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贷款担保人的问题
向银行贷款基本上可以确定是连带保证,非一般保证。
先查清还款期限,看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保证是否也过期了。(估计过期的可能性较大)
如果银行与您朋友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及延长了还款期限,如果未经您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仍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供参考。
B. 贷款人的钱给担保人用了怎么办,
贷款人的钱给担保人用了,
借款人还是承担第一还款责任;
担保承担第二还款责任;
C. 向银行贷款担保人条件及担保后的后果
条件是有偿还贷款的能力,后果为如果到期债务人不偿还债务,则由担保人偿还。
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担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担保合同包括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行使留置权无须签订合同。担保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
D. 同时贷款的两个人可以互相做担保人麼
可以的。
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4)贷款受托支付给担保人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 已给别人贷款做担保人是否可以做第二次贷款担保人
已给别人贷款做担保人,如在担保期,偿还能力足够的情况下可以再次进行担保;如已过担保期,第一次担保对再次担保无任何影响,评估偿还能力足够即可担保。所以只要是偿还能力足够是可以做第二次贷款担保人的。
拓展资料:
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F. 贷款的时候,一个人最多可以给几个人做担保人啊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担保人的保证力由债权人认定,一楼所说的情况,是银行对担保进行授信评级的。那么没有进行评级授信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都可以作保证人。
担保能力的大小,主要根据担保人的收入、财产、信用等进行认定。也就是说,一个人可以同时给多人提供担保,担保的多少由银行对担保人担保能力的认定来确定。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几种不能作为担保人:一、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二、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三、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但是银行为了防范风险一般情况下,以下几种人不能作为担保人:一、自己给自己担保。二、夫妻双方、或者子女、父母等财产共有人亲属不能相互担保。三、负债过多、已经超出自己还款能力的人不能担保。
G. 给别人贷款做担保人
如果给你朋友担保了,你朋友在贷款到期后偿还了贷款本息,对你没有影响,还会给你的个人征信上增加了信用,对你以后贷款有好处.
但是你朋友贷款到期不能还款,你是负有边带赔偿责任(一般担保期限是贷款到期后六个月内,在此期间银行会起诉你和你的朋友,以保证贷款诉讼时效)这样会对你非常不利的.你以后也就不会在贷到款了.
所以给朋友担保主要看他的还款能力和抵押物是否足值.
还需谨慎,以免给自己以后造成很大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