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已经预售的商品房能不能抵押贷款
可以抵押贷款。预售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有贷款银行代替支付金额,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所以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贷款就要办理预抵押登记。这主要体现了购房者和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对银行债权的一种保证。
办理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抵押合同
(4) 借款合同;
(5) 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
(6) 商品房买卖合同。
B. 开发商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土地还可以抵押给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吗
可以。
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该房地产后,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所以有权处分该房地产的部门可以设立抵押权。
银行需要注意的就是房地产的所有人是否有处分权,特别注意该房地产是否属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只要不构成抵押无效,都可以实现抵押权。
(2)开发商把可预售的商品房抵押贷款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无偿取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不能直接抵押。 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占有和使用城镇国有土地。上述企业对这类无偿划拨的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更不能用划拨土地作为抵押物。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前提: 房地产开发商或企业只有与政府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交足了地价款,获得了土地使用证,才有资格合法地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予以抵押,以获得银行贷款或其他形式的资助。没有上述法律条件,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便无效。
C. 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让去交首付款网签,我了解到开发商已经把房子抵押给银行。我能交吗
这样肯定是存在一定风险的。为了套取流动资金,开发商会将新房抵押给银行,等购房者买房后,先解押再为购房者办理网签合同及房屋备案,相当于打了一个“时间差”。但一旦开发商未能如期解押还款,那么房子就有可能会被银行收走,购房者将蒙受损失。
首先需明确,被抵押房产是可以依法转让的。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后续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由此可见,将在建房产抵押给银行是合法的。
但是,按有关法规规定,将抵押房地产出售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通知抵押权人并经其同意。二是如实告知买受人。在实践中,有几种合法交易模式:
1、开发商对抵押房逐步还款,逐步销售。先还款,后销售,保证出卖的商品房处在已解除抵押状态。
2、目前广州的通行做法是,开发商在履行告知的前题下,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由抵押人自筹资金,一次性提前归还出卖房屋的对应的款项,由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涂销,再办理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在抵押人取得完全产权之前,买方大部分房款尚未支付,因此买方资金的安全性较高。
3、买方和开发商签订合同后,买方、开发商和提供贷款(银行)三方约定,由买受人将购房款存入银行指定帐户,专门用以归还房地产开发商所应支付给银行的贷款。银行出具证明办理抵押涂销。
4、买受人在购买房后,办理了部分购房款按揭贷款,在贷款清偿之前,买受人又将其房产再次转让的,原买受人在与次位买受人签订合同后,共同向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手续(此项业务非所有银行都有)。
然而,一些开发商为了销售顺利,隐瞒已抵押的事实,将房子卖出。由于未告知抵押事实,是一种欺诈行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根据《司法解释》第6条第2款,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为防范假按揭,购房者可在购房签定合同前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所购房产的抵押情况。如果购房者不慎买了假按揭房,可向房管局反映,对违规开发商进行处理;并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D. 预售后的商品房土地开发商能抵押到银行拿贷款吗
这应该是相互勾结骗钱,根本不是抵押,连贷款也不是
E. 什么是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
满足条件就可以的。抵押贷款的贷款条件:
有合法的身份;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已购且办理了房子抵押贷款的,原房子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F. 如何查询开发商预售房是否存在抵押贷款
开发商搞“在建工程抵押借款”后,就已经在交易中心办理了抵押登记。在它取得预售证准备卖期房时,一定会先通知银行,将即将卖出的房号告诉银行,由银行出面去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房屋的抵押撤销手续,这样交易中心才能受理这些期房的买卖合同。因为期房抵押未解除前不可重复再抵押,所以若银行不知道开卖或不同意去撤销原抵押,则开发商是卖不成房的——标志是,《预售合同》备案做不成。
所以,咱们可以反向推断:签约后,若在合理期间内办不了合同备案,购房人可以怀疑开发商这事没办,有问题,可以立即追究、维权。
懂了这道理,并及时采取措施,优先偿债之虑,就不会再发生。
G. 开发商有权将签了预售合同的商品房进行抵押贷款吗
房屋的所有权转移并不是合同设立时生效的,而是登记生效。所以对方是可以进行抵押贷款的。
但是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后,未告知买受人又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其行为构成了欺诈,买受人可以在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的前提下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1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H. 开发商可不可以预售而未售的商品房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作贷款抵押
不可以。开发商不可以预售而未售的商品房办理抵押权。
办理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抵押合同
(4) 借款合同;
(5) 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
(6) 商品房买卖合同。
预告登记其属性自本质而言其为《物权法》通过法定形式赋予了债权请求权以类似物权之效力。在预售商品房的预告登记业务中所涉两种登记类型为针对商品房物权的预告登记和针对抵押权的预告登记业务。此两种业务类型在实务中往往需一并申请,登记机构一并予以受理。然而贷款银行仍需注意提醒借款人即商品房买受人要求开发商配合其办理预告登记。
加之各地登记机构登记系统不一,因软件设置而导致的业务受理模式亦各有不同,银行可事先咨询当地登记机构针对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业务的受理模式,倘若无需一并申请,应在与买受人签订借款合同中加入买受人办理预告登记之义务。因买受人其作为预告登记之权利人,在与作为出买方的开发商存在约定情形下便可申请预告登记。
同时《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亦规定了其可单方申请之情形,其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故而,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订贷款合同时应询问买受人是否与开发商存在办理预告登记之约定,然而鉴于实务中多采格式范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做法,买受人亦无此约定意识,银行便应征询买受人与开发商达成共同申请预告登记之补充协议的可能。
在两种预告登记一并申请受理的模式下,此种要求并无过分加重义务之嫌,纵使存在两种预告登记非一并申请的情形,那么要求申请预告登记实则有保护买受人将来顺利获取产权之效,其对于买受人和银行皆为有利之举。
I. 开发商办理了预售许可证后,能再将该土地抵押贷款吗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2,开发商只有在取得了预售证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外销售房子,收取购房者的房款,未办理出预售证收钱的属于非法行为,法律不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的!
3,你可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预售证是房管局负责审批颁发的,如果办理出来了一是在售楼处会有展示,二是房管局有备案,他们会告诉你的,你可以放心的购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