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抵押担保 > 贷款担保案代理词

贷款担保案代理词

发布时间:2021-11-09 09:40:36

❶ 给别人贷款做担保人

如果给你朋友担保了,你朋友在贷款到期后偿还了贷款本息,对你没有影响,还会给你的个人征信上增加了信用,对你以后贷款有好处.
但是你朋友贷款到期不能还款,你是负有边带赔偿责任(一般担保期限是贷款到期后六个月内,在此期间银行会起诉你和你的朋友,以保证贷款诉讼时效)这样会对你非常不利的.你以后也就不会在贷到款了.
所以给朋友担保主要看他的还款能力和抵押物是否足值.
还需谨慎,以免给自己以后造成很大的麻烦。

❷ 关于贷款担保人的民事诉讼

如果你不是故意与其犯罪,即使担保有效,也只是承担民事担保责任,能还则还,还不上也不用坐牢.

❸ 贷款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一、如果你叔叔从信用社贷款时,你们有6个人作为担保人,那么你叔叔如果偿还不了信用社的贷款,你依法应该承担其中的六分之一还款责任,然后你再和你叔叔追诉。

二、你父亲责任和你一样。

三、如果我叔叔有意不还,或者银行有意帮他隐瞒财产,你们可以在偿还完担保责任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你叔叔再返还你们欠款。

四、银行不会让你家独立承担责任,会将六个担保人一起作为被告起诉。

五、担保人里虽然有你叔叔的二儿子,但他是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你们不能要求让他全部承担还款责任。

六、如果你质疑你叔叔有能力偿还而不偿还,应向法庭提供相关的财产证明。

七、此案你作为担保人,不能申请法院对你叔叔进行财产保全。

(3)贷款担保案代理词扩展阅读:

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五条: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❹ 案例分析:关于担保贷款

1、李三作为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是连带保证,在李一到期不还款时,银行就有权要求李三还款;如果是一般保证,银行应在起诉李一还款无果后,才能要求李三还款。

2、第一次法院判决中是否有判决李一还款、李三承担连带责任的表示?
(1)如果第一次的判决中有让李三连带还款的表述、或者是李一不履行法院判决后银又起诉了李三并有判决的话,法院现在划扣李三的存款给银行就没有错误;
(2)如果第一次的判决中并没有涉及让李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问题:现在法院在银行没有起诉李三、并有法院判决确定让李三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情况下,直接划保李三的存款,属于违法。李三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3、“李三应如何索回自己被法院划转的存款”:很有可能是要不回了,因为银行一般设定的是连带保证、在起诉李一时很可能也起诉了李三:如果法院的判决中确定让李三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这钱李三是肯定要不回了。
但,李三可以在这一万被划扣后二年内,向李四索要这钱。

❺ 给人贷款担保被起诉,需承担哪些责任

1、关于你的担保责任问题。首先要看你所签订的担保合同是属于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所谓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所谓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关于你所谓“需要承担哪些责任”问题,也就是你的担保范围问题。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你应当能够据此判断你的担保范围,即你“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3、你还要考虑关于是否超过保证期限的问题。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如果已经超过保证期限,担保责任依法免除。根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一般保证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法律规定的(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连带保证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法律规定的(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4、关于共同担保人“公司担保”问题,要具体分析你与该公司在担保合同中的具体约定的各自责任比例,可能存在依法分担的情形,另外,邮政贷款业务员未认真审查公司资质的义务,送礼才通过审查(可能存在违规、违法放贷,甚至构成犯罪),也存在相对减轻、免除(相关义务人员如果构成犯罪)你责任承担的可能性。 本案所涉法律关系相对比较复杂,为了充分保护你的合法权利,建议你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❻ 贷款担保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担保人承担的是在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的情况下承担支付有关款项包括本金利息等的责任.这个具体责任在担保合同中已经应当明确规定.你可以看一下.

❼ 求银行贷款诉讼中一审被告代理人的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xxx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被告关xx、文xx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与曹x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审诉讼代理人,现就本案争议问题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借款协议中2.5%的月利率约定无效,原告请求被告承担利息246250元的诉请应予驳回。

本案是借期二个月的短期借贷,应适用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的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而中国人民银行2012年7月6日起施行的这一档年利率是5.6%。借款协议2.5%的月利率换算成年利率是30%,已经超过5.6%的四倍(22.4%)7.6个百分点,约定利率无效,原告代理人请求按年利率6%并上浮50%计算从而主张2.5%的月利率有效的观点不能成立,原告请求被告承担利息246250元的诉请应予驳回。

二、被告往案外人秦xx账户转款18.6万元是对原告的还款,被告这么做是原告知情并同意按原告指示办的,秦xx账号也是原告提供的,原告从未提出转错了款、还错了人的口头或书面异议。

原告认为被告转给秦xx的18.6万元与本案无关,不认可还款23.1万元这一事实。被告向法院提交了原告用手机号137xxxxxxxx(以其妻谢xx名义登记)与被告联络的往来短信截图13张,其中多张能直接证明被告转款给秦xx是按原告指示办的,秦xx账户是原告提供的,被告转给秦xx的钱就是对原告的还款,原告对这一点知情并同意,且从未提出转错了款、还错了人的口头或书面异议,这18.6万就是还给原告的。

三、原告请求被告承担38000元律师费和差旅费的主张于法无据,应予驳回。

被告有充分理由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关于律师费、差旅费38000元由被告承担的诉讼请求,具体如下:

首先,原告律师费的支出是基于仅在委托受托当事人双方内部间生效的双务有偿的委托代理合同,是原告为获取法律服务所付出的对价,按合同相对性原理对于外部第三人没有约束力,与第三人无关,不应转由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债务人承担。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必须委托律师,律师费的支出不是必然的,与本案借贷债务纠纷没有关联性,借款协议中也没有写发生合同纠纷当事人一方必须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最后,本案是合同违约纠纷,对于被告不能偿还到期借债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应适用合同法第113条之规定,即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本案被告在与原告订立借款协议时无法预见到被告会发生高达38000元律师费(含2000元差旅费)的支出,原告能够合理预见到的违约损失应当是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损失,律师费支出不在违约造成的损失之内。

以上代理意见请合议庭评议时予以充分考虑!

代理人:姚xx

xx律师事务所律师

20xx年4月12日

❽ 关于贷款担保的法律问题

《担保法》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合同至05年还款”,在债务到期后六个月内债权人应当及时向你主张还款的主张,到现在才提起诉讼,显然已经超过担保期限的担保责任。

阅读全文

与贷款担保案代理词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泰州民间抵押贷款 浏览:64
信用社帮人担保还可以贷款吗 浏览:116
作假流水骗贷款 浏览:170
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中高校的主要职责 浏览:362
上海公积金贷款配偶外地 浏览:475
农村信用社夫妻贷款不需要担保人 浏览:93
二手车过户别人贷款怎么办 浏览:916
西安房屋产权证抵押贷款政策 浏览:104
办理住房按揭贷款资料 浏览:850
广西农村信用社首套房贷款利率 浏览:352
久信金融小额贷款收车 浏览:199
创业基金无息贷款青岛 浏览:887
涿州工行贷款工作时间 浏览:400
担保抵押贷款担保人 浏览:841
公积金余额能否充公积金贷款 浏览:827
工资4000贷款买一百万的房子 浏览:894
担保公司贷款款放给谁 浏览:663
车辆12个月贷款利率 浏览:768
银行消费贷款计算公式 浏览:961
贷款买房流水不够时如何提供存款证明 浏览: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