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是欠银行贷款还不上了,担保人帮我还掉了,我还算失信吗
算,担保人一样可以起诉你还款,你到时候不还还是老赖
『贰』 朋友用我的名字贷款,有担保人,如果他还不上,银行起诉我,我该怎么办,
还不上银行当然找你呀,找不到你还有担保人。没别的方法!
『叁』 朋友用我的名字贷款,有担保人,如果他还不上,银行起诉我,我该怎么办
这个就相当于你向银行贷款,然后你再借给你朋友。因些还贷款就是你自己的事,你朋友则需还你的钱。
因此不管你朋友还不还钱给你,你都要还银行的钱。
起诉你的话,你就只能老实还款,你再找你所谓的朋友要,建议你马上让朋友补个欠条。
『肆』 我是银行担保人 给借款人 还款后可以到法院起诉吗
依据我国担保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保证分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一般保证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是说在主合同纠纷未经人民法院审判或仲裁机构裁决,并就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可向主合同债权人即保证合同债权人主张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在此要注意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没有约定的为合同履行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法定的保证期间内(6个月),合同债权人没有向合同主债务人主张权利即提起讼诉或仲裁的,保证人不在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向主债务人主张权利的,从判决或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两年),在两年内主债权人即保证债权人可向保证人主张其保证责任。超过时效的人民法院不在给予强制保护,保证债务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予以认可。第二、连带保证,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履行期满后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法定期间(6个月)内,债权人即可向保证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履行的,债权人可将保证人及主合同债务人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依据担保法第三十条及担保解释第四十条规定:主合同债务人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且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的保证人不在承担保证责任。拒此,结合本案B农村商业银行主任,在办理此项贷款时利用职务之便协助A用假营业执照违规发放贷款,其主观是明知的且其主观上具有恶意,符合担保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因此你可不在承担保证责任。如你单位强行扣留你的工资其行为已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可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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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担保人给还过钱,就算担保人欠钱吗我曾经给别人担保贷款,现在已经两年过去了,债权人起诉了我和借款
法院判你败诉不是因为你是借款人,而是因为你是担保人,当借款人不还钱时,担保人是要承担还款责任的。
『陆』 我是担保人,被起诉还了钱以后,可以起诉借款人吗
担保人履行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向法院起诉债务人。
法律依据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无论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在履行债务后,都有权利向债务人追偿。可以向法院起诉债务人。
『柒』 我是银行职员,贷款户无能力偿还,我已经把贷款还清,担保人和贷款人是否具有我依法起诉的法律效力
如果你是以自己的名义而用自己的钱替他清偿了银行贷款的话,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证明上述事实后,以无因管理为由,要求贷款户向你清偿你清偿给银行的贷款。
在这里给你解释一下什么叫“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既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人,为本人。无因管理之债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务。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你不能向担保人主张担保债权,因为银行在办理担保贷款的时候,都会和担保人签订合同,这个合同是用来证明担保人担保贷款户与银行之间借贷关系的,并不当然担保贷款户和你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除非你替贷款户还款后,担保人又担保了你们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
『捌』 我是抵押贷款担保人。现在法院起诉了我自己还有贷款。在执行期间我可以还贷款利息吗
在被执行期间,你名下的资产和银行卡应该都被冻结了,你是无法通过正常银行转账归还贷款利息的。
你可以拿着现金归还贷款利息,只要能证明是朋友或亲戚帮忙代还的,就没有问题。
『玖』 我的朋友在银行贷款还不上了,我是担保人,已经被银行起诉了,我有辆
若贷款无法正常还款,担保人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