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的二、改进财政贴息资金管理
(一)完善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以下简称担保基金)的风险补偿机制。各省级财政部门(含计划单列市,下同)每年要安排适当比例的资金,用于建立和完善担保基金的持续补充机制,不断提高担保基金的代偿能力。中央财政综合考虑各省级财政部门当年担保基金的增长和代偿情况等因素,每年从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对省级财政部门的担保基金实施奖补,鼓励担保机构降低反担保门槛或取消反担保。
(二)建立小额担保贷款的有效奖补机制。中央财政按照各省市小额担保贷款年度新增额的一定比例,从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中安排一定的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对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业绩突出的经办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信用社区等单位的经费补助。具体奖补政策和担保基金的风险补偿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小额担保贷款年度发放回收情况、担保基金的担保绩效等另行制定。
(三)进一步改进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各省级财政部门要管好用好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保证贴息资金按规定及时拨付到位和专款专用。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拨付审核权限下放至各地市级财政部门。各地市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审核程序,加强监督管理,贷款贴息情况报告制度由按月报告改为按季报告。
⑵ 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的三、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一)放宽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经办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二)经办金融机构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展期不贴息),贴息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各负担一半。经办金融机构的手续费补贴、呆坏账损失补贴等仍按现行政策执行。
(三)鼓励各省级和省级以下财政部门利用担保基金为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具体管理政策由各省级财政部门牵头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⑶ 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的四、完善联动工作机制
(一)各地要积极依托社区劳动保障平台,进一步做好创业信息储备、创业培训、完善个人资信、加强小额担保贷款贷后跟踪管理等工作,促进“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创业培训”的有机联动。对经信用社区推荐、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完成创业计划书并经专家论证通过、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要细化管理,积极推进降低反担保门槛并逐步取消反担保。
(二)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银发〔2006〕[2006]5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和严格信用社区标准和认定办法,加强对信用社区的考核管理工作,及时总结信用社区创建工作好经验、好做法,逐步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奖惩机制。具体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由各省级财政部门牵头制定。
(三)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进一步密切协作,充分利用当地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信用社区建设联动工作机制,积极健全和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创业培训—信用社区综合个人信用评级—信用社区推荐—经办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信用社区定期回访”的小额担保贷款绿色通道。
除本通知外,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已经发布的有关小额担保贷款的相关规定继续执行。与本通知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联合当地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本通知速转发至辖区内相关金融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二〇〇八年八月四日
⑷ 关于沈阳小额担保贷款的问题
小额贷款只需找人担保就可以,具体可以去各银行问问,各个银行要求不一样,再说你贷款是做生意,又不是赌博,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现在哪个大企业家没有贷款啊。。。。
祝你成功。。。。
⑸ 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的银发〔2008〕238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008]5号)精神,进一步改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以下简称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创新、探索符合当地特点的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新模式。各经办金融机构在保证小额担保贷款安全的前提下,要尽量简化贷款手续,缩短贷款审批时间,为失业人员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金融服务。对信用记录好、贷款按期归还、贷款使用效益好的小额担保贷款的借款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提供信贷支持,并在资信审查、贷款利率、贷款额度和期限等方面予以适当优惠。
⑹ 关于小额贷款一些问题
杭州:小额担保贷款问答
问:小额担保贷款能申请到多少钱?
答:对申请人能够提供有效反担保的,可根据其实际情况核定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贷款;对申请人不能提供有效反担保的,按照规定的贷款程序审核完毕后,经办银行向由财政、人民银行、经委、劳动保障等部门组成的市联合审查小组提交复核,复核同意的可核定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贷款。
问:小额担保贷款的期限有多长?
答: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若确需延长的,由借款人提出展期,经担保公司同意继续提供担保的,经办银行可按规定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1年。
问:小额担保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答:小额担保贷款的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执行,不得向上浮动。
问:该如何申办小额担保贷款?
答:
1.自愿申请。凡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人员,可自愿向户口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提出小额担保贷款申请。
2.社区推荐。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对贷款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人,填写《杭州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及《借款承诺书》后,推荐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
3.劳动保障部门审查。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审查后,同意的报区就业管理服务处。区就业管理服务处对其进行复审后,同意的通知申请人将有关资料报送至本区受托运作担保机构。
4.贷款担保机构审核。受托运作担保机构收到相关资料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效益计划、信用评估、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及实地考察等工作。承诺担保的,受托运作担保机构向指定经办银行出具《担保通知书》。
5.贷款受理和审核。经办银行自收到《担保通知书》及符合条件的相关资料之日起,应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予贷款申请人正式答复,同意贷款的按有关银行贷款管理规定,办理放贷手续。对不符合贷款条件而不能提供贷款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或提出改进建议。
问: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时须提供些什么材料?
答:
1.《杭州市就业援助证》(或《杭州市失业证》、军人退出现役的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注册地在杭州市主城区工商营业执照或杭州市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借款承诺书》;4.贷款资金使用计划;5.劳动保障部门、受托运作担保机构和经办商业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问:哪些项目可以享受到小额担保贷款的贷款贴息?
答:
1.对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服务业项目(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其他服务业及原20个微利项目,除广告业、娱乐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洗头、足浴、网吧、氧吧、棋牌外)的由市财政据实全额贴息。贴息不含逾期利息、展期利息和罚息。
注:原20个微利项目是:家庭手工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风味小吃、点心、小卖部、搬家、钟点服务、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
2.对经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上述经营项目的,由市财政给予50%的贴息。
3.贷款贴息实行按期贴息的办法。借款人到期还本付息的,可向区就业管理服务处申请贴息,由市财政给予全额贴息。不能还本付息的,不予贴息。
问:什么样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符合贷款申请条件?贷款额度有多少?
答:
1.申请条件:在新增加的岗位中新招用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向经营所在区经办银行提出申请。
2.贷款额度: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及其经营情况,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并由市财政给予50%的贴息。
3.银行向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贷款而发生的呆账损失,由市财政按相关规定核定后承担10%的补偿,其补偿手续按《杭州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杭银发[2003]103号)等规定办理。对开办符合上述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经办银行,由市财政给予手续费补助,补助金额为贷款实际发放金额的0.5%。
⑺ 有谁知道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存在的问题吗
1、资金回报率低。就算银行同期存款的4倍利率,因为不能吸收存款,刨去业务成本和呆坏账,年回报10%撑死了,搞这个主要为了转变村镇银行
2、转变村镇银行难度大。难度很大。。。国家有相关规定,具体不讲了
反正我认为现在大家抢着搞这个都是因为不明白相关政策,或看中了未来的那一线希望
⑻ 小额担保贷款的知识问答
问:什么是小额担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的用途是什么?
答:小额担保贷款是指通过政府出资设立担保基金,委托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由经办商业银行发放,以解决符合一定条件的待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一项贷款业务。小额担保贷款主要用做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
问: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是多少?贷款期限有多长?
答:国家规定个人申请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各地区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有不同规定,许多地区额度还高于5万元。合伙经营贷款额度更大。小额担保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可展期一年。
问:怎样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在哪些银行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答:小额担保贷款按照自愿申请、社区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贷款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商业银行核贷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都可以开办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经办银行。在指定的具体经办银行可以办理小额担保贷款。
问:哪些项目属于微利项目?
答: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联合下发了《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明确由各盛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确定微利项目的范围。主要包括:家庭手工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小饭桌、小卖部、搬家、钟点服务、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等。对于从事微利项目的,贷款利息由财政承担50%(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承担25%,展期不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