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偿债基金的传统机制
这种体制容易造成以下弊端:
1、由于专业公司所投资项目无法实现资金的良性循环,所担保的项目也因债务单位通常不具备偿还能力而变成专业投资公司的实际债务负担。巨额债务及担保责任过度集中于专业投资公司,风险逐年递增且无法分散,远超过其资本金所能承受的限度;
2、专业投资公司资产中也具有相当规模的收益性资产,其商业化运作客观上要求在投融资机制上与微利公益型项目资产分离,实现独立运作,以提高资产经营效益。但专业投资公司一般实行统收统支,这势必形成前者在资金需求与偿付方面难以平衡的局面,不利于专业投资公司的财务控制及资金效率的提高;
3、在专业投资公司开拓资本市场的范围及能力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公司拥有的存量资产,尤其是微利公益性资产无法盘活变现,资金平衡的实现很大一部分只能依赖于向商业银行“举新还旧”,长此以往将形成专业投资公司的信用下降,商业信贷融资渠道变窄的不良局面。
B. 偿债基金的公益项目
基于上述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结合项目融资的特质,笔者认为推动微利公益性项目的项目融资是现实可行的选择,具体分析如下。 国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很大一部分是采用项目融资的形式。项目融资作为一个专业金融术语有如下特点:
(1)项目融资指的是融资者对特定项目的贷款,提供贷款的投资者可以是股权投资者,也可以是独立于股权投资者的贷款人;
(2)项目融资依赖于项目本身产生的未来收益作为其还款保障,这是区别于金融机构一般性贷款融资的最根本之处。此外,典型意义上的项目融资并不依赖于所在国家的政府或其他部门机构的担保,其债权人对未履行担保义务的所在国政府及其金融机构无追索权。因此,项目融资也被称为“无追索权融资”;
(3)项目融资通过一系列的合同、协议将风险分散到与项目有关的各方。投资者对项目贷款人的责任只以其出资额(股本)为限。换言之,项目融资的贷款者对项目所有者(项目的股权投资者)投入项目之外的资产及其他收益无追索权,因此,项目融资又称为“有限追索权融资”。
因此,真正意义上的项目融资,其性质与目前我国专业投资公司所筹措主体城市建设信贷资金有着本质的区别。
后者基本上是政策性资金,这部分资金的使用虽然采用商业化运作,但其投资与偿还仍纳入专业投资公司“统借统还”的模式中,由公司的资产加以担保,其债务风险无法分散。而项目融资的投资及还贷机制则较好地平衡了项目与项目各投资主体之间在项目收益、资金风险及金融信用之间的利益关系。与此同时,项目融资本身也有如下要求:项目融资所针对的项目主要是可以产生投资收益的项目(但其中不排除其适用于微利公益性项目的可能性);由于项目公司承担了项目建设及项目未来运作及管理的主要成本与风险,项目融资的成本、费用一般情况下高于其它方式的融资,至少在项目投资的初始阶段如此。 基于以上思路,设计如下方案:
(1)专业投资公司资产重组与分立。借助资本市场,推动专业投资公司的资产重组,将公司的存量资产剥离为收益性和非收益性(又称为微利性)两大类,并分立。收益性资产并入专业投资公司所拥有的上市公司为核心的资产板块,对于原来没有控股上市公司的专业投资公司可以以这部分优质资产为核心组建股份制公司或参股、控股上市公司,然后通过控股公司进行资金筹措与经营运作,独立承担风险;而微利性资产则以政策扶持为主进行投融资,并力争最大限度的商业化运作;
(2)采取“政府为主,社会为辅,多元募集”的方法解决资金问题,构建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新的投融资格局。广开微利项目的筹资渠道,包括:政府投入、国际资助、受益单位支持、受保企业风险保证、专业公司投资、经营收益补充。
(3)设立偿债基金支持微利公益投资项目。偿债基金的最初目的是为了保证债务资金的及时偿还,从而提升债务人的金融信用,降低财务风险;同时,偿债基金的主要来源为政府部门的财政性补贴、税收返还及土地批租收入等资金,是争取政府部门对城建政策优惠与金融扶持的重要渠道之一;
(4)偿债基金注入微利公益性投资项目,实现项目投资收益重组。由于项目融资的信贷方式与融资的资产组织形式(项目公司)两者是不可分割的,从金融角度而言,如果项目公司本身的资产(包括未来的项目资产和项目建设所投入的股权资产)能够解决投资回报问题,项目融资的信贷资金来源问题便有了保障。 偿债基金注入微利公益性项目不只是简单地解决资金和信用的问题,而是构造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新机制的问题。它不仅仅是政府行为,而是政府扶持下建设项目的市场化行为。建立的偿债基金必须规范运作。专业投资公司必须有充分且清醒的理解,不能盲目扩大偿债基金的金融和信用担保功能。拟定了偿债基金注入微利项目的基本框架:根据实际情况,
(1)偿债基金为独立法人,按市场原则规范运作,在确保基金流动性的前提下,投资货币、资本市场以获取有限风险下的投资收益;
(2)偿债基金的主要资金来源为非债务性资金收入,包括财政拨款、税收返还、土地批租收入、投资收益等。
(3)偿债基金以提供信用担保、贴息的方式选择有良好社会效益及增值潜力的微利项目为其提供金融支持。
(4)偿债基金采取新型的银企合作方式,即与商业银行达成协议,根据微利项目的具体情况,将一笔特定数额的资金以保证金的形式存入银行专门账户,协议银行按协议规定的担保放大倍数向微利项目提供贷款。该保证金将作为偿债基金对微利项目的金融支持,为其提供贴息及信用担保,并同时限定专业投资公司的最高风险额度。
(5)由政府协调,联合金融机构与建设单位组建区域性、专业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信用再担保机构(或信用保险机构),为微利公益性投资项目提供再担保服务,实施担保风险控制。 根据我国的城建水平和发展规划,微利公益性的基建项目在今后若干年还会大量出现,其资金问题的解决已成为当务之急。目前我国的一些城建项目(还有其它基建项目)已在部分投资项目中实施了项目融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这些基本都是收益性项目,同时都是在有担保的情况下完成的。从这一意义上说,微利公益性项目利用项目融资进行建设尚无先例。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重要的一点是业内人士囿于项目融资的静态内涵,缺乏从动态角度及从与资本市场相关联的金融理论方面剖析项目融资各方的风险——收益机制。通过设立偿债基金的方式,进行项目融资从而引进社会资金及外资投入城市基建项目是一条可行、至少是值得探索的思路之一。
C. 偿债基金是什么
偿债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分为借入资金和担保资金两部分。借入资金偿债来源主要包括:按照政府借入资金债务总额的1%在预算中安排偿债资金;从市本级预算外资金中由政府按70%调控可用于偿债的资金;按照政府借入资金债务总额的2%从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提取;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和市配套费等。
担保资金偿债来源包括:财政部门根据政府财务状况,在每年财政预算中按照政府担保资金债务总额的5‰安排政府偿债资金;被担保的借款单位每年按照当年实际到位的累计借款额2%的自有资金缴入政府偿债基金专户,直至达到借款额的15%;被担保的借款单位使用转贷资金投资的项目,自该项目收益之日起,每年按照审计后项目收益总额的10%缴入政府偿债基金专户,直至达到借款额的85%。
D. 一个公司要建立一个偿债基金,以便10年后偿还一笔100万元的抵押货款。这笔偿债基金可以获得10%的收益,
如果没有收益的话是。100万乘以利率为10%,期限为10年的偿债基金系数。
【偿债基金系数可以由年金终值系数的倒数求得】【个人感觉还要收益10%的话,就是110万乘以系数】
E. 偿债基金法
还款是有还款计划的,偿债基金主要是将临散的、不固定的资金集中到一账户中集中在规定的还款日归还债务。你的认识是站在还款企业角度来分析的,但建立偿债基金更多是从债权人角度讲的,主要是保证有足够的还款资金能按期归还欠款。
F. 偿债基金如何计算
表2的计算方式:
第一年利息:500*0.1=50
按偿债基金法的理论依据是折旧的目的是保持简单再生产
为在若干年后购置设备
并不需要每年提存设备原值与使用年的算术平均数
由于利息不断增加 每年只需要提存较少的数额即按偿债基金法提折旧 即可在使用年满得到设备原值放在题目总就是到五年期满之日可得到本金款500万
如是第一年折旧额: 500*1/(s/a,10%,5)=500*0.1638=81.90
第二年利息:500-81.9)*0.1=41.81
在第二年折旧时候你可以联想一下偿债基金还债的操作
根据偿债基金法应用的话 即是要每年公司付款额应相等 也就是说公司年支付利息给贷款人 另外一方面支付偿债基金 就相当于用在折旧法中的利息与折旧
所以第二年折旧倒挤:131.9-41.81=90.09
第三年利息:500-81.9-90.09)*0.1=32.80
第三年折旧倒挤:131.9-32.80=99.10
第四年利息:500-81.9-90.09-99.1)*0.1=22.89
第四年折旧倒挤:131.9-22.89=109.01
至于第五年如果我没算错的话,书中似是计算失误
如果该年度折旧额为119.82的话
五年总折旧额还不到500
实该是:
第五年折旧倒挤:500-81.9-90.09-99.1-109.01=119.9
而后利息倒挤 :131.90-119.90=12.0
G. 等额偿债基金是什么意思
偿债基金是一种包含为偿还债务或债券而预留或保存的资金的基金。发行债务的公司将来需要偿还债务,偿债基金有助于减轻大量收入支出的困难。建立偿债基金,以便公司可以在债券到期前的几年向该基金捐款。
财务影响:由于较低的利率,较低的偿债成本可以改善多年来的现金流和盈利能力。如果公司表现良好,投资者更有可能投资于他们的债券,从而导致需求增加以及公司在需要时筹集额外资金的可能性。
偿债基金是一个账户,其中包含为偿还债务或债券而预留的资金。偿债基金可能有助于在到期时偿还债务或协助在公开市场上回购债券。带有偿债基金的可赎回债券可能会提前收回,从而消除投资者未来的利息支付。通过偿债基金提前偿还债务可以节省公司的利息费用,并防止公司在未来陷入财务困境。
H. 在贷款基金法中,贷款利率偿债基金利率,实际贷款利率有哪些关系
名义利率就是指约定利率,一般指年利率。
实际利率就是按照计算周期计算后,得到的利息与本金的比率,也就是实际产生的利率。因为有复利的原因,一般实际利率大于名义利率。当然,如果计息周期超过一年。实际利率就会低于名义利率。
举个例子。因此
实际利率=(1+名义利率/计息时间)^(计息次数)-1
因为-1前面的是本利和,因此只有减1,才是利率。
I. 政府偿债基金的缺点
债偿基金是什么?偿债基金注入微利公益性项目不只是简单地解决资金和信用的问题,而是构造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新机制的问题。它不仅仅是政府行为,而是政府扶持下建设项目的市场化行为。建立的偿债基金必须规范运作。专业投资公司必须有充分且清醒的理解,不能盲目扩大偿债基金的金融和信用担保功能。拟定了偿债基金注入微利项目的基本框架:根据实际情况,
(1)偿债基金为独立法人,按市场原则规范运作,在确保基金流动性的前提下,投资货币、资本市场以获取有限风险下的投资收益
(2)偿债基金的主要资金来源为非债务性资金收入,包括财政拨款、税收返还、土地批租收入、投资收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