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新经济迎来哪些发展机遇
云计算创新发展推动建设网络强国
政策:1月3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
红利:《意见》从壮大新业态、强化产业支撑、加强安全保障三个方面提出了六项主要任务。一是增强云计算服务能力。二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三是探索电子政务云计算发展新模式。四是加强大数据开发与利用。五是统筹布局云计算基础设施。六是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政策:3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同意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
红利:《批复》明确了该综合试验区的定位和作用,提出要着力在跨境电子商务各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逐步形成一套适应和引领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管理制度和规则,为推动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
政策:5月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
红利:《意见》提出了七方面的政策措施。
一是营造宽松发展环境,降低准入门槛,合理降税减负,加大金融服务支持,维护公平竞争。
二是促进就业创业,鼓励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加强人才培养培训,保障从业人员劳动权益。
三是推动转型升级,创新服务民生方式,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等。
四是完善物流基础设施,支持物流配送终端及智慧物流平台建设。
五是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加强电子商务国际合作,提升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效率,推动电子商务走出去。
六是构筑安全保障防线,保障电子商务网络安全,确保电子商务交易安全,预防和打击电子商务领域违法犯罪。
七是健全支撑体系,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科技与教育支撑,协调推动区域电子商务发展。
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政策:6月20日,国办印发《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
红利:这是新形势下,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意见》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支持措施。
一是优化海关监管措施,优化跨境电子商务海关进出口通关作业流程。
二是完善检验检疫监管政策措施,对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及商品实施备案管理制度。
三是明确规范进出口税收政策,制订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
四是完善电子商务支付结算管理,鼓励境内银行、支付机构依法合规开展跨境电子支付业务。
五是提供财政金融支持,向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提供有效的融资、保险支持。
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
政策:7月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
红利:《意见》提出了11个具体行动:
一是“互联网+”创业创新,推动各类要素资源集聚、开放和共享。
二是“互联网+”协同制造,加速制造业服务化转型。
三是“互联网+”现代农业,构建依托互联网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
四是“互联网+”智慧能源,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智能化。
五是“互联网+”普惠金融,拓展互联网金融服务创新的深度和广度。
六是“互联网+”益民服务,大力发展线上线下新兴消费和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养老、教育、旅游、社会保障等新兴服务。
七是“互联网+”高效物流,完善智能物流配送调配体系。
八是“互联网+”电子商务,大力发展农村电商、行业电商和跨境电商,推动电子商务应用创新。
九是“互联网+”便捷交通,创新便捷化交通运输服务。
十是“互联网+”绿色生态,推动互联网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
十一是“互联网+”人工智能,提升终端产品智能化水平。
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
政策:9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意见》。
红利:《意见》提出七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一是推进简政放权,调整完善市场准入资质,推进一照多址等住所登记制度改革。
二是创新管理服务,开展商务大数据建设和应用。
三是加大财税支持力度,促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积极推广网上办税服务和电子发票应用。
四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发展第三方支付、股权众筹等互联网金融。
五是规范市场秩序,创建公平竞争的创业创新环境和规范诚信的市场环境。
六是加强人才培养,建设电子商务人才继续教育基地,开展实用型电子商务人才培训。
七是培育行业组织,建立良性商业规则,促进行业自律发展。
国务院出招促快递业发展重点城市间48小时送达
政策:10月2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红利:这是国务院出台的第一部全面指导快递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意见》提出,到2020年,快递市场规模稳居世界首位,基本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快递年业务量达到500亿件,年业务收入达到8000亿元;建设一批辐射国内外的航空快递货运枢纽,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骨干快递企业;国内重点城市间实现48小时送达,国际快递服务通达范围更广、速度更快,服务满意度稳步提高;年均新增就业岗位约20万个,全年支撑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10万亿元,日均服务用户2.7亿人次以上,基本建成普惠城乡、技术先进、服务优质、安全高效、绿色节能的快递服务体系,形成覆盖全国、联通国际的服务网络。
国务院出招,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治理
政策:11月07日,国办印发《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
红利:《意见》指出,要用3年左右时间,有效遏制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初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监管格局。《意见》提出四方面举措:
一是突出监管重点。坚持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对网上销售假劣农资、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电器电子产品、汽车配件、装饰装修材料等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查处利用互联网侵权盗版等违法行为。
二是落实企业责任。指导和督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加强对网络经营者的资格审查,配合执法部门反向追溯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侵权假冒商品经营者。
三是加强执法协作。完善部门间执法联动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跨境执法交流协作机制。
四是健全长效机制。加快电子商务领域法规建设,明确网络商品交易规范、争议解决方式、法律责任以及各类电子交易凭证、电子检验检疫报告和证书的法律效力。
农村商业模式将迎来重大改变
政策:11月09日,国办印发《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红利:《意见》提出七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加强政策扶持力度。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制订出台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和工作指引。推动电商扶贫。
二是鼓励和支持开拓创新。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大赛和农村电子商务强县创建活动。
三是大力培养农村电商人才。实施农村电子商务百万英才计划,培养农村电商人才。
四是加快完善农村物流体系。加强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的共享衔接,加快完善县乡村农村物流体系。加强农产品产地集配和冷链等设施建设。
五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宽带普及。促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加快农村公路建设。
六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对电子商务创业农民尤其是青年农民的授信和贷款支持,简化农村网商小额短期贷款手续。符合条件的农村网商,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七是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推进农村电子商务诚信建设。
Ⅱ 国家为了解决大学生就业难出台了哪些政策
国家为了解决大学生就业难,出台了以下的一些政策,
1、基层岗位吸引力增加
早在去年底,教育部就印发《关于做好2017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其中强调,要鼓励毕业生到城乡社区从事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健康养老等工作,引导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创业。
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对外公布,明确提出,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规划强调,要结合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开发岗位,统筹实施基层服务项目,落实学费代偿、资金补贴、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中小微企业就业。
与此同时,地方层面也有政策相继出台,不少地方政府在提高基层岗位待遇等方面下了功夫。
2、创业可获更多支持
除了引导鼓励大学生扎根基层,国家层面还出台一系列政策,扶持大学生群体的自主创业。
2017年2月,人社部下发通知,提出要综合运用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经营场所租金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和鼓励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扶持政策,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吸纳应届毕业生,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
国务院常务会议也再度聚焦就业创业,提出多项促就业新举措。其中包括支持地方通过财政出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
3、寒门子弟就业有帮扶
近年来,家庭困难学生一直是促就业政策的重点倾斜对象,今年也不例外。包括海南、陕西、辽宁等在内的多地均出台了具体措施,保障寒门子弟就业。
例如,海南此前启动了2017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
今年该省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对象为:有就业愿望的普通高等院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学校中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符合以下至少一项条件: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贫困家庭(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户)。
根据规定,符合标准的毕业生可享受1500元/人的一次性补助。
陕西省教育厅也下发通知,要求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实施100%的帮扶,对有就业意愿并愿意接受帮扶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100%实现就业。
该省要求,各高校要协助做好2017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结合自身实际,设立一定额度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专项资金,扩大补贴范围。
另外,还有些地区专门针对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开设了专场招聘会。
参考资料,http://news.sohu.com/20170419/n489263360.shtml
Ⅲ 总结国家扶持双创项目的各类政策对大学生创业有什么帮助。
国家扶持双向创业的项目,对大学生创业是非常有帮助的,因为有国家在背后引导和支持,会给大学生更多的创业机会。让他们的创业风险大大降低。提高创业成功率。
最新创业政策集锦(2020年版):
对创业毕业生普遍提供创办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增设信息技术、现代农业等领域课程。
推荐适合发挥毕业生专长的创业项目,提供咨询辅导、跟踪扶持、成果转化等“一条龙”服务。
优先安排经营场所,政府投资开发的各类创业载体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毕业生提供,充分利用闲置资源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
加强创业资金保障,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政策。
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3)发挥创业担保贷款作用对于扩展阅读
给创业中或想创业的支几招
我们不断塑造自我的过程中,影响最大的莫过于是选择乐观的态度还是悲观的态度。我们思想上的这种抉择可能给我们带来激励,也有可能阻滞我们前进。
清晰地规划目标是人生走向成功的第一步,但塑造自我却不仅限于规划目标。要真正塑造自我和自己想要的生活,我们必须奋起行动。莎士比亚说得好:"行动胜过雄辩。"
一旦掌握自我激励,自我塑造的过程也就随即开始。以下方法可以帮你塑造自我,塑造那个你一直梦寐以求的自我。
1、树立远景
迈向自我塑造的第一步,要有一个你每天早晨醒来为之奋斗的目标,它应是你人生的目标。远景必须即刻着手建立,而不要往后拖。你随时可以按自己的想法做些改变,但不能一刻没有远景。
2、离开舒适区
不断寻求挑战激励自己。提防自己,不要躺倒在舒适区。舒适区只是避风港,不是安乐窝。它只是你心中准备迎接下次挑战之前刻意放松自己和恢复元气的地方。
3、把握好情绪
人开心的时候,体内就会发生奇妙的变化,从而获得阵阵新的动力和力量。但是,不要总想在自身之外寻开心。令你开心的事不在别处,就在你身上。因此,找出自身的情绪高涨期用来不断激励自己。
4、调高目标
许多人惊奇地发现,他们之所以达不到自己孜孜以求的目标,是因为他们的主要目标太小、而且太模糊不清,使自己失去动力。如果你的主要目标不能激发你的想象力,目标的实现就会遥遥无期。因此,真正能激励你奋发向上的是,确立一个既宏伟又具体的远大目标。
5、加强紧迫感
20世纪作者anais nin(阿耐斯)曾写道:"沉溺生活的人没有死的恐惧"。自以为长命百岁无益于你享受人生。然而,大多数人对此视而不见,假装自己的生命会绵延无绝。
惟有心血来潮的那天,我们才会筹划大事业,将我们的目标和梦想寄托在denis waitley(丹尼斯)称之为"虚幻岛"的汪洋大海之中。其实,直面死亡未必要等到生命耗尽时的临终一刻。事实上,如果能逼真地想象我们的弥留之际,会物极必反产生一种再生的感觉,这是塑造自我的第一步。
6、撇开朋友
对于那些不支持你目标的"朋友",要敬而远之。你所交往的人会改变你的生活。与愤世嫉俗的人为伍,他们就会拉你沉沦。结交那些希望你快乐和成功的人,你就在追求快乐和成功的路上迈出最重要的一步。对生活的热情具有感染力。因此同乐观的人为伴能让我们看到更多的人生希望。
7、迎接恐惧
世上最秘而不宣的秘密是,战胜恐惧后迎来的是某种安全有益的东西。哪怕克服的是小小的恐惧,也会增强你对创造自己生活能力的信心。如果一味想避开恐惧,它们会象疯狗一样对我们穷追不舍。此时,最可怕的莫过于双眼一闭假装它们不存在。
8、做好调整计划
实现目标的道路绝不是坦途。它总是呈现出一条波浪线,有起也有落。但你可以安排自己的休整点。事先看看你的时间表,框出你放松、调整、恢复元气的时间。即使你现在感觉不错,也要做好调整计划。这才是明智之举。
在自己的事业波峰时,要给自己安排休整点。安排出一大段时间让自己隐退一下,即使是离开自己挚爱的工作也要如此。只有这样,在你重新投入工作时才能更富激情。
9、直面困难
每一个解决方案都是针对一个问题的。二者缺一不可。困难对于脑力运动者来说,不过是一场场艰辛的比赛。真正的运动者总是盼望比赛。如果把困难看作对自己的诅咒,就很难在生活中找到动力。如果学会了把握困难带来的机遇,你自然会动力陡生。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最新创业政策集锦(2020年版)
Ⅳ 党中央国务院鼓励创业和创新的各项方针政策有哪些
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富民之道、强国之举,有利于产业、企业、分配等多方面结构优化。面对就业压力加大形势,必须着力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创业和就业结合起来,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为促进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新动能。现就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一)坚持扩大就业发展战略。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合理确定经济增长速度和发展模式,科学把握宏观调控的方向和力度,以稳增长促就业,以鼓励创业就业带动经济增长。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衔接,建立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评价机制。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评估机制,同等条件下对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优先安排。
(二)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和业态,支持发展商业特许经营、连锁经营,大力发展金融租赁、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休闲、健康养老、家庭服务、社会工作、文化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提高劳动密集型产业附加值;结合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引导具有成本优势的资源加工型、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具有市场需求的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挖掘第二产业就业潜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鼓励有文化、有技术、有市场经济观念的各类城乡劳动者根据市场需求到农村就业创业。
(三)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小微企业经营特点和融资需求特征,创新产品和服务。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完善风险分担机制,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和知识产权保护,对小微企业亟需获得授权的核心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发挥新型载体聚集发展的优势,引入竞争机制,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中央财政给予综合奖励。创新政府采购支持方式,消除中小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面临的条件认定、企业资质等不合理限制门槛。指导企业改善用工管理,对小微企业新招用劳动者,符合相关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支持,不断提高小微企业带动就业能力。
(四)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落实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稳定就业岗位。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由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等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通过与职工进行集体协商,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弹性工时、协商薪酬等办法不裁员或少裁员。对确实要裁员的,应制定人员安置方案,实施专项就业帮扶行动,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接续,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再就业。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依据兼并重组政策规定支付给企业的土地补偿费要优先用于职工安置。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应对失业风险的就业应急预案。
二、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
(五)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坚决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年内出台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意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案,实现“一照一码”。继续优化登记方式,放松经营范围登记管制,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分行业、分业态释放住所资源。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政策集中公示、扶持申请导航、享受扶持信息公示。建立小微企业目录,对小微企业发展状况开展抽样统计。推动修订与商事制度改革不衔接、不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全面完成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再取消下放一批制约经济发展、束缚企业活力等含金量高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清理中央设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明确标准,缩短流程,限时办结,推广“一个窗口”受理、网上并联审批等方式。
(六)培育创业创新公共平台。抓住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机遇,适应创业创新主体大众化趋势,大力发展技术转移转化、科技金融、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科技服务业,总结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补贴,或通过盘活商业用房、闲置厂房等资源提供成本较低的场所。可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前提下,或利用原有经批准的各类园区,建设创业基地,为创业者提供服务,打造一批创业示范基地。鼓励企业由传统的管控型组织转型为新型创业平台,让员工成为平台上的创业者,形成市场主导、风投参与、企业孵化的创业生态系统。
(七)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运用财税政策,支持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等发展。运用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创业活动,壮大创业投资规模。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原则,加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加大对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的投入,促进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支持新兴产业领域早中期、初创期企业发展。鼓励地方设立创业投资引导等基金。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加快创业板等资本市场改革,强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融资、交易等功能,规范发展服务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推动多渠道股权融资,积极探索和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发展新型金融机构和融资服务机构,促进大众创业。
(八)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针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提高其金融服务可获得性,明确支持对象、标准和条件,贷款最高额度由针对不同群体的5万元、8万元、10万元不等统一调整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简化程序,细化措施,健全贷款发放考核办法和财政贴息资金规范管理约束机制,提高代偿效率,完善担保基金呆坏账核销办法。
(九)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实施更加积极的促进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抓紧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试点政策,将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试点政策、企业转增股本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范围。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落实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和创业负担举报反馈机制。
(十)调动科研人员创业积极性。探索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有关政策。对于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原单位应当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创业的实际情况,与其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加快推进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政策推广。鼓励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研机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通过合作实施、转让、许可和投资等方式,向高校毕业生创设的小微企业优先转移科技成果。完善科技人员创业股权激励政策,放宽股权奖励、股权出售的企业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限制。
(十一)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依托现有各类园区等存量资源,整合创建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强化财政扶持和金融服务。将农民创业与发展县域经济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等公共平台,提供创业指导和服务。鼓励各类企业和社会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搭建一批农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见习基地,培训一批农民创业创新辅导员。支持农民网上创业,大力发展“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积极组织创新创业农民与企业、小康村、市场和园区对接,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
(十二)营造大众创业良好氛围。支持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活动,搭建创业者交流平台,培育创业文化,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蔚然成风。对劳动者创办社会组织、从事网络创业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创业扶持政策。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对政策落实好、创业环境优、工作成效显著的,按规定予以表彰。
三、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
(十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完善工资待遇进一步向基层倾斜的办法,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鼓励毕业生到乡镇特别是困难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对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结合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推进,在基层特别是街道(乡镇)、社区(村)购买一批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优先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落实完善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整合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完善管理体制和市场化运行机制,实现基金滚动使用,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支持。积极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投身现代农业建设。对高校毕业生申报从事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纳入各项社会保险,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就业补贴政策。
(十四)加强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合理确定就业困难人员范围,规范认定程序,加强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坚持市场导向,鼓励其到企业就业、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险补贴。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并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及适当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科学设定公益性岗位总量,适度控制岗位规模,制定岗位申报评估办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不得用于安排非就业困难人员。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在岗情况的管理和工作考核,建立定期核查机制,完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扶持政策期满退出办法,做好退出后的政策衔接和就业服务。依法大力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加大对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的补贴和奖励力度,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加快完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扶持政策,推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和灵活就业。加大对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较集中的地区,上级政府要强化帮扶责任,加大产业、项目、资金、人才等支持力度。
(十五)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进一步清理针对农民工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加强农民工输出输入地劳务对接,特别是对劳动力资源较为丰富的老少边穷地区,充分发挥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积极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加强对转移就业农民工的跟踪服务,有针对性地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要明确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的具体措施。
(十六)促进退役军人就业。扶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搭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官、义务兵,要确保岗位落实,细化完善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时同等条件优先录用(聘用),以及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按比例预留岗位择优招录的措施。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作年限。调整完善促进军转干部及随军家属就业税收政策。
四、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和职业培训
(十七)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提高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创业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中小企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等机构的作用,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服务,创新服务内容和方式。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将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和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将职业介绍补贴和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补助合并调整为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支持各地按照精准发力、绩效管理的原则,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建设,向社会力量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创新就业创业服务供给模式,形成多元参与、公平竞争格局,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十八)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按照统一建设、省级集中、业务协同、资源共享的原则,逐步建成以省级为基础、全国一体化的就业信息化格局。建立省级集中的就业信息资源库,加强信息系统应用,实现就业管理和就业服务工作全程信息化。推进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各类就业信息统一发布,健全全国就业信息监测平台。推进就业信息共享开放,支持社会服务机构利用政府数据开展专业化就业服务,推动政府、社会协同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十九)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残疾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形成有利于公平就业的制度环境。健全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加强对企业招聘行为、职业中介活动的规范,及时纠正招聘过程中的歧视、限制及欺诈等行为。建立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推动实现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规范发展人事代理、人才推荐、人员培训、劳务派遣等人力资源服务,提升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
(二十)加强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顺应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水平、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的需求,优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利用各类创业培训资源,开发针对不同创业群体、创业活动不同阶段特点的创业培训项目,把创新创业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重点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和失业人员转业转岗培训,增强其就业创业和职业转换能力。尊重劳动者培训意愿,引导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培训方式和培训机构。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企业以新招用青年劳动者和新转岗人员为重点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创新培训模式,建立高水平、专兼职的创业培训师资队伍,提升培训质量,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合理确定补贴标准。推进职业资格管理改革,完善有利于劳动者成长成才的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畅通技能人才职业上升通道,推动形成劳动、技能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机制,使技能劳动者获得与其能力业绩相适应的工资待遇。
(二十一)建立健全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就业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作用,鼓励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尽快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对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可以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
(二十二)完善失业登记办法。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以到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登记失业的各类人员提供均等化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和普惠性就业政策,并逐步使外来劳动者与当地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就业扶持政策。将《就业失业登记证》调整为《就业创业证》,免费发放,作为劳动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及就业扶持政策的凭证。有条件的地方可积极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就业领域的应用。
五、强化组织领导
(二十三)健全协调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就业创业工作的领导,把促进就业创业摆上重要议程,健全政府负责人牵头的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落实完善就业创业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就业目标完成和就业局势稳定。有关部门要增强全局意识,密切配合,尽职履责。进一步发挥各人民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促进就业创业积极性。
(二十四)落实目标责任制。将就业创业工作纳入政绩考核,细化目标任务、政策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资金投入、群众满意度等指标,提高权重,并层层分解,督促落实。对在就业创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有关地区不履行促进就业职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对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及具体责任人实行问责。
(二十五)保障资金投入。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合理安排就业相关资金。按照系统规范、精简效能的原则,明确政府间促进就业政策的功能定位,严格支出责任划分。进一步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强化资金预算执行和监督,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着力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二十六)建立健全就业创业统计监测体系。健全就业统计指标,完善统计口径和统计调查方法,逐步将性别等指标纳入统计监测范围,探索建立创业工作统计指标。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国劳动力调查制度建设,扩大调查范围,增加调查内容。强化统计调查的质量控制。加大就业统计调查人员、经费和软硬件等保障力度,推进就业统计调查信息化建设。依托行业组织,建立健全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
(二十七)注重舆论引导。坚持正确导向,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大力宣传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经验做法,宣传劳动者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促进就业的典型事迹,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创业工作,引导高校毕业生等各类劳动者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大力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制定具体方案和配套政策,同时要切实转变职能,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确保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以稳就业惠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Ⅳ 全民创新方面的政策支持
为鼓励自主创新创业,我市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放宽注册限制,减轻企业负担,完善保障体系,打造支持自主创业的政策环境,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现将相关政策措施公布如下:
一、放宽企业注册限制
1.在个体工商户取消注册资金登记基础上,对个体户转型升级为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实行法定最低注册资本办法;转型升级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受出资额限制。
2.注册资本为1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因资金暂时紧张无法按期出齐剩余资本的,在法定期限内,允许其变更注册资本或股东。
二、减轻创业税费负担
3.对新创办的小微企业,除涉及的环境保护、资源性收费外,全部取消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小微企业,免收税务发票工本费。
4.全面推行投资环节“后置”收费制度,参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项目投资后置收费的实施意见》,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项目,投资建设环节涉及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新型墙体材料基金、城市综合开发管理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城市环境卫生费,由发放各环节行政许可证之前缴纳,后置到投产运营之日起1年内缴纳。
5.对新创办的小微企业,免费进行税务登记;对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登记的,按照法律规定情形从低处罚。
6.对新创办的小微企业,第1纳税年度上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和第2、3年度地方留成新增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等额补助。
7.积极引导和支持科技型、创新型小微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对认定后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指导小微企业严格规范项目管理和经费归集,积极为企业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8.为支持研发设计、科技创新、文化创意等中小企业发展,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都要建设1—2处创业孵化器,为创业者提供平台服务;进入城区孵化器创业的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人员,在城区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给予一次性补助。
9.小微企业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纳税的,可依法申请3个月内的延期缴纳。
三、完善政策性风险投资体系
10.市级设立注册资本2.66亿元的新业资本投资公司和5000万元的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也要积极成立政策性风险投资机构,共同支持各类人才创新创业,促进种子期、初创期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发展。
四、完善政策性担保体系
11.发挥市县两级政府政策性小额担保贷款作用,2012年市级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规模扩大到3500万元,重点支持全市各类自主创业人员每年获得贷款总额2亿元以上。对自主创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简化审批程序,给予20万元以内的小额担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个人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在基准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内给予全额贴息,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Ⅵ 当前疫情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
结合自己的经验,以及现在各个行业的用工需求,说说我的看法吧。我说的不一定准确,各位也就做个参考就好。基于疫情的出现,是必然回到大学生就业造成一定影响的,而这种影响不仅限于大学生们,所有的打工人都受到了影响。
而且各位要记住一点,虽然疫情导致行业发展变缓,但不代表这些企业不需要人才,那些真正有能力的大学生,其实是根本不受影响的,各大企业一样抢着要这些人才。
Ⅶ 研究精准扶贫带动下的农民创业的意义
在新形势下,国家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全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是促进农民增收和精准扶贫工作的关键环节,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对于县域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至关重要。2015年,在全县精准扶贫工作动员会议上,双牌县委、县政府提出,到2020年从根本上解决本县7000多户贫困家庭的贫困问题。为掌握探索农民就业创业服务新问题、新需求、新思路、新途径。县就业局联合相关部门,以农民就业创业基本情况为切入点,深入部分乡、镇、村和贫困户,以点带面,尝试剖析农村就业创业面临的难题以及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
一、就业创业基本情况
(一)农村劳动力资源现状
据统计,双牌县共有贫困村72个,贫困家庭7000多户,贫困人口32300人,其中有农村劳动力(16至60周岁)共有2109人,占农业人口的65.3%。农村劳动力(满16至60周岁)人口知识结构为: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有371人,占劳动力人口的17.6% ,初中文化程度共有1076人,占劳动力人口的51.2%;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658人,占劳动力人口的31.2%。
(二)就业创业状况
双牌县是山区林业县,山多田少,经济发展滞后,人畜饮水困难,教育、医疗、交通、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薄弱。贫困村农民就业以种植业、养殖业和外出打工为主。从事第一产业所占比例46.13%,从事第二产业所占比例29.02%,从事第三产业所占比例24.85%。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形势推动下,一些眼界开阔,头脑灵活的农民依托政府的优惠政策和发展空间,选择自主创业,逐渐涌现出一批“能人”和“小老板”,他们的发展不仅带动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也吸纳了一大批富余劳动力就地就业。
贫困村目前大约有100余人在当地自主创业。创业项目主要为养殖业(猪、牛、羊、鸡、豪猪、野鸡、兔子、鱼、等)、种植业(茶叶、经果林、中药材、蔬菜等)、加工制造业(食品加工、竹木加工、水泥制品、家具加工等)、商业服务业(小卖部、早餐店、农家乐、小诊所、幼儿园等)。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创业缺乏资金投入和市场销路
从事零售行业的个体工商户都面临一样的困境,即村民购买力低,需求量小,市场空间有限。个体工商户年收入一般只在2至5万元左右。从事养殖、种植的农户,因缺乏资金支持,政策扶持,无法扩大规模。且缺乏专业技术指导,养殖、种植 对自然环境的依赖性较大。整体抗风险能力较低,小规模的发展收益甚微。
(二)就业缺乏理论知识和劳动技能
无论是外出务工人员还是村内灵活就业人员以及留守妇女,他们所受教育程度不高,也没有经过相关职业技能培训。这一部分人员在就业方面还处于打工的初级阶段,缺乏一技之长,大多靠体力挣钱,当他们体力优势一旦丧失就会失去就业能力。在调研中了解到,许多人还是有就业培训的意愿,但因消息闭塞,不知道相关就业政策。就业培训的硬件设施也相当缺乏。
(三)经济发展后劲不足
当地除了林业外,没有相关经济产业支撑,经济增长缓慢。农业基础薄弱,又受交通等条件限制,小农经济的传统生产模式制约农业的发展。同时受自然气候条件的制约,农产品产量较低,农民只能卖一些初级农产品。因此,农业可提供的收入高就业岗位十分有限。
(四)劳动力转移就业引发新的社会问题
贫困农村80后、90后的年轻人为了追求较高的生活水平,以及面临养老、教育、医疗等生活压力,不得不寻找新的就业路径,通过自己的求职和人际关系网的帮助,选择外出务工。留下的都是妇女、儿童、老人,也就是俗称的“386199部队”。农村富余劳动力大量转移,导致出现了留守儿童面临生活失助、学业失教、心理失衡、安全失保等一系列问题;“空巢老人”也面临精神层面的情感缺失、孤独寂寞、思念亲人,生活方面的年老体弱、无人赡养、就医困难。在调研的过程中,发现几位常年患有慢性病的老人,他们的子女为了生计外出务工,老人独自守着一间老屋和一亩三分地。农村的养老问题不容忽视。
(五)政策宣传落实不到位
有些贫困山村地处偏远,环境艰苦,交通不便,通讯不畅,居住分散,不易集中,这些对农村工作政策的宣传和落实着实是一个挑战。有些工作没有真正深入基层“接地气”,相关工作人员没有俯下身段听民声。未能从根本上分析贫困的根源,找到扶贫的路径,工作开展只是流于形式,致使许多农民对就业创业及扶贫方面的政策知之甚少。
三、对策及建议
(一)抢抓政策机遇,加大扶持力度,增强自身能力
抢抓扶贫攻坚政策机遇,强力推进基础设施、产业扶贫、生态环保、民生改善、科技扶贫五大攻坚,深入实施宜居住房、清洁生产、安全饮水、通畅路网、环境治理、乡村绿化六大工程,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当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对完善,生态保护良好,经济条件改善,生活水平提高,养老、医疗、教育等社会保障事业相对发展,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乡村魅力充分发挥,农村必将会成为创业就业发展的乐土。人才不仅不会大量外流,甚至还有回流的可能。扶贫开发不能一味的“输血”,关键在于要通过扶持,增强自身的“造血”功能。《老子》中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于渔”。政府的扶贫资金投入,都只能从外部环境解决短期发展问题。增强贫困对象自我发展的能力,还需要通过其他政策扶持和落实。在农村经济发展问题上,创业担保贷款、职业技能培训、农业科普宣传、传统文化继承等,都能够发挥重大作用,通过这些举措的实施,让农民在当地种植养殖中和外出务工道路上实现自我价值的提升。
(二)提高劳动力素质,加强现代知识普及和职业技能培训
农民长期在自由散漫的生活环境中,很少主动去学习新的知识,“农家书屋”的作用没有得到发挥,农民自身的素质没有得到提高。要转变这一态势,离不开政府部门的引导。通过送文化下乡,组织村民集中学习,发放科普宣传资料,提高村民知识水平。通过送培训下乡,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创业人士理论知识水平。针对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和技能水平整体不高的状况,采取“眼前抓就业,长远抓培训”的思路开展培训工作。依托财政、教育、扶贫、人社等部门,开展阳光、雨露等工程培训,对技能水平不高、希望继续外出务工的,着重在提高技能水平上下功夫;对于具备创业条件、有志在家创业的,抓好创业培训辅导,提高创业能力;对年龄偏大、不愿外出的,可针对当地实际,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提高生产技能,增强创业就业能力。
(三)发展农村市场体系,培养三农创业人才和新型农民
依靠创业就业典型人物的发展,实行先富帮后富。在广大农村地区,应大力培养“三农”创业人才(技术型、投资型、市场型)。主要是一些具有一定的经营和管理能力,善于抓住市场与利用信息,充分利用当地自然资源与社会经济条件、合理配置人、财、物和土地资源,能组织生产与参与市场活动,发展现代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农村服务业等农村产业,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致富中期带头作用的现代新型农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可以对这些人才在一定程度上从税收减免,职业培训,贴息贷款等方面予以政策优惠,并建立奖励激励机制,提高农民参与经济发展、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同时,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加快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提高农民科技转化素质,培养新型职业农民。解放农村生产力,改革传统生产方式,引导农民科学种田,科学养殖,让农民在自家的土地上实现就业,开辟奔向小康的致富之路。
(四)深入实际查找问题,落实各项惠农政策
受地域条件限制和主观因素影响,政策宣传落实仍存在许多不到位的现象,边远农村地区更为突出。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有条件的地区,要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传播手段,扩大宣传范围。在没有条件的地区,要抓住农民赶集的机会,集中宣传,保每一位农民都能知晓关系自己切身利益的政策。在加大政策落实的同时,加强防范监管,确保每一项政策都落到实处,确保每一笔资金都花在刀刃上,确保每一次执行都不偏离轨道。通过这些政策的扶持,逐步破解就业创业难题,让农民实现安居乐业。
(五)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
支持农民自主创业,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依托现有各类园区等存量资源,整合创建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强化财政扶持和金融服务。将农民创业与发展县域经济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等公共平台,提供创业指导和服务。鼓励各类企业和社会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搭建一批农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见习基地,培训一批农民创业创新辅导员。支持农民网上创业,大力发展“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积极组织创新创业农民与企业、小康村、市场和园区对接,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
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贫困地区在加强道路畅通、饮水工程、危房改造、农电保障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更要充分发挥就业创业在扶贫攻坚工作中承担的重要职能作用,做到精准施策、精准发力。这对于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Ⅷ 李克祥对创业代款讲话
《意见》提出,坚持扩大就业发展战略,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年内出台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改革意见,实现“一照一码”,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10万元,个人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部分由财政贴息。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一年以上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推广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等试点政策。调动科研人员创业积极性,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和离岗创业,对经同意离岗创业的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享受1年社保补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对象范围扩展到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加强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退役军人就业工作。
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和职业培训。提高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加快信息化建设,努力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残疾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城镇常住人员可在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加强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重点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和失业人员转业转岗培训,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允许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核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