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贷款中担保人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贷款担保人第一节 保证和保证人
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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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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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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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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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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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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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⑵ 什么样的贷款担保人纪委可以追责
现在各地都在动用政府手段清收信用社的陈欠贷款,特别是对公职人员在信用社的担保、自用贷款由当地纪委、监察部门配合清收。如果你是公职人员,就在此之列。主要还是拷问公职人员的诚信度;有些地方对此公职人员在升迁考核中都受影响;至于下岗还不太可能。
⑶ 我替人担保贷款,贷款人无力偿还,我需要付什么样的责任,贷款人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您负责偿还贷款,然后,您向贷款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⑷ 贷款担保人怎样免责
只要担保时提供的资料以及印章、签字真实的话,一般情况下不是可能免责的。可看一下被担保的对象是否尚有抵押资产未处置,如果提供担保时你未签订“允许先行处置保证人承诺书”,那可向法院申请先行处置抵押资产,来推迟或减少自己担保责任的兑现。
⑸ 我给别人担保贷款了,现在他不还怎么办
帮别人担保贷款,如果贷款人到期拒不还款,担保人该承担还款责任。
① 被担保人欠款不还,需承担还款责任;
② 被担保人逾期还款,或欠款不还后,除承担还款责任,还同时记录进入担保人信用记录;
③ 在担保期间申请贷款,银行会综合衡量其还款能力,需考虑偿还担保部分,贷款通过几率较小; ④ 担保期间,贷款审核通过,但贷款利息会比正常利息上浮10%~20%。
首先说几句难听的,都成年人了,得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担保人岂能随便当,银行冻结说明已经到了法院的执行程序了,你很可能已经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了,高铁飞机坐不了了,其他的限制会越来越严格,不仅影响你而且会影响到你的孩子。正确的解决办法是你们两个担保人找主债务人沟通,一起想办法偿还欠款,你们两个担保人还多少钱之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向主债务人追偿。
难听的说完了,告诉你一个解决还贷款的办法,这目前属于一个制度漏洞,你可以在每月到还款期限拿着现金直接去还款银行缴纳,绕开冻结,兄弟只能帮你到这了,记得点赞
⑹ 贷款担保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担保法》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担保人肯定是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的,如果当贷款人不还款时,担保人就承担还款义务,但可以追偿,另外,如果产生了担保的信用问题时,肯定会有影响的。
⑺ 贷款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一、如果你叔叔从信用社贷款时,你们有6个人作为担保人,那么你叔叔如果偿还不了信用社的贷款,你依法应该承担其中的六分之一还款责任,然后你再和你叔叔追诉。
二、你父亲责任和你一样。
三、如果我叔叔有意不还,或者银行有意帮他隐瞒财产,你们可以在偿还完担保责任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你叔叔再返还你们欠款。
四、银行不会让你家独立承担责任,会将六个担保人一起作为被告起诉。
五、担保人里虽然有你叔叔的二儿子,但他是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你们不能要求让他全部承担还款责任。
六、如果你质疑你叔叔有能力偿还而不偿还,应向法庭提供相关的财产证明。
七、此案你作为担保人,不能申请法院对你叔叔进行财产保全。
(7)担保贷款怎样追责扩展阅读:
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五条: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⑻ 贷款担保人在贷款人无力还款情况下应付怎样的责任
根据我国担保法有关规定,贷款担保人在贷款人无力还款情况下应当承担责任.但要看你是何种担保
1、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2、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⑼ 银行贷款担保人如何向贷款人追回贷款
担保人承担了连带责任,不代表担保人就转化为债务人;
一旦债务人无力或拒不偿还银行贷款,银行可以起诉债务人,并起诉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担保人在偿还银行贷款(或被法院执行)后,就具备了对原贷款人的债权,也就是说,担保人转变为债权人,债务人不变,之后可以通过起诉来追偿;
至于能否要到,主要看债务人财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