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小企业怎么办理企业贷款担保呢
现在很多银行对中小企业都不需要担保,如果要担保需找担保公司 材料大概为:企业的基本材料 和三年至一年的报表
2. 中小企业怎么办理企业贷款担保都需要什么
抵押或者质押,银行认可的有价值的都行,土地,房产,存单,还有第三方保证,担保公司担保。
3. 国外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状况。目前,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状况并不十分理想。我国在主板市场上市的企业有1000多家,而且大都是国有企业,仅有那些产品成熟、效益好、市场前景广阔的高科技产业和基础产业类的少数中小企业可以争取到直接上市筹资、或者通过资产置换借“壳”买“壳”上市的机会。尽管我国有关部门即将出台企业债券管理新条例,企业债券的发行主体将有所放宽,原先对项目的限制将有所松动,但对中小企业来说,在一定时期内还将不在众券商备选企业之列。职工集资是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手段。由于企业在开办初期很难得到金融机构的支持,所以大多数中小企业采用职工集资的方式筹集资金。入股是改制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重要融资方式,大多数已经占总资产的10%.
2.信用歧视。中央为了搞活企业,提出了“抓大放小”的方针政策,要求银行部门要重点支持大企业,确保大企业的信贷,对中小企业就不重视,在确保大企业的基础上才予以考虑,造成了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歧视,导致银行在对大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的不平等。缺乏对中小企业信贷需求的重视。据统计,1998年工、农、中、建四家银行新增贷款20.85亿元,其中非国有经济贷款仅新增1亿多元,中长期贷款几乎为零。随着各国有商业银行提出业务向中心城市发展战略的实施,部分机构存在“重大轻小”的倾向,个别银行有诸如一定数额以下或注册资本金100万以下企业不贷的规定,恰恰断掉了贷款需求以“急、频、少、繁”为主要特点的中小企业融资主渠道。
缺乏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信用体系。就中小企业自身来讲,一方面,固定资产较少,不足以抵押,贷款受到限制;另一方面,一些中小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屡有逃费、悬空银行债务现象发生,损害了自身的信用度。同时,企业也深感办理抵押环节多、收费多,如在土地房产抵押评估和登记手续中,评估包括申请、实地勘测、限价估算等,登记包括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土地他向权利登记等,极为繁琐。
.对非国有企业融资的歧视。长期以来,在政府和银行方面,都存在这样的观念,认为大型企业都是国有的,贷款给他们是国家对国家的企业,不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中小企业大多数是非国有的企业,效益不稳定,贷款回收不好,信誉差,容易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所以银行一般对中小企业贷款十分慎重,条件较为苛刻。尽管现在比以前有所改善,但仍然存在这种现象。
.一些区域性的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不规范,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不够。我国经济中涌现出一批区域性的中小金融机构,本来应以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为己任。但在实际中,这些金融机构在业务发展上与国有金融机构有趋同的趋势,不能真正面向中小企业,存在一定的信贷歧视现象。很多中小金融机构将大量资金上存或购买国债,对急需贷款的中小企业却不予支持。
缺少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的金融机构。现在我国极为缺少切实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民生银行原来的初衷是为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服务的,可是现在它已经和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没有什么区别了,其他新组建的城市商业银行原来也是面向中小企业的,可由于资金、服务水平、项目有限,迫使它也逐步走向严格,限制了中小企业的融资。
4. 中小企业贷款用信用担保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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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贷款在全国31个省、市中,已有100多个城市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这些机构大多实行会员制管理的形式,属于公共服务性、行业自律性、自身非盈利性组织。担保基金的来源,一般是由当地政府财政拨款、会员自愿交纳的会员基金、社会募集的资金、商业银行的资金等几部分组成。会员企业向银行借款时,可以由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予以担保。另外,中小企业还可以向专门开展中介服务的担保公司寻求担保服务。当企业提供不出银行所能接受的担保措施时,如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信用保证人等,担保公司却可以解决这些难题。因为与银行相比而言,担保公司对抵押品的要求更为灵活。当然,担保公司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往往会要求企业提供反担保措施,有时担保公司还会派员到企业监控资金流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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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美国如何解决中小企业发展资金
美国中小企业要想取得商业融资的难度不比中国小 虽然美国企业通过股票融资市场融资的规模很大,上市公司也很多, 银行融资的比重约占外部融资61.8%,可是由于一些中小企业存在着相对较高的贷款风险,导致商业性金融对中小企业贷款不足,影响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 美国从未给商业性金融“下达”行政性指标,而主要是通过政府对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提供的担保基金加以诱导,诱导商业性金融对中小企业贷款。 美国商业性金融体系相当发达,但因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小、信用不足、经营环境差等原因,为此中小企业并不是商业性金融所青睐的放款对象。只有那些发展稳定、产品具有市场、信用条件良好的中小企业才能取得商业银行的贷款。 在美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商业银行也具有较大的主动性,能自主决定是否贷款和是否申请政府担保。通常美国中小企业的长期融资额中有25%—85%来自企业内部积累。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美国内部融资占全部资金来源的比重由7,年代的61.5%上升到82.8%。因此,即使在美国的中小企业,取得商业融资的难度也是较高的。 美国融资结构分析与比较: 美国中小企业和大企业都是通过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来获得企业发展的资金。我们从美国有关政府部门的资料上查到:股权融资在美国占中小企业总资产的49.63% 债务融资占中小企业的50.37%股权融资:1、主要所有者股权占所有者权益资产的2/3,大约是占总资产的31.33%。 2、权益资产是“其他股权”,大约占总资产的12.86%。这部分股权拥有人主要是亲戚和朋友。他们既不拥有大部分股权,也不是企业重大决策人。 4、第四就是“风险投资”,这类投资,美国主要是投给中小高科技企业。真正发展中的中小企业能获得这类风险投资,其额度只能占总资产的1.58%,因此外来性资金来源中所占比例并不高,大约在2.69%,但是投资的目的很清楚,就是鼓励与促进中小高科技企业发展。 债务资金来源主要是依靠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银行信贷占总资产的8.75% 金融公司占总资产的4.91% 其他金融机构占总资产的3%(含:非金融机构) 这类资金主要来源于非金融机构和政府提供的资金: 商业信贷为15.78% 其他企业为1.74% 政府为0.49%; 由私人参与投资提供的资金,约占5.71%。 美国融资渠道及其来源主要分成三个层面: 1、企业所有者提供了大部分的资金,如果将所有者的股权、借款、个人信用卡贷款计算在内,共占35.57%的比重 2、由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占26.66% 3、商业信用也是个重要的融资渠道(指非金融机构) 通过对美国融资结构分析和比较,我们从中可得到以下启示:在提高金融业专业化分工、大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的同时,中小企业的融资地位改变还有赖于非金融性制度安排的创新。因为一方面包括大企业在内的制度创新是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金融制度创新的有效性,同样有赖于实体经济的制度创造。 我国与西方金融制度相对完善的国家相比,我国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困境要比西方国家的中小企业更难,因为不仅仅只是中国金融机构偏好方面的影响,还有诸多自身各个方面的原因。同时在市场体系方面、利率和收费、抵押和担保、金融业整合等方面,我国市场和制度方面则需要加大力度,加快时间给予完善和支持。 再看我国中小企业的起步发展资金与国外相比有很大的不足,在发展中也经常受到行业调整的限制。实质上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在信用等级评价体系中由于所处的等级很低下,很难获得金融机构的信任,为此贷款的渠道中除国家体制方面的限制外,其最重要一点就是受信用的制约。 我们再来看民间融资渠道,可以讲尽管近几年了我国民间融资渠道有所发展,但是还是属于很不通畅。市场化运作的非正式或半正式金融还没有完全发展起来,即使有些地区有所发展,也没有走向正常运转的轨道。所以我们感到我国中小企业要想在未来发展过程中解决融资困境,首要解决的问题是建立良好的诚信。 这里我们必须坦诚地告诉我国中小企业,中小企业融资难不光在中国存在,在世界各国也普遍存在。由于中小企业是一国国民经济中最活跃的成份,因而世界各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的发展及融资问题非常重视,因此各国政府为了鼓励中小企业的发展,制定出一系列的法规和政策,目的就是为中小企业的融资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6. 由公司担保出美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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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几种运作模式比较
自1998年开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试点以来,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迅速发展,呈现以下趋势。
资金来源多元化。中小企业担保基金有政府财政资金、企业会员基金、企业互助基金、民间投资,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与其他来源资金的合作基金。
担保机构性质和组织形式多样化。从担保机构组织形式看,有政府管理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国有股份制公司、私营股份制公司和各种基金的管理公司等;从机构性质看,有非营利的政策性担保机构,也有以盈利为目的商业性担保机构,还有政策性与商业性担保业务混业经营的担保机构。
出现担保品种多样化和机构多功能化的苗头。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中有单纯提供贷款担保的机构,也有集投资与担保功能于一身的投资担保公司;有的仅为企业提供信用担保,也有的同时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信用担保等。
目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分散出资,规模过小。许多地方政府按县区设立担保基金,有些基金只有几百万;大部分企业互助基金规模小,很难得到银行的信任。
二是资金来源单一,缺乏资金补偿机制。大部分地区的中小企业担保基金以政府财政资金为主,只有少数地区有民营担保机构,有些民营担保公司也从事中小企业担保业务。地方财政担保基金大部分是一次性的,缺少资金补偿机制;民间资本主要是私募,在国内上市比较困难。
三是缺乏专业队伍。由于过去专业担保机构少,近两年担保机构扩张迅速,担保专业人才短缺。不少地方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是由政府官员担任,不熟悉担保业务;一些分散的企业互助基金因缺乏专业人才管理和运作,难以开展担保业务。
四是担保基金的运用问题。现行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规定,担保资本金的运用只能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在目前低利率的情况下,存入银行是为了保证资本金安全性,但不能实现增值。实际上,由于银行存款不能增值,许多机构已经采取各种方式在资本市场上运用资本金,甚至有的机构靠资金运作而不是担保业务来养活队伍。
五是政府干预。尽管中小企业担保管理办法中都提出要减少行政干预,实行公司化运作,但是,有一些地方政府认为,我出的钱就要我说了算。因此,部分地区仍然存在领导定项目,担保公司担保的问题,决策失误造成呆坏账,拖垮担保机构。
六是政府财政资金不能满足广大中小企业融资的需要。由于中小企业量大面广,而且需求是多种多样的,仅靠政府出资的政策性担保机构远远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需要。即使在美国、日本等政府出资规模较大的国家,政策性担保的贷款额也不超过中小企业贷款余额的10%.因此,中小企业担保不能仅靠政策性担保,还要发挥民间资本和商业担保的作用。
七是缺少对担保机构的法律规范。我国1995年颁布了担保法,但是该法是规范担保行为而不是规范担保机构的。1998年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试点以来,国家经贸委和财政部分别发布了有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管理办法,但是主要针对政策性担保机构,适用范围比较窄,不够完善。目前,国内已经有多种形式的担保机构,因此,迫切需要规范担保机构的法律。
二、典型模式的比较分析
(一)模式一:各级财政建立共同基金,委托专业机构管理
上海市采取各级财政出资建立财政预算安排的共同担保基金,集中委托专业机构管理的模式。上海市中小企业担保基金是市、区县两级财政共同出资7个亿。其中,市财政局出资4亿元,20个区县财政共出资3亿元。同时,一部分区县还建立了小规模财政担保基金作为共同担保基金的补充,为一些微型小额贷款提供担保。目前,上海市财政共同基金是全国最大规模的财政出资的中小企业担保基金。
上海市财政共同基金采取以下管理和运行机制:一是委托专业担保机构运作和管理共同基金。由于专业担保业务在我国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担保专业人才短缺。为了利用专业人员,实现政企分开,市财政局委托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投保上海分公司”)管理和运作共同担保基金,政府与专业担保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
二是建立出资人之间的利益和风险分摊机制。担保基金的决策以担保公司为主。区县政府负责提供被担保企业的资信证明,具有担保项目的推荐权和否决权;中投保上海分公司最终决定是否担保。市财政部门基本不参与担保项目的决策过程,主要负责制定担保基金管理和运作规则,与受托担保机构签订合同,通过规范共同基金的运作机制来实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目标。担保责任由市财政与区县财政共担,并突出了市财政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当发生担保代偿时,对一般中小企业,市财政和区财政各承担50%的责任;对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担负60%的代偿责任,企业所在的区县财政承担40%的责任。根据市区县各自承担的风险比例分配担保费收入,盈余部分提取坏账准备金。
三是市财政局与中投保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上海市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资金委托管理协议》中明确规定,中投保上海分公司作为担保资金的日常管理机构,具有以下几方面主要职责:中投保上海分公司以政府的产业政策为导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不以盈利为目的;严格按照上海市财政局制定的《关于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管理的若干规定》和经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规范操作担保业务,接受上海市财政局的稽核、监督和检查;负责具体实施经上海市财政局批准的有关资金增值部分的分配和亏损弥补、核销呆账和坏账、变更资金规模的方案,并接受其稽核、监督和检查。
四是担保审批程序规范透明,防止政府行政性干预。中投保上海分公司的中小企业担保审批程序是:第一步,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第二步,银行审查贷款要求。银行有意贷款者,但需要担保的报给担保公司;第三步,按企业所在区县分别考核企业的信誉。由于大部分中小企业都是县区企业,企业所在县区财政局分管部门负责审查企业的纳税和财务情况,区县财政局根据审查结果签署同意推荐或不推荐意见。第四步,担保公司进行综合平衡,决定是否给予担保。第五步,担保公司与贷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随着担保业务的开展,担保公司和银行的经验增加,为了规范和简化担保程序,方便中小企业,担保程序进行了改进。一方面,担保项目审查方式发生变化。由原来的财政、担保公司和银行分别审查,转变为授信担保和专项信用担保。另一方面,放松了反担保规定,由过去50万以下的免除反担保,提高到200万元以下免除反担保。但有些区县对部分企业要求提供反担保。
7. 问下中小企业怎么办理企业贷款担保呢
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申请条件
1. 借款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具有中国居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3.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4. 信用良好,有偿还本息的能力。
5. 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额度
企业经营贷款担保抵押物需为个人(含第三人)或企业名下的住房、商用房、商住两用房;贷款担保金额不得超过评估价值的70%。
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期限
贷款担保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含10年)。
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利率
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担保基准利率或适当浮动。
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方式
贷款担保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采用按月付息,按季或一次还本的还款方式;贷款担保期限超过1年的,可选择按月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方式还款。
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申请流程
1. 借款人提出申请,递交相关资料。
2. 进行房产评估、贷前调查、审批。
3. 审批通过,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 发放贷款担保,借款人按合同定期归还贷款担保本息。
5. 贷款担保本息结清,办理抵押房屋的撤押手续。
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申请所需资料
1. 房产证;
2. 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3. 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4. 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5. 收入证明;
6. 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请提供出生证;
7. 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担保,请提供原贷款担保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
8. 为提高贷款担保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
8. 申请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需交纳哪些费用
一般看你企业风险定的,银行一般有对口的担保公司,只能找他们,你需要让银行负责你的客户经理帮你找一家合适的,很多小牌的担保公司收费比较杂,总的费用比起来就多了,你最好找一家正规名气一点的担保公司,一般就只收担保费,担保费率一般是2.5到4.5左右,银行本身只接受2证齐全的房子或地,所以你没有的话就要靠担保公司。
9. 创业融资怎么运用中小企业担保贷款
创业者来说,能否快速、高效地筹集资金,是创业企业站稳脚跟的关键,更是实现二次创业的动力。据了解,目前国内创业者的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主要依靠银行等金融机构。而实际上,风险投资、民间资本、创业中小企业融资、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等都是不错的创业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风险投资:创业者的"维生素C":在英语中,风险投资的简称是VC,与维生素C的简称Vc如出一辙,而从作用上来看,两者也有相同之处,都能提供必需的"营养".广义的风险投资泛指一切具有高风险、高潜在收益的投资;狭义的风险投资是指以高新技术为基础,生产与经营技术密集型产品的投资。
根据美国全美风险投资协会的定义,风险投资是由职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具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中的一种权益资本。天使投资:创业者的"婴儿奶粉":天使投资是自由投资者或非正式风险投资机构,对处于构思状态的原创项目或小型初创企业进行的一次性的前期投资。天使投资虽是风险投资的一种,但两者有着较大差别:天使投资是一种非组织化的创业投资形式,其资金来源大多是民间资本,而非专业的风险投资商;天使投资的门槛较低,有时即便是一个创业构思,只要有发展潜力,就能获得资金,而风险投资一般对这些尚未诞生或嗷嗷待哺的"婴儿"兴趣不大。在风险投资领域,"天使"这个词指的是企业家的第一批投资人,这些投资人在公司产品和业务成型之前就把资金投入进来。天使投资人通常是创业企业家的朋友、亲戚或商业伙伴,由于他们对该企业家的能力和创意深信不疑,因而愿意在业务远未开展之前就向该企业家投入大笔资金,一笔典型的天使投资往往只是区区几十万美元,是风险资本家随后可能投入资金的零头。
10. 中小企业担保内容有那些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几种运作模式比较
自1998年开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试点以来,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迅速发展,呈现以下趋势。
资金来源多元化。中小企业担保基金有政府财政资金、企业会员基金、企业互助基金、民间投资,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与其他来源资金的合作基金。
担保机构性质和组织形式多样化。从担保机构组织形式看,有政府管理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国有股份制公司、私营股份制公司和各种基金的管理公司等;从机构性质看,有非营利的政策性担保机构,也有以盈利为目的商业性担保机构,还有政策性与商业性担保业务混业经营的担保机构。
出现担保品种多样化和机构多功能化的苗头。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中有单纯提供贷款担保的机构,也有集投资与担保功能于一身的投资担保公司;有的仅为企业提供信用担保,也有的同时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信用担保等。
目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分散出资,规模过小。许多地方政府按县区设立担保基金,有些基金只有几百万;大部分企业互助基金规模小,很难得到银行的信任。
二是资金来源单一,缺乏资金补偿机制。大部分地区的中小企业担保基金以政府财政资金为主,只有少数地区有民营担保机构,有些民营担保公司也从事中小企业担保业务。地方财政担保基金大部分是一次性的,缺少资金补偿机制;民间资本主要是私募,在国内上市比较困难。
三是缺乏专业队伍。由于过去专业担保机构少,近两年担保机构扩张迅速,担保专业人才短缺。不少地方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是由政府官员担任,不熟悉担保业务;一些分散的企业互助基金因缺乏专业人才管理和运作,难以开展担保业务。
四是担保基金的运用问题。现行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规定,担保资本金的运用只能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在目前低利率的情况下,存入银行是为了保证资本金安全性,但不能实现增值。实际上,由于银行存款不能增值,许多机构已经采取各种方式在资本市场上运用资本金,甚至有的机构靠资金运作而不是担保业务来养活队伍。
五是政府干预。尽管中小企业担保管理办法中都提出要减少行政干预,实行公司化运作,但是,有一些地方政府认为,我出的钱就要我说了算。因此,部分地区仍然存在领导定项目,担保公司担保的问题,决策失误造成呆坏账,拖垮担保机构。
六是政府财政资金不能满足广大中小企业融资的需要。由于中小企业量大面广,而且需求是多种多样的,仅靠政府出资的政策性担保机构远远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需要。即使在美国、日本等政府出资规模较大的国家,政策性担保的贷款额也不超过中小企业贷款余额的10%.因此,中小企业担保不能仅靠政策性担保,还要发挥民间资本和商业担保的作用。
七是缺少对担保机构的法律规范。我国1995年颁布了担保法,但是该法是规范担保行为而不是规范担保机构的。1998年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试点以来,国家经贸委和财政部分别发布了有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管理办法,但是主要针对政策性担保机构,适用范围比较窄,不够完善。目前,国内已经有多种形式的担保机构,因此,迫切需要规范担保机构的法律。
二、典型模式的比较分析
(一)模式一:各级财政建立共同基金,委托专业机构管理
上海市采取各级财政出资建立财政预算安排的共同担保基金,集中委托专业机构管理的模式。上海市中小企业担保基金是市、区县两级财政共同出资7个亿。其中,市财政局出资4亿元,20个区县财政共出资3亿元。同时,一部分区县还建立了小规模财政担保基金作为共同担保基金的补充,为一些微型小额贷款提供担保。目前,上海市财政共同基金是全国最大规模的财政出资的中小企业担保基金。
上海市财政共同基金采取以下管理和运行机制:一是委托专业担保机构运作和管理共同基金。由于专业担保业务在我国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担保专业人才短缺。为了利用专业人员,实现政企分开,市财政局委托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投保上海分公司”)管理和运作共同担保基金,政府与专业担保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
二是建立出资人之间的利益和风险分摊机制。担保基金的决策以担保公司为主。区县政府负责提供被担保企业的资信证明,具有担保项目的推荐权和否决权;中投保上海分公司最终决定是否担保。市财政部门基本不参与担保项目的决策过程,主要负责制定担保基金管理和运作规则,与受托担保机构签订合同,通过规范共同基金的运作机制来实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目标。担保责任由市财政与区县财政共担,并突出了市财政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当发生担保代偿时,对一般中小企业,市财政和区财政各承担50%的责任;对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担负60%的代偿责任,企业所在的区县财政承担40%的责任。根据市区县各自承担的风险比例分配担保费收入,盈余部分提取坏账准备金。
三是市财政局与中投保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上海市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资金委托管理协议》中明确规定,中投保上海分公司作为担保资金的日常管理机构,具有以下几方面主要职责:中投保上海分公司以政府的产业政策为导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不以盈利为目的;严格按照上海市财政局制定的《关于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管理的若干规定》和经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规范操作担保业务,接受上海市财政局的稽核、监督和检查;负责具体实施经上海市财政局批准的有关资金增值部分的分配和亏损弥补、核销呆账和坏账、变更资金规模的方案,并接受其稽核、监督和检查。
四是担保审批程序规范透明,防止政府行政性干预。中投保上海分公司的中小企业担保审批程序是:第一步,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第二步,银行审查贷款要求。银行有意贷款者,但需要担保的报给担保公司;第三步,按企业所在区县分别考核企业的信誉。由于大部分中小企业都是县区企业,企业所在县区财政局分管部门负责审查企业的纳税和财务情况,区县财政局根据审查结果签署同意推荐或不推荐意见。第四步,担保公司进行综合平衡,决定是否给予担保。第五步,担保公司与贷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随着担保业务的开展,担保公司和银行的经验增加,为了规范和简化担保程序,方便中小企业,担保程序进行了改进。一方面,担保项目审查方式发生变化。由原来的财政、担保公司和银行分别审查,转变为授信担保和专项信用担保。另一方面,放松了反担保规定,由过去50万以下的免除反担保,提高到200万元以下免除反担保。但有些区县对部分企业要求提供反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