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贷款担保人,在贷款人规定还款期限内,没有偿还贷款的各种情况下应当所负的法律责任。法律条文列举谢谢!
《担保法》
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合同法》
第二百零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
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
息。
第二百零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
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
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㈡ 贷款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严格规定贷款担保人要求,一方面是保证贷款担保人有经济能力提供保证,另一方面也是在规制贷款市场,防止滥用贷款担保人。
(一)法律规定的贷款担保人的条件
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2、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3、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4、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5、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二)作为住房贷款担保人的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工作、收入相对稳定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账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他不良债务
5、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或撤销担保之前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自然人担保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帐号,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在做担保人的时候最好是与关系好做担保,及很清楚的知道他家庭情况以及收入来源财产等信息,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欠款,这时候你才可以考虑给他做担保人。如果是关系不怎么样的,并且不了解对方家庭情况,还是不要顺便做人家的担保人以免以后惹上官司久不好了。如果你确实像帮助别人,那么你可以提出只做常规保证担保人,到时候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的时候,你自己也能保证自己最大利益。
贷款担保人的定义
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担保分为常规保证担保与连带职责保证担保两种模式。第一种是常规保证担保:主要是在借款人无法偿还剩余的债款时候由担保人偿还,简单一点说就是最后扫尾的,不过必须提供借款人确实不能偿还借款的依据才行,那么才能找担保人来还清最后欠款。第二种是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要是借款人在没有规定的期限时间内偿还所有欠款的时候,担保人必须代替借款人偿还欠款。
㈢ 贷款担保人在什么情况下要承担责任
保证方式有两种:
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一般保证,只有在主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才可以执行保证人财产。
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保证人并执行其财产。
纵横法律网 周春律师
㈣ 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判断由担保人帮借款人还款
法院是根据借款人与保证人在银行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判决的。保证责任在《担保法》中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一般保证,另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现在绝大多数银行都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即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银行可直接向借款人和保证人同时主张债权,也可以单独向有代偿能力的保证人主张债权。
㈤ 贷款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
贷款担保人的条件:
1、担保人年龄必须在18-65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担保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3、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时足额还款的能力;
4、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担保人一般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当借款人不能还款时,担保人需替其还款,可以用父母为子女担保贷款。
申请资料:
( 1 )填写《个人贷款担保申请表》
( 2 )身份证明: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薄
( 3 )经济实力证明:房产证、按揭合同、借款抵押合同、存单、存折、有价证券、个人收入证明、家庭收入证明
( 4 )个人情况:毕业证、职称证、工作证、荣誉证、职务说明
( 5 )个人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证明等
( 6 )项目情况:项目可行性报告或资金用途说明
( 7 )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㈥ 银行贷款,什么情况下需要担保人还款
根据合同只要在保证期间内,银行就可以要求担保人连带还款。
㈦ 担保人如何查询贷款人的还款情况
1、担保人查询贷款人的还款情况的流程:拿着担保合同到借款银行或当地人民银行通过征信系统查询;或者是直接询问贷款者,向其要还款纪律明细记录。
2、担保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3、保证人资格的特殊规定:
第一,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三,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第四,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第五,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第六,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
㈧ 贷款担保人在什么情况下需要代替借款人还款
担保人就是在贷款人还不上款的情况下起到一个担保的责任。而他现在没办法凑到钱,你就有责任替他还了
㈨ 什么是政府担保贷款
政府担保贷款注意事项:
1、建立良好的关系
(1)要讲究信誉。在与银行的交往中,要使银行对贷款的安全性绝对放心。
首先,要注意抓好资金的日常管理。因为银行在对进行考察时往往是从资金的使用、周转和财务核算等方面入手。
其次,应经常主动地向银行汇报公司的经营情况,使银行在与经常性的沟通中,加强对的信任度。
最后,还应苦练内功,真正提高的经营管理水平,用实际行动建立良好的信誉。
(2)要有耐心。在争取贷款时要有耐心,充分理解和体谅银行的难处,避免一时冲动伤和气,以致得不偿失。
(3)要主动、热情地配合银行开展各项工作。如积极配合银行开展各种调查,认真填写和报送财务报表;贷款到期主动按时履行还款或展期手续,以取得银行对中小的信任等。
2、写好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于争取项目贷款的规模大小,以及银行贷款的优先支持,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中小在撰写报告时,要注意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1)报告的项目要符合国家的有关政策,重点论证在技术上的先进性、经济上的合理性以及实际上的可行性等问题。(2)要把重大问题讲清楚,对有关问题做出有力的论证。如在论证产品销路时,必须对市场对该产品的需求、当前社会的生产能力及将来的趋势等做出分析和论证。(3)把经济效益作为可行性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突出项目的特点
不同的项目都有各自内在的特性,根据这些特性,银行贷款也有相应的要求。
选择合适的贷款时机要注意既有利于保证中小所需要资金及时到位,又便于银行调剂安排信贷资金调度信贷规模。一般来说,中小如要申请较大金额的贷款,不宜安排在年末和每季季末。
3、争取中小担保
机构的支持中小由于自身资金少,经营规模小,很难提供银行需要的抵押、质押物,同时也难以取得第三方的信用担保,因而要取得银行的贷款非常困难。投融资专家张雪奎老师认为,这些固然是不利条件,但如果能和各方面搞好关系,融资工作提前做到位,得到中小担保机构这些专门机构的支持,向商业银行贷款就有容易得多。
㈩ 贷款担保人在贷款人无力还款情况下应付怎样的责任
根据我国担保法有关规定,贷款担保人在贷款人无力还款情况下应当承担责任.但要看你是何种担保
1、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2、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