也就是说只要你的朋友还没有把钱还完,你就有就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担保,一种是连带担保。一般担保的话你就没有帮他还贷的义务,但是你有义务帮助银行催缴贷款。如果是连带担保,一旦你的朋友还不上的话,你是要负连带责任的,就是说银行会找你还。一般担保需要在担保书上注明,没有注明的法律上默认为连带担保。所以请赶快把你的担保责任书拿出来看看是什么类型的,好早作打算。希望对你有帮助。
Ⅱ 银行贷款担保超过3年就无效吗
担保合同约定的最长担保有效期为主合同到期后二年。没有约定担保有效期的,自主合同到期日六个月。
Ⅲ 贷款担保有有效期吗还是直到还清为止担保怎样会失效
担保人没有法律期限,除非是担保的这笔钱都还完了,接下去没有去担保了,那期限也到期了
Ⅳ 给人银行贷款做担保法院已上诉5年,请问担保还有效吗
至今未还。昨日接到法院传票将我等5名担保人及借款人状告,(借款人为朋友...Q3:按揭房因为银行有担保物权且在先所以是否会被法院拍卖取决与您按揭贷款...
Ⅳ 有担保时间约定的是不是按约定执行,贷款时间一个月担保时间五年这样担保有效吗
关于担保期限,我国《担保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司法解释》:
第三十二条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担保期间只要不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基本上是有效的。
Ⅵ 但保人帮当事人还了借款,时隔五年后担保人向当事人索要当年所还的款,还有效吗
肯定是有效。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担保人帮但当事人那借款那么当事人就欠了担保人的债。当事人还担保人的,钱这是天经地义。事实是不能抹杀。
Ⅶ 贷款期限20年,5年没还了,担保诉讼时效
5年之间有银行要求你提供继续担保之类的告函让你签过吗?
如果没有签过,那已过了两年诉讼有效期,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既然银行还是起诉了,我估计银行跟借款人之间有过展期合同或是其他什么的,比如贷款催收函一类的文书让借款人签过,这样就能保证诉讼时效,但如果没有征得你的同意过,那你是不再承担连带责任的。
只要能确定5年间你没有跟银行关于这笔贷款签过什么文书之类的,那你肯定是不会被告的,放心吧。
Ⅷ 我帮别人担保10万元,现已经过去四年了, 还有效吗
担保时效从债务到期日起算,担保期间有约定从约定,没约定,就是主债务到期后六个月。但如果模糊约定担保至债务履行完毕的,按两年期计算。
但有一点,这里的时间都是指债权人起诉前的期限,已经起诉到法院了就不算超期了
Ⅸ 贷款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有效期是多久
担保责任有效期为六个月,隔了4年如无约定的,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9)贷款担保过5年还有效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章 保证
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第八条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第九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第十条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