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经济适用房可以在银行抵押贷款吗
分析如下:
5年以上的经济适用房是可以用于抵押贷款。
变现能力较强的商品住房和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用于抵押的房产与贷款经办机构必须位于同一城市,个人抵押购房贷款不接受异地抵押物;
2、不接受评估现值在10万元(含)以下的房产作为抵押物;
3、已办妥产权证明,产权清晰,可上市流通并能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没有产权争议等不利变现的情况;
4、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房产结构完好,水、电、环保交通、城建、物业管理等各项配套设施和服务齐全,不存在纠纷和问题,不在政府规划的拆迁范围内;
5、抵押物为商品房的,房龄一般不超过20年,且贷款/授信期限+房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0年;抵押物为商业用房的,房龄一般不得超过20年,且贷款/授信期限+房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0年;
6、原则上不接受闲置超过6个月的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
(1)福州经济适用房银行抵押贷款扩展阅读
1、银行抵押贷款是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贷款到期,借款者必须如数归还,否则银行有权处理抵押品以此作为补偿。抵押贷款最初的贷款机构称为抵押贷款发起人,其可以是抵押贷款经纪人,也可以是抵押贷款银行,是一级抵押贷款市场的一部分。
2、抵押贷款发起人获取的收益有二:(1)收取抵押贷款发放费,该费用以点数表示,每一点表示贷款金额的1%。(2)发起人把贷款以高于发起成本的价格出售所赚取的利润,称为二级市场利润。如果抵押贷款利率上涨,那么发起人在二级市场出售贷款时将蒙受损失。
3、提前还款是借款人支付的超过每月还本付息金额的部分。没有全部清偿抵押贷款的提前还款称为部分提前款。通过合同安排,禁止在约定期间内提前还款,该约定期间称为锁定期。锁定期为2—10年不等。锁定期之后,提前还款的保护通常采取其他方式,如提前还款罚金点数或收益率维持费。
『贰』 福州经济适用房能申请二次银行贷款吗
可以申请二次银行贷款。
办理银行贷款需要准备资料:
有效身份证件;
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
银行流水;
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
征信报告;
贷款用途使用计划或声明;
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银行贷款需要的条件:
年满18年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合法有 效的居民身份证明,银行贷款要求贷款人年龄一般在18-60岁之间;
有稳定合法收入,有还款付息能力;
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叁』 经济适用房可以抵押贷款需要哪些手续
一般的银行房屋抵押贷款只接受产权房,就是常说的绿证。
土地划拨要看你房屋所在的土地性质,一般有集体用地,农业用地,机关用地等等等等。
土地出让金肯定是要缴纳的,如果你目前的产权证还不是绿证的话,建议你先去银行咨询好再办,不然缴纳的费用可能比你抵押的费用还高。大多情况下银行是不接受农业用地和机关用地的。而集体用地也只有部分商业银行才做。
另外,经济适用房在一定年限内是无法抵押的,特别是享受到一定拆迁优惠的住户,这方面你也要注意。
最后每个银行对抵押房屋的年限要求和给予抵押成数都不一样,(通常需要1996年以后的房子并且面积大于60平方,成数为房屋目前价值的5成左右)。
需要提供的手续一般是:房屋所有人的身份证(如果有产证上有其他人的名字也必须一起提供),产证所有人权利如果涉及到父母,夫妻,子女的话必须写好委任书并签名(表明其它产权所有人知晓并同意房屋抵押),最重要的是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收入证明和抵押后资金的用途,这2点任何银行都是很在意的,很多房屋抵押之所以无法成功贷款,多数是在最后2点上出问题。个人收入证明是衡量你还贷的能力以确保银行最小的风险率,资金用途监管这个我就不多说了,国家看着呢。呵呵。
『肆』 请问经济适用房抵押贷款哪个银行可以做
首先经纪适用房必须满5年才可以做抵押贷款,建行做经济适用房的市场份额比较大,国有银行一般客户也比较认可
『伍』 哪些银行可以办理经济适用房房产证抵押贷款
只要你的资信没问题,我相信很多银行都有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比如商业银行,中信、招商、光大、华夏、深发展等等 有时候 光是房产证抵押给银行是没有用的,银行是不会给你钱的!
银行现在的业务是房产抵押贷款,就是将你的房屋抵押给银行,但是你个人还享有居住和租赁的权利就是不能买卖!!实际和你说的意思是一样的,就是手续要比较复杂一些
『陆』 我的房子是经济适用房可以办抵押贷款吗
一、经济适用房可以用于抵押贷款的,但是需要房屋所有人取得完全的房屋产权的才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
二、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九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准予购房的核准通知。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二十九条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
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