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全款的首套房子后抵押贷款是否能抵个人所得税
全款的首套房子后抵押贷款利息,不能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因为:
第一,虽然是首套房,但你已经全款购买,而贷款并不是为了购房,只是将你全款购买的房子再进行抵押贷款;
第二,全款房子抵押贷款利率,肯定不是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至少上浮20%以上,也就是说你的这种抵押贷款利率不应该是基准利率4.9%/年。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同时办法中还规定,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按照纳税人用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情形来掌握,即纳税人第一次用贷款购买住房的利息支出可以扣除。
2. 杭州按揭贷款利息可以抵扣个税吗
所谓房贷利息抵税,一般是指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将房贷产生的利息作为税前减除项扣除,对扣除后的收入部分扣以个人所得税。
假设购房者A在一线城市购买总价250万元的普通住宅,首付50万元,剩余200万商业贷款贷20年,月均还款额将达13927.74元,其中5594.40元是利息支出。购房者A的税前月收入是2万元,按照现在的个税政策来算,扣除四金、税基等应纳税2459.02元,但是如果按揭贷款的利息支出可以在税前抵扣,那么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购房者A的应纳税额为1097.42元,减少1361.6元,相当于节省了利息支出的24%。相比于购买普通住宅的购房者,这条政策对于购买高档住宅且工资水平较高的人群减负效果更佳明显。
3. 房贷利息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
房贷利息抵个税,从每个月的工资中扣除房贷利息后,再缴纳个税。这样纳税金额的基数就变小了,缴纳的个税也就相应的少。
参加交纳住房公积金的居民来说,贷款购房时,首选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政策补贴性质,贷款利率很低,不仅低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
而且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就是说,在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利率和银行存款利率之间存在一个利差。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办理抵押和保险等相关 手续时收费减半。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发放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一般为10-29万元,如果购房款超过这个限额,不足部分要向银行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
这两种贷款合起来称之为组合贷款。此项业务可由一个银行的房地产信贷部统一办理。组合贷款利率较为适中,贷款金额较大,因而较多被贷款者选用。
4. 企业老板向银行贷款给企业用,发生的利息能税前扣除吗
不可以扣除,因为利息支付主体不是企业而是个人,但企业可以支付借款利息给个人,个人要提供发票。目前很多制度存在不合理现象,民营企业很难借到银行的钱,而企业从其他渠道的借款发生的利息又无法扣除,民营企业被歧视现象一时还难以扭转。
5. 房屋贷款利息可不可以抵减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额
房屋贷款利息是可以抵减个人所得税的应缴所得额的,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5)银行抵押贷款利息能抵税吗扩展阅读: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三条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
(一)子女教育。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二)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三)大病医疗。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四)住房贷款利息。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五)住房租金。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六)赡养老人。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学历教育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期间,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