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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境外母公司支付贷款担保费缴税

发布时间:2021-11-03 13:13:58

『壹』 对境外付款是不是收款方要向内地交税相关的法规是什么

1.缴纳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是按照对方获利金额的10%缴纳的
你这个国税要交5%的营业税说的没有道理的,首先,国税是不收营业税的,其次,你这个合同如果是销售合同是缴纳增值税的。
你这个具体的业务我不知道,但是,10%的企业所得税,在企业所得税法中只有非居民企业缴纳。
2.银行如果不见税务局的税务支付证明是不敢给你付款的,因为他会被罚款;外汇管理局也是不敢支付外汇的,因为有明确的文件,对外支付时是需要税务支付证明的。
3.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这样的文件很多,你可以在国税总局的网站上找到这些相关的规定

均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补充回答:我可以把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等粘贴过来,但不知你是否看得懂。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一、征收范围的确认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税率的确定
1、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适用25%的所得税税率;
2、未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有来源于中国的收入的非居民企业:
法定税率:
《税法》第四条第二款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优惠税率:
《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征收方式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办理税务登记的承包工程、提供劳务的外国企业纳税方式的认定见《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办税事项流程》。
四、纳税地点的确认
1、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取得的所得,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在中国境内存在多处所得发生地的,由纳税人选择其中一地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
1、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按照查账征收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以收入总额减除各项扣除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按照收入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以收入额和一定的核定利润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按照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核定征收所得税的企业,首先以经费支出换算收入,再以一定的核定利润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未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有来源于中国的收入的非居民企业:
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六、税收优惠
1、免税政策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1)外国政府贷款给中国政府取得的利息所得;
(2)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给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取得的利息所得;
(3)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所得。

2.至于你这个营业税,我查了营业税暂行条例,你看那个营业税暂行条例里的营业税代扣代缴人那一章,有详细的说明。我对你们的业务也不了解,只能引用相关的法律法规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贰』 境外母公司为国内子公司贷款担保收取保证金是否可以税前列支

看我头像,你也许用不到,但是你有一天因为有我的联系方式帮你朋友的大忙。记录一下吧。

『叁』 居民企业支付境外母公司贷款担保费如何计算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第八十七条规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利息支出包括直接或间接关联债权投资实际支付的利息、担保费、抵押费和其他具有利息性质的费用,担保费应并入利息支出计算比例扣除。

『肆』 全资外商独资企业子公司是否可以为境外母公司做银行贷款担保

可以做为担保人

只要是有资产可以对未清偿银行债权进行偿还的就可以。

『伍』 企业发生的担保费支出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第三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发生的担保费支出,属于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5)向境外母公司支付贷款担保费缴税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陆』 外资企业对境外母公司支付利润,需要向税务机关办些什么手续提交哪些资料

1.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对于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根据国税发 [2009]3 号规定,实行源泉扣缴,扣缴义务人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相关材料,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2.申请享受税收协定或避免双重征税安排规定的优惠税率

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股东所在国或地区与中国签署的税收协定或避免双重征税安排有规定更优惠的税率,可以申请享受协定优惠税率。例如香港企业如果直接拥有境内被投资企业至少25%股份的,可以享受5%的优惠税率。

境外投资方要享受协定优惠税率,需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资料提出申请,经审查确认后才能享受。具体办理程序可浏览《非居民企业如何申请享受税收协定优惠》。

3.申请开具《税务证明》

根据汇发[2008]64号文规定,向境外支付股息、红利、利润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单笔支付等值3万美元以下的,无需申请开具《税务证明》,可以直接对外付汇。

企业需要注意的是,免予开具《税务证明》,不代表可以免予征税,如果被投资企业没有按规定扣缴税款,存在税务风险。

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3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3万美元)股息、红利、利润等权益性投资所得,需要按照国税发[2008]122号文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先向国税,再向地税申请开具《税务证明》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

『柒』 向境外母公司分红需要交纳哪些税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四条规定,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如果分配的是2008年1月1日之前形成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免征企业所得税;如果是2008年1月1日之后形成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应全额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7)向境外母公司支付贷款担保费缴税扩展阅读: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第二十三条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第二十四条 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捌』 国内母公司向境外子公司支付代垫保险费要交税吗

一般来说,如果是交给境外公司的费用,境外公司确认收入,需要在外汇汇出前代扣税金的。

『玖』 外资企业向境外股东公司借款,到期后不支付利息,是否需要交税

外资企业应根据借款合同预提财务费用,需要缴税。某老板曾注册过一家假外资企业(目的是将境外的资金以投资(资本项目)及投注差(外债---经常项目)的形式转入国内,外债的利息并未按借款合同支付,当地税务机关要求外资企业缴税。

『拾』 贷款企业支付给担保公司的担保费可否税前扣除

贷款企业支付给担保公司的担保费可以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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