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别人贷款留我手机号 身份证 做担保人,现在很多人打电话来找他还说我的信誉度也受影响
正规担保要签字,
没你签字不用管。
手机可以屏蔽的,
或者换个手机号。
❷ 有人用我的手机号和姓名做了借贷担保人
你好,只有你的号码和名字是不可能做担保人的,除非你书面或者电话口头承诺做担保,应该是别人胡乱填写了你的资料做为联系人,没有还款义务,直接拉黑即可。
❸ 莫名被贷款公司打电话说自己是某人的担保人还知道我的名字,说是贷款人找不到了,贷款时留了我的电话这种
不会 只要他们的合同上没有说什么如果人没还钱或者跑掉了 由担保人付款并留下了你的签名或手印 再找个稍微靠谱点的律师 上法庭准赢
❹ 今天有人打电话跟我说“你是不是李某某,他贷款的担保人是你现在他已经构成诈骗罪,已经移交给他们律师
对付这种骚扰恐吓电话不予理采即可!谁借他找谁去呗!笑话!这样恐吓诈骗电话我见多!
❺ 接一个电话,说是我朋友贷款,说我担保人,我根本不知情,打朋友电话,也不接,不知道这是不是诈骗电话
不用理他们,如果确实有这种事,涉及到你的时候,肯定会有人上门找你的。电话联系的基本上都是诈骗电话。
❻ 有人用我的手机号和姓名做了借贷担保人。
只要没有你的有效签字和证明那就不用管它,再有人打你的电话就去报警。
❼ 有一个朋友贷款,电话打来说我是担保人,而我不知情,是否需要负法律责任
你好!你要确定下当时自己是否说了或者有相关证明证明了你同意当担保人,一般来说担保人的风险很大的。你可以看看下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建议是去寻求律师帮助或者咨询清楚!
在生活中,能够作为债务担保的人,不是出于亲人就是出于朋友,而对 于那些替他人做债务担保的人,对自己应承担的法律风险又缺乏了解。一旦
债务人无法履行应尽的还款义务,担保人不得不以自己的资产为朋友还债, 更有甚者,甚至会因担保而倾家荡产。本报《城阳新闻》律师咨询台提醒读
者在担保前,考虑一下自己是否有能力承担担保责任,承担担保责任是否对 家庭有重大影响,以防可能变卖财产为朋友还债的悲剧发生。
如不能如期还款,担保人应担责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 担保是指在债务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 ,不受债务人有无能力的限制。
假如张某借款10万,吴某作为 朋友为张某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张某没有能力还贷,法院判决吴某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最终吴某被迫卖房替张某偿还本金及贷款利息、以及债权人 实现债权的费用共计12万余元。
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其受到的损失应得到赔偿,“无论是一般担保 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等额
的追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恶意串通侵吞担保物,担保人受保护
如当担保人好意提供物保,而债务人和债权人却恶意 窜通侵吞担保物,此种情形下担保的效力无效,担保人的权益受法律保护。
“按照《担保法》第30条的规定,“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 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这
种情况下,担保合同无效,并且担保人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在一般情况下,担保需要签订书面的保证合同,但是 在司法实践中,担保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仍然可能产生担保的效
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签字 纳印等等,或者其他的担保人认可的书面方式。
“当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担保人对自己的的责任范围要了解,具 体的保证责任由法律确定。”肖升东律师表示,按照《担保法》21条的规定,“保
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合同有约定的
依照约定确定保证责任范围,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
担保期限问题要留心
保证期限属于担保法中较为复杂的一项法律制度,按照现行担保法的规 定,担保期限按照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主要如下:担保期限有约定的按
照合同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的担保期限不明的按照法律规定为6个月,如果表示要担保至还本付息的,担保期限为2年。担保期限届满后担保人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在法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间内
,如果债权人没有主张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如果主债权发生转移,担保人原来的担保范围内继续 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有约定,依照约定。如果主债务发生转移,由
于担保责任主要是基于一种信任关系,必须要经过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担保 人才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所担保的债务转移,可能会对担保人造成实际损
失,这种情况下未经担保人的同意可以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两种情况下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肖升东律师表示,按照担保法的规定,有两种情况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 保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 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担保的初衷是为了保证债权人债权的顺利实现,但是如果作为担保关系 中的当事人不注意把握风险的规避,也可能会招致很多的麻烦。
担保人需要注意的问题,归纳总结如下:
1、注意主合同的效力;
2、审查债务人的偿债能力;
3、注意担保的金额、担保范围,以及担保方式;
4、主要担保期限问题;
5、在允许的情况下尽量让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来源:http://china.findlaw.cn/
❽ 刚才有个打电话说我有人贷款电话留我电话是实名说我是担保人怎么办,而且这个人我不认识要不要负连带责任
网贷都是骗人的
是别人利用你的信息
哪里有担保不认识,不签担保合同的
不理他,与你无关,无责任
❾ 老是接到贷款电话,说我是担保人,而我确实认识这个人,但是已经一年多没有联系了,而且我也没有担保过啊
这是有意来忽悠你的,引诱你做贷款担保人,千万别上当,到时候贷款还不上担保人要承担法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