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朋友贷款让我去给他做担保人,我该怎么办
拒绝,到时候你朋友不还款,催收公司就找你
⑵ 我有一个朋友要做担保贷款,需要我做担保人,请问我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我有车有房)
必备: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收入证明、居住证明、银行流水,征信报告(或授权书)、社会关系资料,债权债务状况。
非必备:固定资产证明、土地或厂房租赁合同,交租记录,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正副本,开户许可证,购销合同、发货凭证、工资单,水电费单据。
担保人需提供资料:
①房产或车产抵押担保:房产或车产权属证明及相关资料;权属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
②企业担保:法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固定资产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正副本,开户许可证,土地或厂房租赁合同,交租记录,购销合同、发货凭证、工资单,水电费单据,银行流水,收入证明,社会关系资料、征信报告,债权债务状况等。
来源:融贷通赢 担保借款需提供资料。
⑶ 别人贷款买房让我给做担保,需提供什么证件
按照目前的担保法规定,你所说的担保应该是保证形式的担保,保证担保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连带责任的保证,另一种是一般责任的保证(此种形式需要在担保合同中明示)。如果是前一种担保方式,在你朋友到期没有按时支付房款银行或者开发商就有权要求你支付,在一般责任的保证下,在你朋友不能履行到期付款义务时债权人只有在通过诉讼、强制执行后仍然得不到清偿的才有权要求你支付。
综合以上规定,建议你为别人做担保应该谨慎,如果非要提供担保建议签订担保合同,在合同内约定保证为一般保证责任。……如果真的是值得信赖的朋友,一般来讲,你需要提供你的身份证证件,户口本(本地的),单位出示的收入证明,家庭财产证明(各种活期定期存款等)等等。每个银行会有不同的要求,你可以去咨询一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⑷ 做别人的贷款担保人需要什么证件
你朋友贷款要你做担保人,需要做什么,需要拿什么证件,答、需要你身份证,以及抵押财产证件,如果说贷款到期时、你朋友还不上那你就要承担为朋友还款。如果说还不上你就要承担法律赔偿责任。
⑸ 朋友贷款,让我做担保人,
会的。。。。。。。。。。。。。。。。。。。
⑹ 朋友想贷款,让我给做担保人,我该怎么办/
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家人可以作为担保人但须有清偿债务的能力。建议三思后根据自身情况作决定。
应答时间:2020-10-22,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⑺ 别人贷款我做担保需要什么手续
一般来讲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如果是一般担保银行要先清收贷款人无果后才可向您提出执行担保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银行就可根据情况选择您或贷款人来履行还款义务。银行一般都是连带责任担保的。
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慎之又慎,因为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担保人就必须承担还款责任。千万不能因为面子,或为卖个人情而轻易为他人担保,否则极易酿成苦果。
⑻ 朋友找我向银行贷款做担保我该咋办
只要不让你签共同还款就行,如果你认为你的朋友信誉没什么问题,还款能力也没什么问题,就给他做担保。以下是我在网络上面搜的关于担保人的信息,可以看看:
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保证人资格的特殊规定
第一,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三,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第四,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第五,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第六,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
因此,在未同意充当担保人之前,你须了解下列可能发生的后果。
a) 你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贷者违约而欠债,银行或金融公司就会控告你。
b) 你可能被宣判破产。
如债务超逾RM30,000,你可能被宣判破产。
c) 多名担保人并非安全。
不要以为有多名担保人,你就感到安全。债务不一定由多名担保人平均承担。银行也不须要选择向较富裕的担保人追债。贷方有权选择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担保人追债。
d)死亡并不代表免除担保。
这要看是哪类担保。如属联保而涉及多项担保,担保人死后,其遗产仍得用以偿还债务。可是,如只是一项联保,其遗产就无需用以偿债。
担保人的责任与权利
谁可当担保人?
年龄超逾18岁,不是破产者。
担保人可较后选择退出吗?
这要由金融机构决定。它可要求担保人清还债务,中止合约。它也可要求另找新的担保人接任。它甚至可以不允许原任担保人退出。
担保人何时可抽身而退?
当贷款已还清。可是,若借款人去世,你就得负责摊还他的债务。
当担保人有何权利?
根椐中央银行指南,担保人有下列权利:
* 可持有一份担保合约及其他有关证件。
* 只要借款人同意,可获知向金融机构借贷款额。
* 可控告借款人如需为前者偿还欠金融公司之债务。担保人通常收到致给借款人的催债副本。
* 可限定只担保一项特定借贷。若数年后,借款人欲增加借款额,他必须作出新借贷申请,至少也须获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新贷款。
* 除非借款人违约没摊还借款,金融机构才可向担保人追债。
* 金融机构必须将还债要求信送达担保人后才可向后者追债。
( 注:所有担保人都应被告知上述权利,不管有关权利是依据1967年破产法令或有关借贷机构接受贷款担保之中央银行指南。)
谁将被银行控告?
若借款人违约不还借款,银行将会向谁追讨债务--借款人或担保人?
银行不一定要先向借款人追债。银行有权选择先向借款人或担保人采取法律行动。它甚至可以同时向两方面追讨债务。
只有在通过法律途径(在法庭提出控诉,向借款者追债)仍不得要领之后,才可对担保人采取法律行动。
在<1967年破产法令>下,金融机构可致使一名负责超逾RM30,000的借款人宣告破产。对于担保人也一样,除非他是一名“社会担保人”。
金融机构只有在使尽所有管道向借款人追债不果之后,才可起诉“社会担保人”,要求宣判他破产。
在上述法令下,“社会担保人”是指为下列各项贷款作出担保的人。
* 家居房屋贷款
* 教育或学术研究奖、助学金贷款
* 私用交通工具分期付款之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