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就业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您好,创业贷款主要有以下三种选择方式,创业者可视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创业贷款。
1.个人创业贷款:创业贷款是指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能力或已经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因创业或再创业提出资金需求申请,经银行认可有效担保后而发放的一种专项贷款。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根据个人的资源状况和偿还能力,最高可获得单笔50万元的贷款支持;对创业达一定规模或成为再就业明星的人员,还可提出更高额度的贷款申请。创业贷款的期限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
2.商业抵押贷款:目前,银行对外办理的许多个人贷款,只要抵押手续符合要求,银行就会不问贷款用途。需要创业的人,可以灵活地将个人消费贷款用于创业。抵押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的70%,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如果创业需要购置沿街商业房,可以用拟购房子作抵押,向银行申请商用房贷款,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拟购商业用房评估价值的6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3.保证贷款:如果你没有存单、国债,也没有保单,但你的妻子或父母有一份稳定的收入,那么这也能成为绝好的信贷资源。当前银行对高收入阶层情有独钟,律师、医生、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以及金融行业人员均被列为信用贷款的优待对象,这些行业的从业人员只需找一到两个同事担保,就可以在工行、建行等金融机构获得10万元左右的保证贷款。而且,这种贷款不用办理任何抵押、评估手续。如果你有这样的亲属,可以以他的名义办理贷款,在准备好各种材料的情况下,当天即能获得创业资金。
如果您问的是针对应届毕业的大学生创业贷款的话:
据我所知,目前并没有什么大学生创业贷款,但小额贷款和信用贷款都可以适合大学生贷款。像小额贷款,只需要工商银行一位职员作担保就可以贷到2万元。至于信用贷款,贷款人需要处级以上公务员担保,就可以贷到最高5万元的款项。
据悉,今年重庆市将实施更多的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申请小额创业贷款,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由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据悉,个人申请再就业小额贷款,可达2万元;自主创业的失业人员,可适当放宽到5万元;合伙经营实体,最高贷款额原则上不超过40万元。
借款人在获得再就业小额贷款后,可按规定继续享受再就业的有关税费减免、工商扶持等优惠政策。根据规定,今年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由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一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再就业小额贷款可以采取担保人担保、不动产抵押、有价证券质押等方式。担保人担保除法人外,有稳定收入的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员工也可进行担保。
申请贷款时,应持抵押物清单(担保合同)和有效证件到所在社区居委会申请,符合规定的,由居委会向所在街(镇、乡)推荐;所在街(镇、乡)报所在县(自治县、市)劳动就业部门,劳动就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审查,并将相关资料送承贷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同意贷款的,就直接对贷款申请人发放。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可以续贷一年。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国家限制的如建筑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经营类似项目如美容、美发、水吧、酒吧、洗脚等行业除外。
这些是我所了解的创业贷款,希望可以帮到您哈!
⑵ 劳动就业局小额贷款能用几年
三年。
⑶ 就业及小额担保贷款相关惠民政策有哪些
一、服务对象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失业人员、进城就业创业的农村劳动者、高校毕业生和复员转业退伍军人。
二、优惠政策
对个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为5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妇女最高额度为8万元,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最高额度为1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可按人均5万元以内的额度发放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妇女合伙经营,可人均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万元,以上两种情况的合计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对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个人从事微利项目的,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据实全额贴息,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符合贷款展期条件的,可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1年,展期不给予贴息。微利项目是指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宾馆、茶楼、会所、美容美体等高利润行业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鼓励的行业以外的所有项目。
三、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人员持相关资料证明向创业所在地社区申请,社区初审、公示、建立台帐。
2、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审核、录入微机、建立台帐。
3、区县就业局组织有关部门审核。
4、担保公司审核。
5、经办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⑷ 申请再就业小额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首先,申请再就业小额贷款条件需要有营业执照,有固定经营场地和30%以上的自有钱;其从事的经营项目需要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有还贷能力;有承办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借款人须在承办银行开户,并无不良记录,属所在社区居委会的常住户口。
其次,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和再就业基地申请小额贷款,需要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生产经营场地和一定数额的固定资产及自有流动钱,安置下岗失业人员需要占职工总数的50%以上,经营项目市场前景较好,有较好收益和还贷能力。
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是指根据中发[2002]12号和赣发[2002]13号文件精神,为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组织起来就业,对于诚实守信、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针对他们在创业过程中缺乏启动资金和信用担保,难以获得银行贷款的实际困难,由政府设立再就业担保基金,通过再就业担保机构承诺担保,向银行申请的专项再就业小额贷款。
凡年龄在60岁以内、身体健康、诚实信用、具备一定劳动技能的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其自筹资金不足部分,在贷款担保机构承诺担保的前提下,可以持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向商业银行或其分支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金额一般掌握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展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小额担保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水平确定,不得向上浮动。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
⑸ 听说劳动就业局发放无息贷款。请问下相关人士,那是要找人担保吗
不需要。
劳动就业局发放的无息贷款是政府支持创业的政策扶持项目,由劳动局就业中心提供担保,银行发放贷款,政府财政贴息。
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申办程序:
一、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
具有本地户籍,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具有劳动能力的下列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养殖或合伙经营的经济实体,创办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具有本地户口、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军队退役人员、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失地农民。
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条件
贷款申请人必须具备一定的偿还能力,有合法的经营手续、养殖证件,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养殖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金,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个人信用良好。
三、小额担保贷款认定审批程序
1、贷款人填写《促进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申请审批表》,到所属乡镇(劳保站)签署初审意见并盖章。
2、就业中心在收到贷款人申请后,经办人员和银行信贷人员对贷款人资格和项目进行审核及实地考察,并签署意见。
3、银行接到县就业中心审批意见后,办理借款合同、签署意见及发放贷款。
4、县就业中心将贷款申请人资料报县财政局出具贴息意见之后,报县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⑹ 在劳动就业办,小额创业贷款怎么办理
需要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自主创业人员,在劳动部门指定的有再就业培训资格的定点培训机构完成创业培训后,办理完工商、税务等营业手续后,把创业项目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材料一起交给街道社区的劳动保障机构,街道社区审核公示后,由社区报送给当地小额贷款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审批后,会将承诺担保的相关材料发到街道社区,申请人拿到承诺担保材料之后就可到经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办理贴息贷款。
⑺ 就业局可以贷款吗
可以。劳动就业局发放的无息贷款是政府支持创业的政策扶持项目,由劳动局就业中心提供担保,银行发放贷款,政府财政贴息。
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申办程序:
一、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
具有本地户籍,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具有劳动能力的下列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养殖或合伙经营的经济实体,创办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具有本地户口、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军队退役人员、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失地农民。
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条件
贷款申请人必须具备一定的偿还能力,有合法的经营手续、养殖证件,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养殖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金,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个人信用良好。
三、小额担保贷款认定审批程序
1、贷款人填写《促进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申请审批表》,到所属乡镇(劳保站)签署初审意见并盖章。
2、就业中心在收到贷款人申请后,经办人员和银行信贷人员对贷款人资格和项目进行审核及实地考察,并签署意见。
3、银行接到县就业中心审批意见后,办理借款合同、签署意见及发放贷款。
4、县就业中心将贷款申请人资料报县财政局出具贴息意见之后,报县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⑻ 劳动局无息贷款条件有哪些
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8)就业局小额贷款政策扩展阅读:
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九条
贷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
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并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第三十条
个人贷款资金应当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向借款人交易对象支付,但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三十一条
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在使用贷款时提出支付申请,并授权贷款人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贷款资金。
贷款人应在贷款资金发放前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支付后做好有关细节的认定记录。
第三十二条
贷款人受托支付完成后,应详细记录资金流向,归集保存相关凭证。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贷款,经贷款人同意可以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一)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的;
(二)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
(三)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四条
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事先约定,要求借款人定期报告或告知贷款人贷款资金支付情况。
贷款人应当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⑼ 有失业证怎样办理小额无息贷款
一、小额担保贷款是国家扶持创业的一项优惠政策。根据你的情况,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二、小额担保贷款最高可贷10万元,贷款期限为两年,从事微利项目的,国家按基准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贴息。
三、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属地管理”原则,所以你要在你户籍所在地就业局申请办理,其办理所需手续、证件及程序如下:
(一)经办金融机构直接办理贷款
第一步:金融机构放贷。借款人向经办金融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申贷材料,经办金融机构按信贷政策规定受理和审查,符合信贷准入的,经办金融机构按规定放贷。
第二步:贴息推荐和备案。对符合财政贴息条件且不需要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的,由经办金融机构出具《小额贷款创业指导推荐表》,借款人在取得贷款的10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就业局(信用社区劳动保障机构,下同)提供以下资料进行备案:
1、经办金融机构出具的《小额贷款创业指导推荐表》;
2、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合伙经营的还需提供合伙协议书及合伙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银行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援助优惠证》、军人退出现役有效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农村劳动者进城创业证明。
第三步:资格和条件审查。就业局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对备案申请人开办的项目情况、就业状况、经营情况以及贷款情况等进行核实,并收集有关资料。就业局按月将备案和核实的情况报送劳动保障局审核确认(经信用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审查、办理并核实的,由信用社区劳动保障机构报劳动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按月汇总后报就业局备案)。
第四步:参加培训和提供创业服务。就业局按照创业促就业相关政策规定,及时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创业培训和就业局创业指导中心组织的创业服务;加强日常管理、跟踪服务等工作,并建立相关基础管理台帐,建立健全管理服务运行机制。
(二)小额担保贷款机构担保办理贷款
第一步:借款人参加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创业培训和就业局创业指导中心组织的项目提供、开业指导等创业服务,并取得培训合格(结业)证书。
第二步:借款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填写《广元市个人或合伙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认定表》(以下简称《个人贷款申请认定表》),并提供相关申贷材料。借款人需向其户籍所在地社区提供以下资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
2、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及3份复印件;
3、结(离)婚证明或未婚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
4、经营场所证明文件原件及3份复印件;
5、“SIYB”创业培训结业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
6、小额担保贷款项目论证报告;
7、夫妻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
8、夫妻双方一寸近照各1张;
9、《个人贷款申请认定表》3份;
10、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
第三步:社区审查。借款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审查合格后,在《个人贷款申请认定表》内签注审查意见,将符合条件的资料上报借款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
第四步:民主评议和资格审查。借款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应在接到借款人上述资料5个工作日内,对借款人的贷款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查,并实地考察借款人的经营场所和组织民主评议,评议结果需分别在借款人所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公示3天,并在《个人贷款申请认定表》签注审查意见,最后将符合贷款条件的所有资料上报所在地小额担保贷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五步:复审。小额担保贷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收到申请资料的5个工作日内,组织劳动保障、财政、就业、担保机构等单位对辖区内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者申贷材料进行集中统一审批,并在《个人申请认定表》内签注会审意见。对符合贷款条件的送交小额担保贷款承办金融机构进行审查。
第六步:放贷调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小额担保贷款申请,由经办金融机构进行贷前调查,并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小额担保贷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否给予承贷的意见,对需要担保的小额贷款申请,报小额担保贷款协调领导小组审批。
第七步:贷款担保手续。符合申请条件经审查需要提供反担保手续的,借款人可以通过如下四种方式进行反担保:
1、经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审查同意,由借款人所在地小额担保机构按贷款风险程序进行审查,对审查需提供反担保手续的,小额担保机构在4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办理反担保手续。
2、经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评估认可,本人或其亲友的房屋(两证齐全)、汽车、机器设备(有购置发票)、大件耐用消费品或有价证券,可作为抵(质)押品,登记部门对用于抵押的房屋或其他财务免收抵押登记费。
3、经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评估认可,借款人以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有稳定收入的人员以个人信用提供反担保。
4、对无第三人反担保的,经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评估认可,借款人可以应收账款、商标、专利、股权、产权等资产进行反担保。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除反担保,由审查的相关部门或机构出具免除反担保的证明或凭证。
1、对开展创建信用社区试点的社区内参加创业培训考核合格、完成项目创业计划书、创业项目经专家论证通过的下岗失业人员,经辖区劳动劳动保障所推荐,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审查同意,与信用社区签订《借款承诺书》。
2、信用社区内从事个体经营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经辖区劳动保障所推荐,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审查同意。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以及经济效益较好的内资企业和有一定规模的外资企业中层以上干部(管理人员)及科室工作人员5人以上联保,经办金融机构可直接发放小额担保贷款。
第八步:放贷。经审查符合放贷条件的,经办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借款人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