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方式有几种
银行一般都会运用信贷资金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形式来实行四种担保方式,即抵押贷款、保证加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和保证贷款方式。 1、抵押贷款方式,指的是贷款行以借款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的符合规定条件的房产作为抵押物,从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方式。 2、保证加抵押贷款方式,指的是贷款行以借款人尚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作为个人住房贷款抵押物的同时,要求借款人提供符合规定的保证人作为贷款的担保人而发放贷款的方式,包括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贷款方式,保险公司的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贷款方式,担保公司的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贷款方式。 3、质押贷款方式,指的是借款人或第三人将国库债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银行存单等有价证券交由贷款行占有,贷款行以上述凭证作为贷款的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方式。 4、保证贷款方式,指的是贷款行以借款人提供的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企业法人单位或第三方自然人作为保证人而向其发放贷款的方式。包括售房单位保证贷款方式、房地产开发商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贷款方式、企业法人的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贷款方式和个人全额全程保证贷款方式。 好优居置业专家支招: 对于还款能力较强、收入较稳定、有额外收入来源的贷款者,可以向银行申请变更还款方式,将原有的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变更为等额本金还款,以达到省息的目的。
㈡ 个人住房贷款中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时间是什么
是担保时间指根据债权人和保证人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在你办理银行按揭贷款过程中,你的它项权证未办理好,这段时间内开发商要向银行帮你提供阶段性担保,这样才能更顺利的办理贷款。
㈢ 期房商品房银行按揭贷款合同上,担保人保证期限问题
要看交付日期是什么时候,交付日三个月内即可办理产权证和他项权证,他项权证抵押至银行即可。担保人只是阶段性保证。
㈣ 阶段性担保,能够免除责任吗
林先生购买一套商品房,向银行按揭贷款。购房合同约定,开发商作林先生的担保人;但合同只约定:开发商的担保责任到林先生拿到房屋产权证,并办理了房产抵押手续为止。 两年后,林先生搬进了房屋,并拿到了房屋的产权证,办理了房产抵押手续。之后由于种种原因,林先生未能依照合同向银行履行还贷义务。银行在对房屋进行拍卖后发现,由于市场原因房屋价值缩水严重,拍卖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偿还林先生应向银行交纳的贷款,遂要求房地产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交纳不足的那部分款项。房地产公司拒绝了银行的要求。于是,银行将房地产公司告上了法庭。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在林先生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中约定:房地产公司所承担的担保责任是“阶段性保证责任”,但是这个“阶段性保证责任”与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存在矛盾。法院最终判定房地产公司仍需承担剩余全部的担保责任。 律师点评:在购房贷款合同中普遍存在着“开发商承担阶段性担保责任”的条款。这个条款意味着开发商的保证责任将在房产办理了抵押手续之后解除。开发商之所以设定这个条款,目的在于防止购房人在办理房产抵押前发生还贷违约,同时也避免使开发商承受额外的交易风险。 但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担保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短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应视为未约定保证责任期限。”这也就可以理解为“阶段性担保责任”条款无效,只要购房人无法向银行还贷,作为担保人的开发商就应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开发商和购房者都应注意购房贷款合同中有关“开发商承担阶段性担保责任”条款是无效的。 摘自常州晚报 本律师手记:根据网络中搜索到的相关案例,同样的诉讼请求,上海和北京的法院作出了不同的判决, 上海某法院认为,“保证的阶段性并非对保证期间的约定,而是对保证合同所附的解除条件。现被告已依约将抵押权证交原告执管,原告取得了房屋的抵押权,所附条件已经成就,故保证合同已经解除,第二被告(借款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已经免除。” 而北京某法院认为,借款合同的保证条款约定的保证责任的期限,低于借款合同的主合同约定债务偿还期限,视为没有约定,借款保证人依然要对全部还款期限承担保证责任。 同样的诉讼请求,两个不同的法院作出了截然不同的判决。提醒开发商,注意借款合同中的保证责任章节,规避保证责任的期限担保风险,可以淡化担保期限的约定。
㈤ 期房交了首付贷款半年后才放贷,期间银行为什么需要阶段性担保人吗
因为是期房,仍在建设,银行不能取得房产的它项权,需要根据建房进度由担保人进行阶段性担保。
㈥ 我买房需要办理按揭贷款,但是开发商没有与银行的阶段行担保协议。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当然有别的办法。
阶段性担保是房管部门向银行保证未来借款人所购办理产权证后给银行落实抵押,阶段性担保在办理了产权证、落实了抵押之后即告结束,对借款人的履约还款能力不做担保,因此这种担保的实际保证能力远不如专业担保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
目前,象你一样的情况很普遍,很多银行已针对这样的情况与专业担保公司开展了业务合作,你可以咨询银行,如果银行与专业担保公司开展了业务合作,你可以申请由专业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㈦ 期房交了首付贷款半年后才放贷,期间银行为什么需要阶段性担保人
因为期房存在不确定性,房贷是以房作为抵押物来贷款的,只有销售商开具了预售发票将房子确定下来才行,放款之前是需要担保人的。
㈧ 我贷款买的新房,开发商以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为由不给开房款发票,这是什么意思呢跟发票有什么关系呢
他这是不正当理由,你可以找相关部门反映你的问题,他们会解决你的问题
㈨ 期房交了首付贷款半年后才放贷,放贷前银行为什么需要阶段性担保人
哪个银行都是这样的,你只要有亲戚朋友,有企事业单位有微定收入人员帮你担保,在担保人公司或单位哪里拍个企业营业执照,证明一下。走下过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