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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抵押房屋买卖合同效力

发布时间:2021-10-09 00:54:18

⑴ 转让已抵押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有着本质的区别,转让抵押财产行为的实现,需要进行两个行为,一个是签订转让抵押财产买卖合同的债权行为,另一个是抵押财产所有权变动的物权行为。而转让抵押财产债权行为并不是必须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因为抵押人与买受人签订转让抵押财产合同的行为,只是一个债权行为,并不会直接导致抵押财产物权变动的结果,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与他人签订抵押财产转让合同行为并不会导致抵押权的消灭,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抵押人仍是抵押物的所有权人,有权将抵押物自由转让给他人。本案中,原、被告在平等自愿协商基础上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本案中继续履行该协议并不损害抵押权人某银行藤县支行的合法权益,也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原告刘某与被告王某、李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另外,关于原告请求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转移手续应否支持问题。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在房屋抵押登记未被注销的情况下,按照现行的产权登记手续,房屋的产权是不能办理过户登记的。在买受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前,买受人实际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合同构成履行不能,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不能支持。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若买受人同意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情况下,买受人要求出卖人协助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请求是可以支持的。本案中,作为抵押权人的某银行藤县支行已向法院明确表示只要两被告还清贷款本息,同意办理抵押注销登记。庭审中,原告同意代抵押人即两被告还清抵押权人借款本息,原告也同意代被告偿还债务消灭抵押权,抵押权人应当协助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两被告应当在该房屋的抵押权消灭后协助原告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转移手续。原告代被告偿还案外人某银行藤县支行的债务后可向被告追偿。

⑵ 在银行抵押贷款的二手房买卖双方合同有效吗

只要是买卖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房产在银行已经抵押,合同中应该规定买方定金、首付或后续房款的支付时间及卖方撤押的时间,及双方过户、交接房屋的时间。
举例:买方应于合同签订当日10日内给付卖方购房首付款,卖方应于收到买方购房首付款当日进入银行撤押手续……

⑶ 房屋在抵押给银行状态下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房屋在抵押给银行的状态下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抵押状态下出售也有效
卖方违约,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合同有违约金条款,也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⑷ 已抵押房产的买卖合同 有效吗

这套房产可以自由买卖,只要原房主将欠银行的钱换上就可以了

⑸ 有抵押权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七条规定: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物权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解答:许多卖房方是以抵押贷款的方式支付购房款的,其所卖的房屋往往已设定了抵押登记。卖房方将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屋进行转让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卖方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如银行)并告知买方房屋已抵押的情况;如卖房方未通知抵押权人,但告知了买方房屋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则抵押权人可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而买方则不能以此主张买卖合同无效;如卖方通知了抵押权人但未告知买主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则买方可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如卖方既未通知抵押权人,也未告知买方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则抵押权人和买方均可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⑹ 用有抵押贷款的房产证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为无效

1、用有抵押贷款的房产证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2、虽然房贷没有还清,但那只是说卖房人有欠款,不能否定卖房人具有房屋所有权,所以,卖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3、《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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