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在农村信用社做担保人我还可以到农业银行去贷款吗
如果担保的这笔贷款没有不良记录,还可以去贷款。
2. 在信用社帮别人担保贷款,现在我要贷款,可是担保的贷款逾期了,如果马上帮他还清,我可以马上贷款吗
这凡事都是要走程序的,你帮他还清是要在贷款人由银行确认后,没有能力还款,须由共同借款人来偿还贷款的,那你才可还清贷款,现在已经超期了,对你的信用会产生影响的,所以你着急用钱的话那还不能立即就贷款。
3. 农民给别人在农村信用社做了担保,对自己以后买房贷款有影响吗
按时还款,别有逾期就没事,否则你会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4. 如果给别人在信用社作担保,自己办理住房贷款时还能贷款吗
肯定会受影响
5. 我在农村信用社为别人做过担保,我个人还能不能在中国银行贷款急需答案!
能查出来,现在所有的数据共享,都是上了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也不是一定贷不了款,中国银行会合理评估你的经济实力,给你一个授信,这个授信包括你的担保。如果你担保的超出了他们的授信额度,就不可能贷款了。一般情况下,依我的经验,中行不愿意贷
6. 我家帮别人在农村信用社做了担保人,现在我自己想创业还能贷款吗
可以,但是先前的担保,会被银行判断为或有负债,在计算贷款额度的时候,银行会考虑这部分负债.
7. 我帮别人做担保会影响我以后的贷款吗
如果您的朋友还款及时,并没有出现异常情况导致银行向您这个担保人追贷的情况,是不会影响你贷款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7)在信用社给别人做担保了自己还能贷款吗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