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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贷款介绍

发布时间:2021-10-28 01:26:10

① 什么是贷款担保以及贷款担保的作用介绍

贷款担保是担保机构为放款人(金融机构)和借款人(主要是工商企业和天然人)提供的第三方保证。担保机构保证在借款人没有按借款合同商定的期限还本付息时,负责支付借款人应付而未付的本金和利息。贷款担保合同在借款人收到所借款项时生效,借款人或担保人偿还本息后失效。贷款担保是信用担保机构的主要业务,其目的主要是为了缓解企业融资难题目,分散银行放贷、企业融资可能产生的风险,起到保证信用贷款安全、促进企业发展的作用。 说得简朴点就是别人要去借钱,你向债主保证这个别人有能力还,假如这个别人后来还不上了,就由你来还.所以做融资担保的时候请谨严,要确定好对方的公司经营状况和可预期的发展远景.

② 担保贷款

诈骗性质额担保会毁掉你的一生,首先贷款是要看你有多大价值才能个你多少的保额。一般会没收你的公司财产,以及属于你名下的企业,不够的话就给你期限还,不过也就几个月。还不完的话就要蹲大狱时间估计不短

③ 贷款担保的介绍

贷款担保是指银行在发放贷款时,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以保障贷款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

④ 融资担保贷款的介绍

指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向受益人融资提供的本息偿还担保。

⑤ 什么是贷款担保

贷款
担保方式
操作管理
1
贷款担保
的概念及任务
贷款担保,是指银行在发放贷款时,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以保障
贷款债权
实现的法律行为。
2
贷款担保的方式
贷款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和质押。这些担保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结合使用。
3
贷款担保的审查
贷款行应当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银行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查担保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靠性。

⑥ 企事业单位担保贷款的介绍

企事业单位担保贷款是企事业单位担保贷款指经贷款审查、评估,确认资信状况良好,符合产业政策,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业,由贷款人审核同意的与借款人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企事业单位作为保证担保人的贷款业务。

⑦ 贷款有哪些种类

贷款按业务种类划分: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等等。我想你可能更关注个人贷款的分类,从目前各家经营的贷款业务品种来说,各有千秋,但基本上类别相同或近似,现为你列举如下,请参考。如: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经营性小额贷款、白领通贷款、汽车消费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创业贷款、学生助学贷款等等。

⑧ 担保贷款种类

无论是抵押、质押还是个人或公司担保,都是一种担保形式。不同的担保形式引出的贷款品种也不同。以银行贷款为例,包括:担保公司担保企业贷款、票据质押贷款、抵押担保贷款、核心企业+配套加工企业贷款、有价证券质押担保贷款、林权抵押担保贷款 大型机械设备抵押贷款
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等等,很多。向你推荐一个投融资业内人士的博客,博客名字就叫“投资融资那点事”,您可以看一下,其中有很多担保类银行贷款的各个业务的介绍和分析,看后相信会对你有很大的帮助。通过网络搜“刀客老赵”,排在第一位的就是他的博客。

⑨ 担保贷款的基本分类

按担保方式不同分为: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留置很少使用)
1、保证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2、抵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3、质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按贷款期限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具体划分方法同信用放款相应条款。 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的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0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担保法》同时还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合同应当包括:⑴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⑵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⑶保证的方式;⑷保证担保的范围;⑸保证的期间;⑹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为顺利取得银行贷款,企业应该选择那些实力雄厚、信誉好的法人或公民作为贷款保证人。若银行等金融机构能作为企业的保证人,则效果更为理想,借款企业取得银行贷款更为容易。 当无法获得银行信用贷款,或者银行所提供的信用贷款难以满足需要时,中小企业可以向银行提供抵押物以获得贷款。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当中小企业向银行提供了抵押物后,银行向其贷款的风险大大降低,因此银行往往愿意向该企业提供贷款。
《担保法》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⑴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⑵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⑶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⑷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⑸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⑹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担保法》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⑴土地所有权;⑵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⑶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⑷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⑸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⑹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⑴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⑵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⑶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⑷抵押担保的范围;⑸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质押贷款也是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重要形式,是企业在不具备信用贷款优势条件下的重要补充。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财产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或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财产权力)的价款优先受偿。移交的动产或财产权利成为“质物”。当能够向银行提供质物时,中小企业则很容易从银行获取贷款。
《担保法》规定,下列动产或权利可以成为质押贷款的质物:⑴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⑵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⑶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⑷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是指贷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购房屋产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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