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住房贷款担保人都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三)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四)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最主要的是,当贷款人没有能偿还贷款时担保人就要替贷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❷ 我要买房子贷款需要担保人 , 要准备什么资料吗
担保人没有什么特别的条件,首先担保人在银行贷款不超过70w,而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民政局开个单身证明和单位的工资证明。如果是已婚需要复印夫妻双方身份证。
其实很容易找的。我去年买房子
是中介上那个素不相识的大姐帮我担保的。
这个买房子的担保人其实没有什么责任,因为买房贷款
最终押在银行的是你的房产证。担保人其实不同于商业贷款的担保人,这个只是个保证人而已。希望你早日买房成功
❸ 别人贷款买房让我给做担保,需提供什么证件
按照目前的担保法规定,你所说的担保应该是保证形式的担保,保证担保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连带责任的保证,另一种是一般责任的保证(此种形式需要在担保合同中明示)。如果是前一种担保方式,在你朋友到期没有按时支付房款银行或者开发商就有权要求你支付,在一般责任的保证下,在你朋友不能履行到期付款义务时债权人只有在通过诉讼、强制执行后仍然得不到清偿的才有权要求你支付。
综合以上规定,建议你为别人做担保应该谨慎,如果非要提供担保建议签订担保合同,在合同内约定保证为一般保证责任。……如果真的是值得信赖的朋友,一般来讲,你需要提供你的身份证证件,户口本(本地的),单位出示的收入证明,家庭财产证明(各种活期定期存款等)等等。每个银行会有不同的要求,你可以去咨询一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❹ 贷款担保人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需要担保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籍薄,担保人月收入证明,流水账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第八条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第九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第十条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4)房贷款担保人需提供哪些证明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❺ 办理住房贷款担保人需带什幺证件
如果办理住房贷款的话,担保人需要拿着你的身份证件和贷款申请以及住房证明等等,然后去银行窗口办理,这样就可以了。
❻ 现在贷款 担保人要准备什么材料
担保方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1、担保人的身份证以及复印件;
2、担保人的户口本以及复印件;
3、担保人的结婚证以及复印件;
4、担保人的工资卡复印件;
5、担保人的工作证明材料;
6、担保人的收入证明材料;
7、抵押物他项权证书;
8、银行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房贷款担保人需提供哪些证明扩展阅读:
担保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第二十九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