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么是财政担保贷款
以财政名誉进行担保 而获得的贷款,是政府政策扶植的一种方式。一旦发生还款困难,由财政进行解决,
② 财政局能否为企业提供银行贷款保证担保
可以吧 不过门子的大点儿
③ 贷款需要财政担保,一个财政最多可以担保几次贷款谢谢
财政担保是什么意思?是财政发工资的人员担保吗?一个人有担保限额,每个银行规定不一样,超过担保限额就不让担保了,在担保限额内随意担保,比如银行可以接受一个人50万的担保额,他可以担保10笔5万,可以担保50笔1万。
④ 财政工资能不能为经营性贷款担保
《担保法》规定: 第八条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担保法解释: 第三条 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担保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⑤ 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可以为企业提供担保吗
不能。
《担保法》第八条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担保法解释》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
(5)财政能担保贷款吗扩展阅读
虽然国家机关出具的担保函自始无效,但是应当依法承担清偿不超过债务人不能不分二分之一的民事责任。
根据《担保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国家机关等提供的担保无效后,应按照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相应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实践中只要国家机关等提供了担保,一般都认定具有过错,不能以不知法为由否认违法提供担保的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44号]第七条规定: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⑥ 财政账户能否做银行借款担保
财政账户不能否做银行借款担保。
《担保法》:
第八条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第九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第十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⑦ 县财政局可不可以为贷款担保
不能。政府机关不能为企业或个人提供担保。
⑧ 财政人员有贷款是否可以担保
看你借款的金额和你的工资单还有担保金额进行计算,在你偿债能力内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