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证券回购协议与证券抵押贷款有何不同
证券回购其实就是一种短期融资的手段。
证券回购是指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同时就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行反向成交。
证券回购的实质就是金融机构之间、国债服务部之间以及金融机构和国债服务部之间进行的资金拆借。
1.按场所不同
证券回购可以分为场内回购和场外回购。
2.按期限不同
证券回购可以分为隔日回购和定期回购。
3.按交易的标的物不同
可分为国债回购、金融债回购和公司债回购。
4 . 按交易的方式不同
证券回购可以分为证券公司回购、委托回购和直接回购三种。
5.按照证券回购交易主体、目的和范围的差别
一是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的证券回购。
二是同业拆借市场操作的证券回购,即商业银行、城市合作银行、农村合作银行,金融信托投资公司之间开展的证券回购交易。
三是证券交易场所(指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交易中心和STAQ系统等)操作的证券回购 它是证券商、企事业法人、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居民的海外投资家进行套期保值和融通短期资金的一种手段。
4.按交易的方式不同
❷ MBS、CDO、ABS、CLO分别是什么意思各是什么用途
1、MBS:抵押支持债券或者抵押贷款证券化。MBS是最早的资产证券化品种。最早产生于60年代美国。
用途:利用贷款集合体定期发生的本金及利息的现金流入发行证券,并由政府机构或政府背景的金融机构对该证券进行担保。
2、CDO:资产证券化家族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标的资产通常是信贷资产或债券。
用途:通常创始银行将拥有现金流量的资产汇集群组,然后作资产包装及分割,转给特殊目的载体(Special Purpose Vehicle),以私募或公开发行方式卖出固定收益证券或受益凭证。
3、ABS
资产支持证券是由受托机构发行的、代表特定目的信托的信托受益权份额。受托机构以信托财产为限向投资机构承担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义务。其支付基本来源于支持证券的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
用途:
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发行的,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其收益的收益证券。换言之,资产支持证券就是由特定目的的信托受托机构发行的、代表特定目的的信托的信托收益权份额。信托机构以信托财产为限向投资机构承担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义务。
4、CLO:贷款抵押债券,是将大量贷款证券化后拆分卖给不同的投资者的产品。
用途:贷款抵押债券,是将大量贷款证券化后拆分卖给不同的投资者的产品。贷款归还的利息和本金并不平均分配给所有CLO持有人,持有人被划分为不同的级别,叫做tranches,不同级别的收益率不同,承担的风险也有所区别。
有为保守投资者设计的级别(风险较低、收益较低,类似文中的债权形式CLO),也有为风险偏好较高的投资者设计的级别(风险较高、收益较高,类似文中的股权形式CLO)。
(2)定期资产担保证券贷款扩展阅读:
债券的基本特征:
1、偿还性
偿还性是指债券有规定的偿还期限,债务人必须按期向债权人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
2、流动性
流动性是指债券持有人可按需要和市场的实际状况,灵活地转让债券,以提前收回本金和实现投资收益。
3、安全性
安全性是指债券持有人的利益相对稳定,不随发行者经营收益的变动而变动,并且可按期收回本金。
4、收益性
收益性是指债券能为投资者带来一定的收入,即债券投资的报酬。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债券收益可以表现为三种形式:一是投资债券可以给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带来利息收入:二是投资者可以利用债券价格的变动,买卖债券赚取差额;三是投资债券所获现金流量再投资的利息收入。
❸ 抵押贷款担保债券是什么
抵押贷款担保债券以不动产抵押贷款为担保发行的债券,外国最常见的就是住房抵押按揭贷款公司利用自己部分抵押按揭贷款资产建立一个资产池,把这些资产证券化向投资者出售。
❹ 资产担保债券的资产担保债券在全球的发展
西欧仍然是资产担保债券市场的中心,在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存在资产担保债券市场。
2003 至2007年,欧盟发行的资产担保债券增长了38%,至2007年末,在外未清偿面值超过2万亿欧元,其中75%是欧元债券,86%是固定利率,期限一般在2年到10年之间,属中长期固定利率债券。欧洲资产担保债券发行集中度很高,2007 年,丹麦、德国、西班牙、法国和英国五国金融机构的年度发行量超过总量的84%。
受全球资产证券化潮流的影响,2003 年以后,欧洲金融市场上出现了“结构资产担保债券”的新品种。结构资产担保债券不是按照监管部门既定的法律框架设立,而是发行人与投资者签订专门的合同契约,确定各自的权力、义务、利率、期限等。结构性产品最初出现是因为欧盟有些国家没有制定专门监管规范,要推出这个产品只能采取合同契约的方式,但后来在有专门监管规范的国家也开始发行,其性质就有所变化了。结构资产担保债券在权利义务方面针对特殊的投资者作相应裁剪,满足了部分特殊投资者的风险需求,在一定程度上类似于ABS 产品,如通过SPV 发行,发起人向SPV 转移资产,资产池从发起人资产负债表中剥离等。
此外,近年来,用于发行资产担保债券的资产池中的所谓“合格资产”也出现了一定的变化。传统上,信贷机构给政府和公共部门的贷款是担保资产池中的主要资产,现在,给私人部门的贷款(住宅和商业抵押贷款)在资产池中的占比逐步加大,丹麦和德国还把船舶贷款引进资产池,成为发行资产担保债券的合格资产。结构资产担保债券的发行人通常用抵押资产作为担保资产。
为增强资产担保债券市场流动性,吸引更多的国际投资者,1995 年,欧盟在银行间市场建立了专门的资产担保债券大宗发行交易平台。大宗发行交易平台只交易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固定利率债券,要求发行人单次最低发行额度为10 亿欧元,发行的同时确定至少5名做市商(发行人自己通常是做市商之一),单笔交易报盘量不少于1500万欧元等。虽然也有电子交易,但大宗交易平台更多地是采取柜台交易的制度,由于有做市商活跃市场,现在欧盟的大宗资产担保债券交易量是欧洲债券市场除政府债券外最大的交易市场,其利率也成为该类债券的世界利率基准,在全球相关利率市场起决定性的作用。 2006年第三季度,华盛顿信托基金(Washington Mutual)率先在美国发行了资产担保债券,2007年5月该基金成功进行了第二次发行。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于2007年3月进入了资产担保债券市场。
在美洲的其他几个国家,资产担保债券市场也获得了一定发展。市场参与者愈来愈关注加拿大资产担保债券市场未来的发展潜力。早在1995年,阿根廷奠定了结构性资产担保债券(structured Covered Bond)发行的基础。墨西哥已经建立起了和丹麦相似的资产担保债券体系,墨西哥的资产担保债券方案是国际广泛合作的结果。
2006年,澳大利亚监管机构APRA再次明确表示,接受存款机构不允许发行资产担保债券,但在2007年,资产担保债券再次进入其议事日程。
2007年3月,土耳其通过了相关法律,引入担保债券作为新的融资工具。
据ECBC统计,2007年,全球共有19个国家发行资产担保债券,2007年的发行总量达到5260.31亿欧元,其中,抵押资产、公共部门贷款、混合资产、船舶贷款支持的担保债券发行分别占总额的66.1%、28.7%、4.5%和0.7%。从国家来看,丹麦、德国、法国、西班牙、瑞典、英国排在前六位,发行总量分别为1413.49亿欧元、1353.75亿欧元、606.23亿欧元、568.61亿欧元、366.38亿欧元、318.74亿欧元。
据ECBC统计,2007年底,全球22个国家资产担保债券余额总计21100.97亿欧元,其中,抵押资产、公共部门贷款、混合资产、船舶贷款支持的担保债券余额分别占总余额的54.9%、40.7%、3.8%、0.6%。从国家来看,德国、丹麦、西班牙、法国、瑞典、英国位居前列,债券余额分别达到8885.58亿欧元、3445.72亿欧元、2833.34亿欧元、2000.55亿欧元、922.54亿欧元、819.64亿欧元。
在资产担保债券的全球化方面,有几个趋势值得注意:首先,由公共部门贷款(public sector loans)支持的资产担保债券的相对重要性持续下降;其次,国际化导致以外国货币计价的资产担保债券的发行量不断增长;再次,当新的国家建立资金的资产担保债券体系(version)时,其标准可能和西欧的有所不同,因此,似乎比以前更难得到公认的资产担保债券定义,它与ABS(资产支持证券)之间的差异也变得更为模糊;最后,需要个人投资者自己判断,以决定在债券的发展前景内(within the Covered Bond landscape)他愿意接受多大程度的改变,以及愿意出什么价格。
❺ 什么是资产担保证券
资产证券化的工具被称为资产担保证券( Asset-Backed Security, ABS )。 ABS 是以住房抵押贷款、应收账款等资产为担保的金融产品。这类证券最早的发端是住房抵押担保证券( MBS ),后来品种逐步丰富,出现了汽车贷款担保证券、信用卡应收款担保证券等等。
❻ 资产担保债券的资产担保债券规制及风险管理
有的国家发行资产担保债券历史很久,甚至可以追溯到18 世纪、19 世纪,有的国家却是在21 世纪才制定本国的规范。欧盟成立以来,特别是欧元推出后,加快了区内金融体系整合和金融一体化步伐。因此,成员国对资产担保债券的规制也正在走向融合 。
欧洲资产担保债券规制可以分成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欧盟推出的指令,其基本目的是推动区内金融一体化,为资产担保债券制定一些基本的共同规范。欧盟银行业监督委员会赋有向欧盟委员会提供金融业发展咨询建议的职能,因此也在规制资产担保债券方面承担一定的职能。
第二层次是成员国的法规,资产担保债券终究是在各国自己的法律框架下发行的,国别的法律通常规定了对发行人的要求,监管的要求,破产情况下投资者保护等。
第三层次是各国监管部门制定的实施细则,将第二层次的法律具体化,比如区分合格资产、确定最低担保水平、发行人的相关资产负债管理和日常风险控制程序等。
第四层次是行业自律规范。发行人必须自我约束,自觉落实法律法规要求,通过及时充分地向投资者公开相关信息,特别是担保资产的动态信息,为外部监管提供条件。
欧盟关于资产担保债券的指令主要有:
第一个是Directive 85/611/EEC,这份指引主要是规范集合投资机构投资可转让证券投资限制的(Directives on undertakings forcollective investments in transferable securities ,UCITS),它要求集合投资机构投资同一发行人发行债券的金额不超过本机构集合资产的5%,但如果此类债券是资产担保债券时(其担保资产需合乎UCITS 指引的要求),投资限制可放宽到25%。
第二个是金融机构资本要求指引(Capital Requirement Directive, CRD),它实际上由另两个指引共同组成,分别是Directives2006/48/EC 和2006/49/EC。它们规定了银行发行、投资资产担保债券如何计算其风险资本需求,确保银行资本能够弥补其风险。
规制的主要内容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合格资产。CRD 列明的合格担保资产包括:给欧盟成员国政府和公共部门的贷款;经信贷质量检查评估合格的给欧盟外其他国家政府和公共部门的贷款;贷款价值比(Loan tovalue, LTV)分别不高于80%和60%的住宅和商业地产抵押贷款;贷款价值比不超过60%的船舶贷款;经信贷质量检查评估合格的给其他银行的贷款不超过资产池总量的15%等。
成员国并非完全依照欧盟CRD来确定合格资产的,像船舶和飞机贷款仅在小部分国家被认定为合格资产,因为船舶和飞机需求与运营具备典型的周期性特征,受经济周期影响很大,所以该类资产质量包括未来的现金流都有较大的波动性。德国、卢森堡、奥地利和芬兰规定只有信贷价值比低于60%的住宅和商业地产抵押贷款才是合格的担保资产,同时规定了较严格的确定抵押物价值的方法,以避免当事人操控信贷价值比。
抵押贷款信贷价值比的要求适用于资产池中的每笔抵押贷款,不能用资产池的平均抵押贷款价值比代替单笔的合规检查。这就意味着,即使有的抵押贷款价值比大幅低于规定的要求,也不能让另外的抵押贷款比高于规定。当某项抵押信贷资产质量下降(抵押物贬值)致使信贷价值比超出规定时,该笔信贷资产要么从担保资产池中剔除置入其他合格资产(资产池价值只达到最低超额担保比时),要么不能计算入资产池价值中(保留在资产池中,但不计价值)。欧盟指引确定的抵押和公共信贷资产地理范围为欧盟成员国和OECD国家,但有些成员国把合格资产仅限制为本国境内的信贷资产。此外,随着资产证券化潮流的兴起,也出现了把ABS、MBS纳入担保资产池的现象,不过对这类资产一般都设定了严格的数量、类型、质量等限制。丹麦、德国、西班牙、瑞典、芬兰等国明确规定资产证券化产品不能进入担保资产池。
2.担保水平和风险管理。确定合格资产的目的是降低信贷风险,确保债券存续期间都有高质量的信贷资产做担保,而不是仅在债券发行时满足要求就可以了。发行人要全程保障担保资产的合格率、充足率和现金流水平,确保投资者在发行人破产情况下能够得到充足的偿付。发行人必须有能力及时更换不合格资产,以确保符合规定的担保水平。资产池动态调整是资产担保债券与其他证券化产品的根本区别。为防止最坏情况发生,法规要求担保资产池价值必须超过(至少等于)发行债券总面值,不少国家都规定了最低超额担保率,并且鼓励发行人自愿提供超额担保。如西班牙规定以抵押贷款做资产池的超额担保率为25%,以公共部门贷款做资产池的超额担保率为43%等。
除了资产池质量风险管理外,担保资产与债券期限错配也需要加强管理。一般来说,抵押贷款的平均期限会长于资产担保债券的平均存续期限,很多抵押贷款期限超过了30 年,但资产担保债券长的多为5至10 年,短的不过2 至3 年。因此,资产与负债不匹配的情况普遍存在,期限失配可能导致资产池的现金流有暂时的赤字或富余。当然,这并不排斥资产担保债券是银行可以运用的中长期筹资工具,它比银行在货币市场发行票据或大额存单要稳定得多。期限错配除了有现金流不一致的问题,还会产生利率和汇率风险,由于各国要求各不相同,很难一概而论。不过解决的办法无非有两个,第一,要求资产与负债严格适配,如丹麦、爱尔兰等都有严格的资产负债适配规定。第二,允许银行采用衍生品等金融创新工具对冲风险,但一般对这类风险管理策略都有数量限制,并且需严格评估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等。这些都需要发行人对担保资产池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以满足担保资质要求。
3.投资者保护。在资产担保债券发行史上,尚未发生过发行银行破产致使债券违约的情况,不过资产担保债券仍然建立了严格的投资者保护制度。
其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实现的,第一,发行人除了提取其他法定储备外,法规要求为资产担保债券提取专门的储备,即使发行人违约或进入破产程序,资产担保债券仍然有效且有充足储备保障按期支付,投资者利益不受影响。第二,资产隔离(ring-fencing)保证投资者对担保资产有优先追索权。如果发行人倒闭,则担保资产池将不纳入破产清算资产中,相反,按规定将指定一位资产池管理人代表投资者利益,负责处理担保资产池事宜。在西班牙和法国的法律中,虽然把资产担保债券投资者同样纳入整个破产程序中,但同样保护它们的优先索偿权。如果发生银行间的收购与兼并,收购与兼并方需完全继承被收购银行已发行资产担保债券的责任和义务。实际上,由于发行人资产担保债券的担保资产质量较好,担保资产池常常是良好的收购对象。
4.储户保护。除了债券投资者,监管部门和发行人还必须考虑的相关方是银行的储户。
一般来说,银行储户存款都是没有得到任何额外担保的银行债务(即使该国有存款保险制度,其保护额度也是有限的),银行贷款是保障银行储户利益的资产,如果银行把高质量的贷款资产用来发行资产担保债券筹资实际上就增加了储户的损失风险。为维护储户的利益,监管部门严格检查发行资产担保债券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如英国制定了银行发行资产担保债券评估条例,用法定程序分析债券发行是不是增加了银行储户的额外风险,是不是损害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如果发行资产担保债券导致资本充足率不足,银行必须采取措施,使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回到法定水平之上。意大利通过规范发行人向SPV 转移资产的条件,维护银行的安全性,保护储户利益。意大利规定当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达到或超过11%、核心资本达到或超过7%时,银行向SPV转移资产池数量不受限制;当资本充足率在10%和11%之间,核心资本达到6.5%以上时,银行最多只能转移资产池的60%;当资本充足率在9%至10%之间,核心资本大于等于6%时,银行只能转移资产池价值的25%。且规定,无论如何,发行资产担保债券的银行,其资本充足率不能低于8%。所以,只有资信良好,安全稳定的银行才能发行资产担保债券。
❼ 资产担保证券和按揭证券
资产担保证券 系以金融资产为担保而发行债券来筹资。具资产抵押的证券,抵押品可以是银行借贷、租约或其它资产,与楼宇按揭保证证券相似。如信用卡公司、汽车公司工人贿销或分期付款之应收帐为担保,来发行本票,藉银行信誉,筹取资金。此亦为金融证券化之一例。
按揭证券是指由一篮子住房抵押贷款提供担保的证券,该抵押贷款组合每月收到的还本付息款项会转交按揭证券的持有证券人。
二者类似点:担保抵押性质,无法履行义务则以抵押物偿还。
二者区别不是太大。
❽ 什么是定期资产支持证券贷款便利
资产支持证券(Asset-Backed Security,以下简称ABS),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pool of underlying assets)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
其支付基本来源于支持证券的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项下的资产通常是金融资产,如贷款或信用卡应收款,根据它们的条款规定,支付是有规律的
2009年3月起开设“定期资产支持证券贷款便利”(TALF)栏目,以反映TALF发放的信贷。TALF计划旨在向资产支持证券的持有者以这些证券作为抵押品发放贷款,这些抵押品范围比较宽泛,包括学生贷款、消费类贷款和小企业贷款支持的证券,此举意在提振消费者贷款。此栏目首次出现(2009年3月25日)时余额为6.71亿美元,到2009年4月8日已提高至46.92亿美元,在资产方占比0.2%。
“定期资产支持证券贷款便利”就是 向那些拥有“资产支持证券”的人发放贷款(抵押品就是拥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本身), “定期” 就是时间 便利 是个形容词吧 没有太多其他含义
❾ 抵押担保证券和抵押转手证券的区别
担保抵押证券和资产抵押证券的区别:
1、【抵押证券】指证券发行人以其财产为抵押,而发行的保证按期支付本息的证券。如果在证券到期后,证券发行人没有支付证券本息,抵押证券持有人可以占有或拍卖证券发行人为发行证券而抵押的财产作为证券本息的补偿。抵押证券,增加了发行人的责任,减少了证券投资者的风险。一般来讲,为了担保证券本息能按期如数支付,抵押物的现市总价值应该高于证券发行总额。发行抵押证券,应该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核准,而且一般情况下都是由证券公司代理发行。投资者向证券公司申请购买抵押证券并支付款项。近年来,国外出现了一种新的抵押证券,这种证券的抵押物不是发行人的现有财产,而是发行考利用发行证券等募到的资金进行投资后所形成的财产及其收益。尽管投资于抵押证券的风险较小,但对于小额投资者来讲,明确小额证券相对应的抵押物难度较大,所以,集中众多小领投资且使其基金化,然后以基金的形式投资于抵押证券是一种较为的投资方式。
2、【抵押担保证券】抵押担保证券是由投资银行等证券公司将大量房屋贷款进行捆绑作为抵押的一种证券形式,类似于债券。持有抵押担保证券的投资人将根据他们所购买的本金和利息份额,定期收到屋主所支付款项。通常,大量的抵押贷款被打包或者分为几个“部分”,每一部分的风险和收益均不相同。持有最安全部分的所有者收取的利率最低,但是有权作为第一顺位获得屋主的付款。而持有风险最大部门的持有人收取最高利率,但是如果屋主不能支付月供,那么他们则是第一个受损的人。
❿ 资产抵押证券是指什么
资产抵押证券:是以某种资产组合为基础发行的证券。
简介:
资产抵押证券是以某种资产组合为基础发行的证券。
企业可以通过发行资产抵押证券以较低的成本获得开展运营所需的资金。
例如,如果寻求商业银行的一年期贷款,目前企业需要支付5.58%的利息;而通过发行一年期资产抵押证券,企业支付的利息至少减少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