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国银行 个人贷款 有担保人
看看为你担保的公司是什么样的公司了,如果是你找的委托公司那肯定是骗子了~如果是你自几的单位~你应该和你的单位领导一起去沈阳询问下~记住先拿利息,和先收个个费用的都是骗子~
B. 个人贷款担保人应具备什么条件应承担哪些责任
个人贷款担保人必须有抵押物,担保人承担贷款人还不了贷款时的剩余贷款,意思就是贷款人一分钱也没还,却到期了就得由担保人来偿还全部贷款
C. 个人贷款,担保人问题
1,您与您的朋友取得联系问清情况
2,后面30万的担保 是给谁担保的 借款方和出借方分别是谁 要搞清楚
3,没有签字不可能生效 除非是合同有问题
4,如果是生效合同的担保 那么只有付清款后才会取消,如借款方到期不还则由担保方还款
5,如果是诈骗 建议立即报警,但是如果借款方无法还款 还得参照第4点。
一般建议不要做担保,再好的亲戚 朋友撤上钱 关系就不简单了。 正所谓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朋友有困难来借钱要量力而行。有钱可以自己借但千万别去担保。。。
D. 有关个人贷款担保人责任问题
个人贷款的担保人,在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借款时,要承担代替借款人偿还借款及利息责任。具体担保责任承担的方式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1、担保人提供抵押物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于清偿借款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该抵押物的变现价值优先获得清偿。
2、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借款时,担保人负有代为向债权人清偿的责任。这种情况下,担保人的所有财产都应当用于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
《担保法》
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E. 个人贷款担保人
银行为了规避风险,现在都要求做连带的,因为一般担保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大多数会出现无法执行的尴尬局面。同时连带责任保证一般是银行统一规定的,一般的客户经理并没有决定权。银行从业人员回答。
F. 个人借款担保人的责任怎么规定
为具有连带责任保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6)个人贷款的担保人扩展阅读:
个人借款担保人的相关要求: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2、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3、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G. 个人贷款,要担保人吗
选择担保人担保即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目前公积金中心规定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一般需两人。
以自然人做住房公积金担保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
3、 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
5、 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 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