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的企业在商行给别人担保贷款是否应该上征信
担保会上征信。
㈡ 给别人做担保贷款会不会有什么麻烦
首先,作为一个贷款担保人,当借款人向贷款机构提出借款申请的时候,银行会出于对贷款安全性的考虑,要求提供一个担保人。当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时,担保人必须要协助借款人将钱还清。这就需要担保人必须要有足够的还款能力。
然而,担保分为连带责任担保和一般担保两种。其中,一般担保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当借款人不能还款时,由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担保是指双方对担保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担保人也要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担保责任,连带责任担保方式比一般担保的风险更大。
因此,帮别人做贷款担保人需要慎重考虑之后再做决定,在帮别人做担保之前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考察借款人的信用情况;
2、要对借款人资金的使用进行必要的监督;
3、在为他人做担保之前要计算自己是否具有担保的能力。
㈢ 普通公司可以为别的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吗
从银行角度看,如果是借款人缺乏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需要评估衡量才可以接受第三方作为主担保的保证人;如果借款人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不缺了,但为了贷款更顺利通过,要求提供更多第三方保证作为贷款的辅助担保,这时对第三方保证人的资格审查相对较宽松。
㈣ 假如我是企业法人,以自己的企业做担保为别人贷款,现在那人破产了,还不上,我应该承担怎么样的责任
以自己的企业做担保为别人贷款,现在那人破产了还不上,应该全部承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担保贷款就是根据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约定用借款人的财产或第三人财产为贷款保障,并在必要时由第三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一种贷款。
而连带责任人中任何一人对违反法律义务的后果都必须负全部责任。 比如:自愿签订协议,共同出资和经营,共负盈亏和风险,对外负无限连带责任的联 合;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对债权承担连带责任;因委托书授权不明,被代理人应向第三人负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通谋,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租赁合同约定由房客支付物业费,物业公司可直接向房客收取,但业主要承担连带责任;司机肇事,车主承担连带责任;简言之,连带责任是按份责任的对称。它是指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共同负责履行清偿同一债务的行为。
因此,担保贷款,需要承担为别人担保贷款而贷款人破产导致需替为还款的风险。
㈤ 公司替别人担保贷款需要法人代表签字吗
第十六条【公司担保】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挪用公司资金;
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因此,还应当提供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㈥ 公司为他人做担保贷款,对自己公司贷款有影响吗
会有影响的,一旦你公司为其他公司做了担保,则在征信系统里就会留有记录,包括担保金额等,你自己公司贷款时,银行会考虑你之前的担保金额,给你的授信额度就不一样了。
㈦ 公司给员工担保进行小额贷款,是否违法呢
大家好,我是老徐,一个在努力奋斗的金融民工,请大家关注我,共同探讨财经问题!
公司给员工担保进行小额贷款,这个是不违法的,公司只要通过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基础上作出的担保决议,那就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像你这个情况,员工借款,而公司给员工的借款提供担保,这个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只要贷款的钱是用于员工自己使用,那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员工的借款用于公司的经营, 那么公司给员工的借款担保,那么就会存在问题,资金适使用方给自己担保,那样对于金融机构来说,这笔贷款是存在一定风险的,一旦企业的经营出现问题,那么就会使得贷款出现无法收回的可能。
一般来说,员工借款由公司来担保,一般是不大可能的,公司没有必要来给员工的借款承担兜底的责任。
㈧ 个人为公司担保贷款问题
公司还不上,你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银行可以要求你还款,直至还清为止,这当然会连累你的家庭。如果贷款程序、手续完备,企业提供贷款资料真实,你所承担的只是民事责任;如果你的公司在贷款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如骗贷,提供虚假信息等),而你作为股东又参于并知情,这可能就涉嫌刑事犯罪了。
这种事以后最好不要做,这是原则问题。
㈨ 给别人担保贷款要承担什么风险
给别人担保贷款需要承担以下风险:
担保人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贷者违约而欠债,银行或金融公司就会控告担保人。
担保人可能被宣判破产:
如债务超逾30,000元,担保人可能被宣判破产。
多名担保人并非安全:
债务不一定由多名担保人平均承担。银行也不须要选择向较富裕的担保人追债。贷方有权选择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担保人追债。
死亡并不代表免除担保:
如属联保而涉及多项担保,担保人死后,其遗产仍得用以偿还债务。可是,如只是一项联保,其遗产就无需用以偿债。
综上,一般担保人需要承担以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