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关于贷款,担保合同是怎么回事
货款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担保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如果一旦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担保人就要替债务人偿还借款了,偿还借款后,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Ⅱ 诉银行不监管贷款用途要求担保合同无效
你说的这些是很难证明的,除非你有明确的证据证明你尽到了义务,且银行默认对方更改约定的用途,而且你提出过相关的异议,还要看你们的贷款合同是否有相关的约定,否则你还是承担还款责任的。
Ⅲ 别人让我担保贷款,合同上没有金额,算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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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关于个人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1、对你的不利因素:是你不掌握任何贷款人和借款人疑似诈骗的证据。
2、从贷款用途着手,你可以到法院阅卷,看一下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是什么,再分析一下你亲属贷款后真正的用途是什么,如果两者不符,你可以上诉,告贷款人(银行)没有尽职,导致借款人挪用贷款,你可以不承担或少承担责任。
3、从你在担保文书中的签字着手,通过《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看,你是什么时间、什么地点签字的。从你的表述看,签订了空白协议,估计你签字时不是银行签订合同当天,这样你可以回忆一下《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你是否有不在场的证据,最好是书证(出差车票、住宿费发票、过道费等),证明你在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时,不在场。以此证明,当时合同是空白的,是银行和借款人串通,你就可以免费。
Ⅳ 贷款协议没有明确借贷用途,而实际上债务人用来还了民间借贷,担保人是否能免责
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担保法规定》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担保法规定》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法》第十三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其次,得明确保证方式,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也有例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但是若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是要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的。
最后,得看保证期间是否届满,若届满就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即使起诉保证人也没用。
Ⅵ 贷款合同中的一般担保人用不用承担责任
1、贷款合同中的一般担保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六条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Ⅶ 贷款人隐瞒贷款用途,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担保合同有效吗
这不属于法律上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Ⅷ 担保贷款合同是否有效
从你描述情况来看,这人是被诈骗了,但情况又对他很不利。
从法律精神来说,这人担保不是自己真实意思表示,这合同是无效的。
从实际情况来看,贷款公司一般不会采用“三人同时担保才能生效”的保证方式的,所以三人是分开签保证,所以就不是一份!贷款公司的法律材料是很充分的,要不贷款公司不会起诉的。
同时这人拿不出“三人同时担保才能生效”的材料,也没有提供“不是自己真实意思”的材料,这对他极不利的。
我建议这人应诉策略:以贷款公司与借款人串通诈骗为攻破。材料可以从:原法院定性诈骗的材料;找贷款公司缺陷:经营贷款是否获得国家部门的许可?发贷合法吗?是高利贷吗?借款合同与担保合同之间漏洞等等。同时也可以通过国家机关一些部门介入,可能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Ⅸ 借款担保合同上没有借款金额,只有借款用途流动资金80万.请问这合同有效吗
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二、借款合同可以分为哪几类从国家管理的角度,借款合同可以划分为民间借款合同和信贷合同两大类。(一)民间借款合同民间借款合同是指公民个人之间,出借人将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货币资金借给借款人,借款到期时借款人归还所借货币资金和利息的合同。民间借款合同在借贷形式上,有书面的,也有口头的,借贷利息,有无息、低息,也有高息借贷。国家对民间借款的管理:一是当事人双方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二是不得利用民间借款合同的形式非法经营或者变相经营金融业务,扰乱金融秩序,损害社会公众利益。(二)信贷合同信贷合同是指经营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将货币资金出借给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使用,贷款到期时借款人归还所借资金和利息的合同。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作出不同的划分。1、按照贷款资金来源,金融机构的贷款可分为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自营贷款是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特定贷款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2、按照货币的种类可划分为人民币借款合同和外币借款合同人民币借款合同,按合同内容、资金来源及贷款用途又可分为: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信托资金借款合同、委托资金借款合同等。外币借款合同,按合同内容、资金来源及贷款用途又可分为:现汇借款合同、买方信贷合同和特种外汇借款合同。3、按照借款用途可划分为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按具体贷款项目不同划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可分为基本建设借款合同、技术改造借款合同、专项资金借款合同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可分为周转资金借款合同、卖方借款合同、专用资金借款合同、土地开发借款合同等。4、按照借款合同有无担保,可分为信用借款合同和担保借款合同信用贷款是指没有担保的,凭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担保贷款是指提供担保的贷款,具体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保证贷款是指按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抵押贷款是指按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质押贷款是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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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 担保人 向债权人提醒债务人没按贷款合同用途使用贷款 是否减责或免责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根据《合同法》第203条规定,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并未得到贷款人同意的,这是一种违约行为。但是并不影响您的担保责任,如债权人起诉您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但您可以向债务人进行追偿,到时您的这些债权及您保留的相关证据对您是有利的。希望可以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