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助学贷款共同担保人可以担保两个人吗
现在如果我们想要去办理助学贷款的话,我们也需要懂得里面的一些知识的,也就是说我们只需要准备相应的。资料已经要带我们的共同借款人去,但是有些人就会产生这样的,以后就是助学贷款共同担保人可以担保两个人吗?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在我个人看来小当然是可以的,国家对这方面没有限制,下面我们点来了解一下。
因此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应该要更多的去关注这方面的问题里每个人还要到我们这贷款的时候,一定要慎重的选择自己的担保人,因为如果今后我们没有能力偿还这个贷款的话,它会直接影响到我们的贷款担保人的。所以一般贷款担保人最后是我们的直系亲属。以上就是我总结的一些对于教育问题的相关的认识,希望这些能够对大家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有一定的帮助,当然除了这些之外还可以在网上了解更多的知识。
❷ 担保人有别的贷款,可以当助学贷款的担保人吗
你好,只要担保人有足够的担保能力,包括收入、租金、固定资产能覆盖负债和担保义务,就可以继续担保或者贷款。
❸ 给大学生助学贷款做了担保人,自己还能贷款吗,影不影响自己的信用
能,不影响。
❹ 哥哥助学贷款把钱还啦以后,还可以做我担保人吗
具体细节需要贷款银行申批,个人说了不算。
❺ 学生助学贷款的担保人有年龄限制吗为什么
学生助学贷款的担保人没有年龄限制。因为现在国家提倡大学生的一些资助的一些计划,现在都是比较普遍,也是比较多的一个东西,假如说在大学里面的奖学金以及各种的奖项都可以去获得的一些报酬,所以说这些些都是比较多的一个机会,
❻ 办生源地助学贷款,银行说需要担保人,担保人可以同时担保两个人吗
可以,法律上无障碍,只要债权人接受即可。
❼ 大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了,在给父母贷款做担保人可以吗
只要你有经济实力,不予以限制,由金融机构审核。在我国通常以财产抵押担保,一物只能抵押一次。信用担保适用于个别企业和个人!
❽ 助学贷款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
1、为借款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的户籍一致。
2、若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果借款学生是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会由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到60周岁之间,且需有有效资产抵押、信用户评定等证明。
❾ 助学贷款是否要担保
助学贷款不需要担保。
一般来讲,贫困家庭学生需通过就读的学校向当地的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采取一次申请、银行分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办法。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供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人士介绍,助学贷款主要有两类,分别是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
1、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学生缴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
❿ 大学里的国家助学贷款是否需要担保人
不需要担保人。
申请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①家庭经济困难;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申请材料
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②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③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④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10)助学贷款了可以做担保人吗扩展阅读:
贷款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银行可以停止发放贷款并清偿贷款本金:
1、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2、有违法乱纪行为,受校方行政处分或有关部门刑事处罚的;
3、中途退学、被校方开除或取消学籍的;
4、学习成绩差,无法完成学业的;
5、出国留学或定居的;
6、被宣告失踪、死亡、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劳动能力的。
根据《担保法》: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