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抵押担保 > 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会议决议

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会议决议

发布时间:2021-10-21 21:15:52

1. 关于设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出资人之间的关联关系的法律意见书涉及哪些规定需要注意什么

根据问题,分条陈述如下:

一、设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出资人关联关系的法律意见书主要涉及以下法律规定:
1、《公司法》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他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七条
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连关系。”利用关联关系进行交易,即关联交易。
对关联关系作具体区分,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公司关联,如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下二个子公司之间。
二、自然人关联,两个公司受二个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而该二个自然人关系为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等亲属关系。
三、其他潜在的关联,如签署协议作出安排的利益关系,或者特殊关系。公司之间有关联关系而进行业务交易,并不违反法律规定。而且,也因有关联关系,双方交易有相当的透明度、信任度,可降低交易成本。
2、《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
第九条 企业无论是否发生关联方交易,均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母公司和子公司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名称。
母公司不是该企业最终控制方的,还应当披露最终控制方名称。
母公司和最终控制方均不对外提供财务报表的,还应当披露母公司之上与其最相近的对外提供财务报表的母公司名称。
(二)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业务性质、注册地、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股本)及其变化。
(三)母公司对该企业或者该企业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第十条 企业与关联方发生关联方交易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该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交易要素。交易要素至少应当包括:
(一)交易的金额。
(二)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条款和条件,以及有关提供或取得担保的信息。
(三)未结算应收项目的坏账准备金额。
(四)定价政策。
第十一条 关联方交易应当分别关联方以及交易类型予以披露。
类型相似的关联方交易,在不影响财务报表阅读者正确理解关联方交易对财务报表影响的情况下,可以合并披露。
第十二条 企业只有在提供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才能披露关联方交易是公平交易。
3、《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十八条 监管部门从事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审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的。
(二)违反规定对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
(三)未依照本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报告重大风险事件和处置情况的。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二、书写关联关系法律意见书需要注意以下方面:
1、收集整理材料,进行事实认定
a收集尽可能详细的材料,方法包括尽职调查、审查文件、跟有关人员沟通。
b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委托人提供的材料,有交接手续。
c梳理材料之间的关系,把握重点,对于关键事实要交代清楚。
2、根据事实材料,进行风险预测
a 法律风险预测是一个假设过程,必须在所了解的事实的基础上进行预测,提出各种假设,不能脱离事实进行假设。
b由于法律意见书所针对的往往是动态发展的事件,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当新情况出现时,要及时反馈以便作出正确应对。
3、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a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论证,既要考虑委托人的感受,又不能无原则迎合委托人的心理。
b做好法律法规的调查研究,明确法律的适用。
c对于事实不清的内容进行法律论证,不宜作出肯定或者否定的结论,应当区别对待,进行假设。
d要注意避免法律论证中常见的失误。如用语过于武断、重点不突出,结论不明确。

2. 成立新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怎么写啊

您好,成立新的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的范本,

范本如下:

第一,首先需要标明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还有会议的性质;

第二,写明股东出席情况以及会议主持人;

第三,经表决全票同意,作出如下决议:一、公司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公司股东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最后是全体股东签字,最后标明日期即可。

股东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可以是非法人组织,还可以是国家,当国家作为股东时需明确代表国家行使股东权的具体组织,例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法律对股东并无行为能力的要求,所以理论

上股东可以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当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作为股东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其行使股东权利。

3. 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为什么不可以有关联关系

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不可以有关联关系,因为国家法律规定不允许。
主要依据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3.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第36号-关联方披露》(财会【2006】3号)等其他有关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4. 作为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发起人需提交哪些资料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历;
(2)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国家级、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不低于1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由主发起人(第1大股东)为主协商选择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应在诚信记录、经营管理上符合相应的条件;主发起人(第1大股东)持股不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其他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超过10%,但不得低于1%。
(3)企业法定代表人无犯法记录;
(4)有良好的社会名誉、诚信记录,企业无不良信誉记录;
(5)财务状态良好,入股前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利润总额在900万元(国家级、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300万元)以上;
(6)经营管理良好,近3年无重大背法背规经营记录。 其他社会组织作为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5. 公司借款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

公司借款属于重大事项,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由各股东作出决议,同意以后要对股东会的决议作出书面的约定。除非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或者经股东(大)会的批准同意,公司的董事、经理不得擅自将公司资产借贷给他人。

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方向性的指引);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5)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会议决议扩展阅读:

关于公司股东向公司借款的相关规定

1、对于股东出资在前,借款在后的行为,早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给黑龙江省工商管理局的《关于公司股东以借款为名抽回注册资本是否属于抽逃出资行为的请示的答复》(企指函字【1999】第6号)中就明确规定:"公司股东为规避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借款方式全额抽回其出资的,应按抽逃出资行为处理。

2、对于股东借款在前,投资入股在后的行为,2002年4月29日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关于虚假出资认定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2】第97号)解释如下:

公司利用本公司的其他银行账户将资金以借款名义借给股东,然后以股东名义作为投资追加注册资本,但实际上,公司未将资金交付给借款的股东,借款的股东也未办理资金转移手续,而是公司将股东所借资金在该公司银行账户之间内部转账,股东本身并未增加任何实际投资。此种行为可以认定为虚假出资行为。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2002年7月25日《关于股东借款是否属于抽逃出资行为问题的答复》函告江苏省行政管理局(工商企字【2002】第180号),内容如下: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式的全部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出资方式将有关财产投入到公司后,该财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成为公司的财产,公司依法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公司借款给股东,是公司依法享有其财产所有权的体现,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这种关系属于借贷关系,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司对合法借出的资金依法享有相应的债权,借款的股东依法承担相应的债务。

因此,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仅凭股东向公司借款就认定为股东抽逃出资缺乏法律依据。如果在借款活动中违反了有关金融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应由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公司法

6. 跪求一份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会利润分配决议书,谢谢了,很急

董事会决议

一、 会议日期:2008年12月12日
二、 会议地点: 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人员:公司全体董事
四、 会议主持:董事长
五、 会议决议事项:
经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作出如下决定:
鉴于公司2006年税后可分配利润为: 元;2007年税后可分配利润为: 元;累计2006-2007年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元,其中提取储备基金人民币为: 元(税后利润的10.1%的比例提取),可分配利润人民币为: 元。

现决定将其中的人民币 元分配给投资者。分配后尚余可分配利润人民币为: 元,暂不分配。。
一致同意上述决议事项。
特此决议!
全体董事签名:

日期:

你看行不行?把‘董事’改成‘股东’。

7. 小额贷款公司营业执照到期个别股东不想参与经营怎么办

1、可以召开股东会,进行讨论说明理由,争取继续经营;
2、经讨论不能达成一致,其他四位股东投反对票时,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然后修改章程,股东变更后,公司存续经营;其他四位股东离开公司。当然主要是合理价格的商议;
3、如果不能达成收购股权的协议,在一定时间内,其他人员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进入清算阶段。
4、三位召开的股东会虽然占到了88%,但是经营期限到了,其他人没有参加决议是无效的。
5、公司法关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后,股东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退出公司,否则可以诉讼的条款:
第七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公司法规定其他四位股东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的条款: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供参考。

阅读全文

与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会议决议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买房贷款前换了工作证明 浏览:29
移动手机用户贷款 浏览:672
住房公积买房贷款二套房利率 浏览:516
不用工作可以贷款的软件 浏览:984
融360旗下小额贷款公司 浏览:539
武汉网上贷款1000 浏览:321
工作10多年公积金贷款额度 浏览:519
创业免担保小额贷款 浏览:578
2019不需要手机运营贷款 浏览:186
银行流水6000可以贷款多少 浏览:475
手机微信贷款利息高吗 浏览:250
个人交社保能贷款吗 浏览:752
别人公司贷款走我公司账户 浏览:969
玉溪正规小额快速贷款 浏览:844
无需手机实名认证贷款有哪些 浏览:539
找娘家给担保贷款娘家不愿意 浏览:486
在信用社贷款在农行还能贷吗6 浏览:793
父母贷款买房写媳妇名字 浏览:957
京东手机贷款怎么办理 浏览:626
推动创业担保贷款调研会 浏览: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